進駐百貨公司車站地下街國道休息站大賣場美食街搶商機
美食街不僅提供民眾休憩吃飯的地方,還可以對攤商抽成收租金穩賺不賠,再加上加盟連鎖飲食業多家業者派出開發人員,積極在全省機關尋求人潮聚集據點採取儘快卡位的佔點策略,因此人潮聚集的百貨公司、車站、地下街、國道休息站、大賣場由於人潮多紛紛設起美食街。
賣場業者挑選進駐攤商的經營態度,當然希望進駐美食街的連鎖品牌的知名度越高越好,另不一樣的賣場會有不同的規範,例如不得使用明火烹煮食物。進駐攤商除繳納租金大致分兩種採租金制或抽成制,一是常聽到的包底,不管進駐攤商營業額多少,繳納固定金額的租金,另一種是攤商進駐賣場繳交租金,根據進駐攤商營業額抽成,營業額越高抽成比例越低。另進駐攤商除繳納租金外,不一樣的賣場還有不同的收費規範,例如補助費、管理費、廣告費、清潔費、水電費等。
至於開立發票方式,需先釐清發票是以賣場名義給消費者?還是以您自己成立的公司行號名義開立予消費者?
要看您進駐的賣場是不是採用專櫃的方式進行銷售,說明如下:
1.如賣場是採專櫃銷售是以賣場名義開立發票予消費者
2.如賣場是採非專櫃銷售是以進駐攤商自己公司行號的名義開立發票予消費者,但因為國稅局通常會要求要在實際的營業地點設籍,也就是要登記在賣場,有二種方式供您參考:
(1)在自己的住家成立公司,再到賣場設立分店。
(2)取得賣場同意設籍(賣場最近年度房屋稅單影本、租賃契約書影本,攤位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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