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防疫照顧假扣全勤獎金最高罰百萬
員工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該假別雖未強制雇主一定要給薪,但勞動部已明確表示雇主應配合予以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雇主因而扣發全勤獎金,即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如強制勞工申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即涉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各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員工究竟需具備什麼身分才能申請?依110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發佈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之情形及對象
一、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要,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之(一)「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停課期間
(二)「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
(三)「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暫停服務期間,相關之家屬得請防疫照顧假。
二、
前揭「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停課期間,有「12歲以下學童」及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寄養家庭。
三、
前揭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送托兒童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受僱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四、
前揭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暫停服務期間,原接受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家屬若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受僱之家屬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家屬為二等親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不得因此扣發員工的全勤獎金,否則將面臨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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