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業者參加創業加盟展或說明會首要注意重點
加盟業者參加創業加盟展一定會製造熱潮,展覽攤位內外掛滿成交紅單,會場不時聽到高喊「賀成交」、「現在不決定、明天就沒優惠了」「現在不簽、等下就沒了」等製造熱潮,有一些沒創業經驗的人或是缺少商場經驗的人,加盟展當場被業務以「只剩一名額」、「名額有限」及現場熱鬧的氣氛鼓動下,一時衝動下或失去理智下就簽約下去,等回家後詢問一些加盟前輩或上網查詢後,才發現「聽到看到的都一樣,原來這是一整套劇本」後悔想毀約。
還有些加盟業者鎖定年輕人或者失業創業族,強調其「加盟金打折大放送」、「不收加盟金或是低加盟金輕鬆當老闆」、「保證三到六個月回本」打出低資金只要幾萬元現金,就能加盟創業,甚至也有業者提供創業貸款,讓創業者「貸好貸滿」,然加盟實務上,以免費或者低廉的加盟金和開辦費為經營主軸的加盟連鎖體系,有可能代表該業種的市場或加盟店數可能已經或是即將飽和,獲利利潤和獲利成長空間有限。或有些加盟總部只是換個名目,宣稱免加盟金免收權利金,但實際上只是換湯不換藥,改收取簽約金、技術指導費、教育訓練費用、或者從設備採購及裝潢費用賺取費用。
依照「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制定「加盟業主資訊揭露案件處理原則」及107年8月1日公平交易委員會通過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加盟業主應於締結加盟關係10日前,向交易相對人確實提供完整之書面方式充分完整揭露加盟條件,包括所須費用、加盟店分布等資料。只要尚未簽約都還有機會,可在契約審閱期內反悔,然一旦完成簽約,反悔就有可能需負擔違約金及一些衍生費用,創業者參加加盟展或者加盟說明會首要且一定要審慎小心,在業者所給契約審閱期間內,慎重審閱加盟合約及充分暸解加盟雙方權利與義務,評估利弊後,再決定是否簽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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