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稽核目的:確定請購管理作業是否皆符合規定辦理
督導稽核作業週期:每季至少一次
督導稽核作業重點:
1、 各項資產及勞務之請購是否均填寫請(訂)購單。
2、
請購作業是否依職務授權制度訂定核決權限,按其金額大小及性質取得適當核准。
3、 請(訂)購單是否連續編號管理,以確認資料處理之完整性,並作為訂購之依據。
4、 物料(存貨)請購數量是否符合存量管制規定,安全存量最高、最低存量、請購點之要求。
5、 物料(存貨)請購數量是否符合經濟訂購量之要求,若並未執行經濟訂購量,可有敘明未能執行經濟訂購量之原因。
6、 物料(存貨)請購時,是否均有填寫3欄:庫存量卅上月用量卅本月已領用量。
請購作業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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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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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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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資產及勞務之請購是否均填寫請(訂)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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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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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購作業是否依職務授權制度訂定核決權限,按其金額大小及性質取得適當主管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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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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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訂)購單是否連續編號管理,以確認資料處理之完整性,並作為訂購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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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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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存貨)請購數量是否符合存量管制規定(安全存量最高、最低存量、請購點)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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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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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存貨)請採購數量是否符合經濟訂購量之要求,若並未執行經濟訂購量,可有敘明未能執行經濟訂購量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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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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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存貨)採購時,是否均有填寫3欄:庫存量卅上月用量卅本月已領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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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查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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