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體系加盟管理規則辦法:
第一條、加盟理念
本公司是採志願加盟方式,運用團隊策略經營的方式增加創業的成功率,歡迎任何經本公司甄選合格人才加盟經營行列協力開創連鎖經營之績效及新紀元。
第二條、制定目的
本“加盟店管理規則辦法”是訂定總部與各加盟店之間的組織行為準則,其內容訂立總部的權利義務與經營管理制度,以及加盟店的權利義務等,
以免違背或扭曲本公司從事經營之本意與目的,確保雙方權益。
第三條、名詞定義:
1.加盟總部
總部擁有店號、商標的登錄所有權,並擁有製訂加盟店組織、營運方式、制度規章,管理統轄全體加盟店之權益。
2.加盟者
指與本公司簽加盟合約之相對人,本公司所授權下的店舖所有者。
3.加盟分店
加盟者擁有本公司所授權下的店舖經營管理及所有權,負擔負營業所須之資金及營業上盈虧責任但需遵從本辦法,並負有誠實經營的義務。
3.加盟店長
店長指由加盟者自聘僱店舖的管理者且經通過本公司店長教育訓練的合格人員,其工作重點是管理店舖的所有人、事、物和經營顧客與店舖間的關係。
4.加盟店職員
加盟店職員指由加盟者自聘僱參與店舖經營的職員且經通過本公司職員教育訓練的合格人員。
第四條、加盟資格
加盟者的資格規定如下:
1. 本加盟體系下的各加盟者嚴禁互相惡性競爭。
2. 加盟者不得在合約期間加入本組織以外的同業連鎖店亦不得加入與總部有競爭關係的其它加盟連鎖系統。
3. 加盟者及所聘僱加盟店長即職員,皆須經通過本公司教育訓練的合格人員。
4. 加盟店應誠實專心經營且須接受總部的經營指導及支援總部各項活動。
5. 加盟者全面贊同本管理規章辦法且遵從認真執行。
加盟店應遵守規定條件如下:
1.加盟店店址應設於加盟合約所規定的立店點,非經雙方同意不得變更,並負有誠實經營的義務。
2.加盟店須以本公司所授權的店號、商標,及規定的招牌和標誌對外營業。
3.加盟店應向總部繳交合約所規定的加盟金,及日後營運所需之權利金。
4.加盟店改變任何經營模式,例如增減營業時段、營業模式、銷售商品項目,皆須經總部書面同意。
5.加盟店應遵守總部物料採買規定及辦法, 批買所有原物料及配合廠商,皆須經總部書面同意。
6.加盟店應遵守總部行銷推廣規定及辦法,參加總部統一舉辦的宣傳廣告、促銷及其它共同行銷活動,若參與非總部舉辦之任何促銷推廣活動,皆須經總部書面同意。
7. 加盟店應遵守總部付款規定,每月所進之貨款與各項費用,於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總部所指定的銀行。
8. 加盟店應遵守教育訓練規定及辦法,接受專門技術指導,參加總部計劃的教育訓練。
9. 加盟店應遵守商品管理規定及辦法。
10.加盟店應遵守人事規定及辦法。
11.加盟店應遵守物流配送管理規定及辦法。
12.加盟店應遵守加盟商不當行為之禁止及罰則規定及辦法 。
13.加盟店應遵守加盟商分攤廣告宣傳和行銷活動費用規定及辦法 。
14.加盟店應遵守 競業及保密管理規定及禁止事項辦法 。
15.加盟店應遵守廚房餐務管理守則規定及辦法 。
16.加盟店應遵守生財設備管理規定及辦法。
17.加盟店應遵守稽查(營運流程及內部作業)工作規定及辦法。
18.加盟店應遵守財務管理規定及辦法。
19.加盟店應遵守轉讓管理規定及辦法。
20.加盟店應遵守加盟商特定費用的負擔規定及辦法。
第五條、合約解除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違約,總部得終止或解除合約。
1. 加盟店行為不妥或者有違加盟店應遵守規定條件,經勸導又無改善者。
2. 加盟店行為有顯著損害本組織信用名譽時。
3. 其他重大違反本約與管理辦法的行為者。
合約解除後應處理的事項與責任:
1. 加盟者得遵從總部指示,無條件將店舖招牌拆除及撤除店內外有表示加盟名號的物品。
2. 加盟者不得擅將加盟店服務技術、商(產)品、專屬設備移往他處使用或轉讓予第三者。
3. 對總部所欠債務,應立即償還。
4. 加盟者仍應遵守競業及保密管理規定及禁止事項相關辦法
無條件將商品目錄、價格表、及其它總部交付的內部文件及檔案(加盟者的詳細經營內容,特別是針對進貨、銷售、資金計劃、實績、物品類的採購廠商、價格、進貨條件等等)立即返還且不得有複製、留存或提供予第三人知之行為。
5. 上列由於解除合約實施所需一切費用或日後所衍生的費用,皆應由加盟者負擔。
第六條、附則
關於加盟店的營運,如有須增刪或修正之處,本公司有權隨時增、刪或修正之,加盟者無條件無異議且願遵照增、刪或修正後之規定。
本辦法或另行規則無規定時,即應依據總部斟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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