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保密保證書
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立保證書人:
身分證字號:
(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乙方自民國
年
月
日起,在甲方處任職,為保障甲方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機密,乙方特立此保證書,保證將盡善良管理人之責全力保管及不對外洩漏甲方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機密,且無條件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授權予乙方營運策略、製程操作、技術指引、程式軟體、手冊、說明、須知等資訊均視為甲方之營業秘密。
第二條:
乙方只得在授權地址所在規定限度內使用,非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且應採取保密措施,盡善良管理人之責。
第三條:
乙方 本人或乙方親朋好友,不論乙方在職或未來離職,若有違反保密條款之情事,乙方不得藉詞已盡其責,推卸其責。
第四條:
乙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反還所有甲方之營業秘密、附件、管理表格、手冊、說明、須知等且不得複製、攝影或以其他方式翻製留存。
第五條:
乙方離職
年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參加類似營業性質的組織,亦不能與有競爭關係之第三人再簽訂合約。
第六條:
乙方若違反保密條款應給付甲方
元之懲罰性賠償,且因違反保密條款產生收益時,其收益權利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異議。
第七條:
關於本契約成立或效力之一切爭議概以本契約文意為主,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未盡事宜悉依民法或其他法令及社會之公序良俗為之。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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