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品牌加盟過程中未充分揭露加盟重要資訊公平會開罰70萬
三O行公司招募「美O社」品牌加盟過程中,於締結預備加盟經營關係前,未提供予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嫌。
經公平會調查,三O行公司招募「美O社」品牌加盟過程中,於締結預備加盟經營關係前,提供予交易相對人審閱之書面資料,未充分且完整揭露加盟店於經營「美O社」期間,實施之統配機制及電腦自動補貨系統,其商品最低配送數量或標準,以及加盟契約對加盟店規範之加盟經營關係相關限制等加盟重要資訊,交易相對人難據以充分評估加盟經營關係限制約定。
前開資訊為交易相對人基於事業經營所關切事項,並賴以評估是否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選擇加盟業主之加盟重要資訊,故三O行公司基於資訊優勢之一方,於招募加盟過程,利用交易相對人之資訊不對等,未充分揭露其所掌握之重要資訊,即與交易相對人締結預備加盟經營關係,乃屬利用資訊不對稱之行為爭取交易,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5條所稱之顯失公平行為。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359次委員會議通過,三O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O行公司)於招募「美O社」品牌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預備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7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有意創立自有品牌並以開放加盟方式擴展營業規模的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招募加盟過程中,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建立加盟經營關係前,應以書面方式向交易相對人揭露完整加盟條件與資訊,應確實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規定,且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建立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完整說明加盟條件與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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