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創業加盟經營管理知識庫 > 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阿甘創業加盟網開店經營知識庫提供-

創業網首頁  知識庫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阿甘創業加盟網--
開店知識  不可不知  開店創業加盟經營知識庫 創業知識  不可不 看
主題: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發表對本主題知識專業建言

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相關法律條文

民法第 667 條
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
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額。未經估定者,以他合夥人之平
均出資額視為其出資額。

民法第 668 條
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民法第 669 條

合夥人除有特別訂定外,無於約定出資之外增加出資之義務。因損失而致資本減少者,合夥人無補充之義務。

民法第 670 條
合夥之決議,應以合夥人全體之同意為之。
前項決議,合夥契約約定得由合夥人全體或一部之過半數決定者,從其約定。但關於合夥契約或其事業種類之變更,非經合夥人全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為之。

民法第 671 條
合夥之事務,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決議外,由合夥人全體共同執行之。
合夥之事務,如約定或決議由合夥人中數人執行者,由該數人共同執行之。
合夥之通常事務,得由有執行權之各合夥人單獨執行之。但其他有執行權之合夥人中任何一人,對於該合夥人之行為有異議時,應停止該事務之執行。

民法第 672 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之事務,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民法第 673 條
合夥之決議,其有表決權之合夥人,無論其出資之多寡,推定每人僅有一表決權。

民法第 674 條
合夥人中之一人或數人,依約定或決議執行合夥事務者,非有正當事由不得辭任。
前項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非經其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其解任。

民法第 675 條
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民法第 676 條
合夥之決算及分配利益,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每屆事務年度終為之。

民法第 677 條
分配損益之成數,未經約定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定之。
僅就利益或僅就損失所定之分配成數,視為損益共通之分配成數。
以勞務為出資之合夥人,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受損失之分配。

民法第 678 條
合夥人因合夥事務所支出之費用,得請求償還。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不得請求報酬。

民法第 679 條
合夥人依約定或決議執行合夥事務者,於執行合夥事務之範圍內,對於第三人,為他合夥人之代表。

民法第 680 條
第五百三十七條至第五百四十六條關於委任之規定,於合夥人之執行合夥事務準用之。

民法第 681 條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民法第 682 條
合夥人於合夥清算前,不得請求合夥財產之分析。
對於合夥負有債務者,不得以其對於任何合夥人之債權與其所負之債務抵銷。

民法第 683 條
合夥人非經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自己之股分轉讓於第三人。但轉讓於他合夥人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684 條
合夥人之債權人,於合夥存續期間內,就該合夥人對於合夥之權利,不得
代位行使。但利益分配請求權,不在此限。

民法
第 685 條
合夥人之債權人,就該合夥人之股份,得聲請扣押。
前項扣押實施後兩個月內,如該合夥人未對於債權人清償或提供相當之擔
保者,自扣押時起,對該合夥人發生退夥之效力。

民法
第 686 條
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為其存續期間者,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
前項退夥,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
合夥縱定有存續期間,如合夥人有非可歸責於自己之重大事由,仍得聲明退夥,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民法
第 687 條
合夥人除依前二條規定退夥外,因下列事項之一而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者。但契約訂明其繼承人得繼承者,不在此限。
二、合夥人受破產或監護之宣告者。
三、合夥人經開除者。

民法
第 688 條
合夥人之開除,以有正當理由為限。
前項開除,應以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為之,並應通知被開除之合夥人。

民法
第 689 條
退夥人與他合夥人間之結算,應以退夥時合夥財產之狀況為準。
退夥人之股分,不問其出資之種類,得由合夥以金錢抵還之。
合夥事務,於退夥時尚未了結者,於了結後計算,並分配其損益。

民法
第 690 條
合夥人退夥後,對於其退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仍應負責。

民法
第 691 條
合夥成立後,非經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允許他人加入為合夥人。
加入為合夥人者,對於其加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與他合夥人負同一之責
任。

民法
第 692 條
合夥因左列事項之一而解散:
一、合夥存續期限屆滿者。
二、合夥人全體同意解散者。
三、合夥之目的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者。

民法
第 693 條
合夥所定期限屆滿後,合夥人仍繼續其事務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合夥契約。


民法第 694 條
合夥解散後,其清算由合夥人全體或由其所選任之清算人為之。
前項清算人之選任,以合夥人全體之過半數決之。

民法第 695 條
數人為清算人時,關於清算之決議,應以過半數行之。

民法第 696 條
以合夥契約,選任合夥人中一人或數人為清算人者,適用第六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民法第 697 條
合夥財產,應先清償合夥之債務。其債務未至清償期,或在訴訟中者,應將其清償所必需之數額,由合夥財產中劃出保留之。
依前項清償債務,或劃出必需之數額後,其賸餘財產應返還各合夥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之出資。
金錢以外財產權之出資,應以出資時之價額返還之。
為清償債務及返還合夥人之出資,應於必要限度內,將合夥財產變為金錢。

