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違反勞基法以未給付加班費最多裁罰金額最高30萬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106年違反勞動基準法雇主名單,計有216家業者,違規情形以未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92家;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計有68家;未給勞工例假及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時間,各有32家;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亦有2家。
裁罰金額最高的為物流業者新O物流(股)公司,該公司使勞工單月加班達5
5小時,逾46小時法定上限,已是第5次違反,遭處罰鍰30萬元;飲料批發業的OO咖啡(股)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罰鍰2萬元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罰鍰9萬元共遭處罰鍰11萬元;多家補教業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遭罰鍰2萬元;餐館業以OO丼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罰鍰9萬元最高;另有多家餐館業違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遭罰鍰2萬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雇主經常會忽視勞工的權益,應督促加盟業者遵守法令,落實勞動條件自主管理;勞檢處將派員實施專案複查
,若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會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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