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手機保護套「台灣製造」廣告原產地不實遭公平會罰款10萬
巫君於網路拍賣銷售HTC One E8保護套及HTC One
M10保護套,廣告刊載「台灣製造」、「0.3mm」及「防水印紋路設計」等語,案關廣告內容涉與實際情形不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嫌。
經公平會調查發現,巫君於網路拍賣銷售HTC One E8保護套及HTC One
M10保護套,廣告刊載「台灣製造」、「0.3mm」及「防水印紋路設計」等語,予人印象案關商品為我國製造,且厚度為0.3mm,並有防水印紋路設計。惟民眾購買後實際收受之商品外包裝標示「產地:中國」,且厚度並非0.3mm,亦無防水印紋路設計。復據委製造商表示,案關商品屬一般保護套產品,非0.3mm及防水印紋路產品,且巫君亦無法提供相關事證佐證廣告宣稱有據,是以案關廣告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顯有引起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342次委員會議通過,巫君銷售HTC One E8手機保護套及HTC One
M10手機保護套,宣稱「台灣製造」、「0.3mm」及「防水印紋路設計」,就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巫君新臺幣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宣稱「原產地」則要與實際銷售商品為原產地所製造,且另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即應注意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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