民法第 698 條
合夥財產不足返還各合夥人之出資者,按照各合夥人出資額之比例返還之


民法第 699 條
合夥財產,於清償合夥債務及返還各合夥人出資後,尚有賸餘者,按各合
夥人應受分配利益之成數分配之。

開店商家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營利事業登記規則第8條
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其合夥人遇有增減、變更或出資比例變更,而名稱、負責人及資本總額均未變更者,除依其他有關法令辦理變更登記外,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檢具合夥契約副本,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核備。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下列還有那些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回應主題共有2 10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1)

回應編號:8965

有限合夥營利事業可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規定

依有限合夥法設立登記之有限合夥事業,可比照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符合一定條件之有限合夥營利事業可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但書有關前10年虧損扣除之盈虧互抵規定。

國稅局說明,依財政部108年5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804535120號令規定,依有限合夥法設立登記之有限合夥,其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可比照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虧損扣除規定,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計算當年度課稅所得。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依有限合夥法設立登記之有限合夥事業,可比照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盈虧互抵之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回應主題: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2)

回應編號:8935

加盟連鎖大股東且是經營者移用盈餘怎麼辦

三人合夥經營加盟連鎖品牌,公司組織型態為「合夥」,有賬簿和一pos系統可完整準確的掌握店裡的營運狀況及做出營運分析,但是管帳的大股東且是負責經營的公司負責人涉嫌移用公司的盈餘,且依當初三人合夥協議為求讓經營管理者能專心於連鎖營運,股東查詢營運狀況需經經營管理者同意為由,不讓合股股東查閱賬簿和使用pos系統調閱營運狀況,合股股東們要怎麼維護自身權益呢?

大股東且是經營管理者移用公司的盈餘若屬實已構成業務侵占罪,合股股東們應先蒐集相關事證,可依民法第675條規定,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若管帳的經營管理者不配合,可依此民法第675條款予以主張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待掌握相關事證後,雙方再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可考慮提出刑事業務侵占罪告訴,另公司損失部分,可以公司名義向經營管理者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合夥做生意股東可隨時依上開民法第675條規定,不受任何契約有反對之訂定約定,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回應主題: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3)

回應編號:8759

房屋無償借與合夥事業時應如何計算租賃收入?

個人如將自己的房屋無償借與本人及子女共同合夥開店使用,不須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個人租賃收入。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該條文中所稱之「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

個人將自己的房屋無償借與合夥事業使用,依照所得稅法規定,應先減除其自用部分後,就該房屋供其他合夥人使用部分計算房屋所有人之租賃收入。至上述所稱「自用部分」,稽徵機關得以其出資比例或約定分配盈餘之比例認定。如合夥事業係使用其負責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房屋,均可視同自用。

是本案例個人將自己的房屋無償借與本人及子女合夥事業使用,可減除其全部本人及子女百分之百比例自用部分,且因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均非屬其他合夥人計算租賃收入的範疇,即免再計算租賃收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如本人係無償借與本人及兄弟合夥事業,因兄弟非屬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視同自用範圍,故該借與兄弟的出資比例或約定分配盈餘之比例部分,仍應計算租賃收入。


回應主題: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4)

回應編號:5835

合夥未辦營業登記國稅局對全體合夥人課稅

2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者,為合夥組織,如未申辦營業登記即對外營業致逃漏稅者,因合夥事業屬全體合夥人的共同事業,應對全體合夥人補稅處罰。

國稅局查獲轄內5人合夥經營砂石場,未依規定申辦營業登記,即擅自從事砂石買賣業務,致逃漏營業稅,依規定補徵稅款,並按所漏稅額處1倍罰鍰。合夥人甲君不服,主張應以合夥組織的實際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其未參與執行業務,不應對其課稅裁罰等理由,提起行政救濟,遭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行政法院判決,因合夥事務而涉訟者,其由執行業務的合夥人代表合夥商號為爭訟程序的當事人,或由全體合夥人為當事人,均無不可。甲君雖稱其未實際參與合夥事業的執行,惟依甲君等人簽訂的合夥契約書及合夥比例確認書,並無法證明渠等已達成由乙君及丙君擔任執行業務合夥人的決議,且民法第679條規定,被委任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於依委任本旨執行合夥事務的範圍內,代表合夥與第三人所為的行為,直接對於合夥人全體發生效力,並非以參與執行業務與否,作為判斷是否為合夥人的依據,甲君即使未實際執行業務,也不影響其為系爭砂石場合夥人的事實,因此判決甲君敗訴。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合夥事業若已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即已有一定的名稱及事務所或營業所,得以合夥商號為課稅主體,對代表人發單;但若未辦妥營業登記,無從認定其已具備非法人團體的當事人能力要件者,則對全體合夥人補稅處罰。

