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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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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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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2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謂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五、事業單位:謂適用本法各業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六、勞動契約:謂約定勞雇關係之契約。

 

民法第 1123 條
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
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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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實務案例及法律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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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主題: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1)

回應編號:9795

勞工育嬰續保期間雇主負擔保險費不須繳納

育兒的父母勞工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仍可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並可持續累積保險年資。勞工育嬰續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70%保險費,不須繳納,由政府補助;被保險人應負擔之20%保險費,可依其意願選擇遞延3年繳納。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受僱滿6個月以上,撫育3歲以下子女,並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即可依規定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每1子女滿3歲前皆可申請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不因從事部分工時而依比例計給;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受僱滿6個月以上的父母勞工,在小孩滿3歲前,有親自照顧養育幼兒需求,都可向雇主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依曆計算 );雇主若不准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及38條規定,將會受到新台幣2萬-30萬裁罰。


回應主題: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2)

回應編號:9660

請防疫照顧假扣全勤獎金最高罰百萬

員工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該假別雖未強制雇主一定要給薪,但勞動部已明確表示雇主應配合予以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雇主因而扣發全勤獎金,即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如強制勞工申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即涉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各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員工究竟需具備什麼身分才能申請?依110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發佈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之情形及對象

一、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要,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之(一)「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停課期間
(二)「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
(三)「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暫停服務期間,相關之家屬得請防疫照顧假。

二、 前揭「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停課期間,有「12歲以下學童」及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寄養家庭。

三、 前揭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送托兒童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受僱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四、 前揭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暫停服務期間,原接受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家屬若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受僱之家屬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家屬為二等親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不得因此扣發員工的全勤獎金,否則將面臨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回應主題: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3)

回應編號:9275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提前復職或離職應知知識

勞工如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依照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與雇主協商提前回到原任職單位工作,或自原任職單位離職,已不符合請領資格,自不能繼續請領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所請領的津貼只可到復職的前1日或離職當日止。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是否列入工作年資計算?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受僱者並未提供勞務,故該期間不列入工作年資計算。但勞雇雙方如另有較優之約定者,從其約定。

若育嬰留停到期後不復職,離職日是哪天呢?留職停薪期間,是契約的暫停履行、並未終止。故若有上述情形發生,離職日應以勞工與雇主合意終止勞動契約的日期為準。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已提前復職或離職,即喪失請領資格,應主動告知勞委會勞保局,如未主動告知,致溢領津貼須追回,嚴重者如涉詐領情事,勞委會勞保局除按其領取的保險給付處以2倍罰鍰外,涉及刑責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回應主題: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4)

回應編號:9274

育嬰留職停薪雇主不得不得視為缺勤

育嬰留職停薪雇主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不得拒絕期滿復職,若雇主無法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受僱者勞務提供地主管機關報請核備,始可拒絕受僱者復職。

性別工作平等法訂有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受僱者如有親自照顧子女之需求,依法皆可提出育嬰留職停薪之申請,又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時,除有該法第17條第1項所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復職。該法第21條並規定,受僱者為育嬰留職停薪或復職之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條第9款規定,復職: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1項所稱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養子女。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30日前通知,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雇主若因上開4款事由,無法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檢附具上開事由的相關證明文件,向受僱者勞務提供地主管機關報請核備,始可拒絕受僱者復職。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放寬受僱者如為撫育雙(多)胞胎子女或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父母雙方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每一名子女合計12個月,共同陪伴子女成長。


回應主題: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5)

回應編號:9086

勞工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給假將挨罰2萬起跳

基於防疫的必要勞工有親自照顧之需求,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雇主如違反規定,依違反勞基法處罰。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2條規定處罰,罰2萬至100萬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創業者、拍賣業者特別是網路開店創業者,防疫照顧假並非公假性質,且只適用於家有12歲以下學童需照顧之家長,雇主應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如有其他家庭照顧需求,可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請假。


回應主題: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6)

回應編號:8084

強風豪雨來襲宣布學校停課勞工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

勞工工作期間如遇強風豪雨情況時,若地方政府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停課時,該日需上班之勞工朋友們因而有家庭照顧之需求,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依法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雖可併入事假計算,但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勞工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另勞工依法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亦不得拒絕。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此為事假與家庭照顧假不同之處,且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可不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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