回應主題: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5)

回應編號:5834

公司負債不會牽連到(股東合夥人)個人財產

合夥開設公司行號你是負責人的話,公司行號倒閉後所要繳的費用,欠國家的稅金,會強制扣你未來的所得到繳完為止。

然公司股東合夥人僅就出資額部份負擔營運風險,公司負債不會牽連到(股東合夥人)個人的財產。然行號之負責人或合夥人對於行號經營上的風險就須負完全責任,行號負債會牽連到(股東合夥人)個人的財產上,所以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洗連鎖加盟業者,合夥生意盡量採公司,股東合夥人較沒風險,若要行號合夥的話,除要立一份合夥契約,寫請楚雙方責任歸屬外,並由律師或至法院公證這一份契約。

回應主題:合夥人財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6)

回應編號:5833

合夥開店擔心營收或資金全被人帶走

合夥開店如果擔心店內營收費用或資金全被人帶走,可採取下列管理方式:
1.以商店名義開戶(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大章及負責人章才能申請公司名義開票),大小章由不同的人來分別持有,這是業界中最常見的防弊措施。
另還有管理人負責掌管支票簿和帳戶,合夥人執有大小印章,管理人要領錢或開支票須經過合夥人蓋章。
2.還是開二人聯名戶頭,所開支票或領錢皆須經二個人都蓋章後才行,此種方式申請支票,因銀行會徵信,所以二人的信用皆要無暇疵,不能有退票或拒絕往來的記錄才行,另一般而言,聯名戶提領時,需出示存摺及雙方的原留印鑑。也不會有金融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等功能使用上會較不方便許多。
3.為避免只為小錢雙方忙得不可開交,合夥人可討論出在多少金額以上支付款或提領,一律須開票付款。

回應文章共有2 10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近火車站及雲科大火鍋店(頂讓) 內湖AI全自動咖啡販賣機(頂讓) 新竹市近車站手搖飲店(頂讓) 新北板橋火鍋店
(頂讓)
中山大學觀海樓餐廳(店面出租) 竹北高鐵旁優質鍋物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創業加盟網 www.ican168.com 網站地圖索引

加盟創業資訊
 
加盟總部搜尋
   登錄加盟資訊
   修改加盟資訊
   作廢加盟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加盟創業檢核表
加盟合約書範本
加盟創業市調
加盟知識探討
頂讓店面資訊

頂讓店面位搜尋
    登錄讓店資訊
    修改讓店資訊
    作廢讓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頂讓統計分析
店面頂讓合約
頂店檢核表
讓店檢核表
頂讓店面實務探討
供貨廠商資訊

供貨協力商搜尋
    登錄供貨商
    修改供貨商
    作廢供貨商
    廣告刊登流程

餐飲業廠商檢核表
零售協力商檢核表

供貨廠商探討
出租店面資訊

店面攤位出租搜尋
    登錄租店資訊
    修改租店資訊
    作廢租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出租店面契約書
  出租店面檢核表

  出租店面實務探討
創業加盟市集

餐飲美食創業市集
  
火鍋創業市集 
  咖啡創業市集
  餐車擺攤創業市集
  異國料理創業市集
  早午餐創業市集 
  特色小吃創業市集 
  日式料理創業市集 
  中式料理創業市集 
  西式料理創業市集
  麵食料理創業市集
  茶飲冰品創業市集

娛樂百貨創業市集
  小資女性創業市集
  生活技能創業市集
  美容創業市集
  網路開店市集

補教業創業市集
開店創業知識庫

創業加盟經驗知識庫
開店創業經營知識庫
加盟連鎖經營知識庫
創意創新經營術
店家趣聞軼事
熱門行業創業探討
創業開店市調  
創業開店診斷檢核 
創業技藝職訓機構
創業開店資源下載
創業心理命相

創業命盤解析
成功特質測驗
創業方式測驗
行業適性測驗
經營管理測驗
測驗總攬說明
站外頻道
 

痞客邦 PIXNET

臉書 Facebook
推特 Twiter
撲浪 plurk

廣告服務中心

加盟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頂讓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店面出租刊登/價格/流程
協力廠商刊登/價格/流程

    阿甘服務中心 阿甘簡介服務條款 隱私權聲明使用者分析使用時段分析   留言給阿甘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