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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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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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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相關法律條文

就業保險法罰鍰應行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92年9月29日
勞保1字第0920047190號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2日
勞保1字第0980140405號令
修正發布施行
中華民國100年7月5日
勞保1字第1000140221號令
修正發布施行

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執行就業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有關罰鍰之規定,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者,應依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以二倍罰鍰。

三、 依本法第五條規定應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不參加就業保險及辦理就業保險手續者,應由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將勞工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址,列表通知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
前項勞工應依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處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十五日內繳納。

四、 依本法第五條規定應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其雇主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不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按自僱用之日起(無法認定僱用日期者,以查定之日為準,無法查明月薪資總額者,則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之最低投保薪資金額為準),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若迄未參加就業保險,則以查定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十倍罰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文到翌日起十五日內繳納。
四之一、 投保單位未依本法之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按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二倍罰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文到翌日起十五日內繳納。

五、 投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文到翌日起十五日內繳納。

六、 投保單位有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及公立就業服務單位查對員工名冊、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者,按下列情節處罰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文到翌日起十五日內繳納。
(一) 第一次違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
(二) 第二次違反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
(三) 第三次違反者,處新臺幣五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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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七、 (刪除)

八、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未依限繳納者,經書面催告送達後,無故逾三十日,仍不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由勞保局以本會名義辦理之。

十、 本罰鍰收入應填具行本會收入繳款書,逕繳國庫。

十一、 本法所處罰鍰金額係以新臺幣「元」為單位。

十二、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免執行:
(一) 受處分對象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取得債權憑證者。
(二) 受處分對象歇業、解散或死亡,並有證明文件者。
(三) 投保單位因自行歇業他遷不明,已取得債權憑證者。
(四) 投保單位罰鍰金額在新臺幣四百元以下,經催告及派員催收後仍不繳納,因移送強制執行,不敷人力與執行相關費用之支出者。

十三、 依前點免執行之罰鍰數額,勞保局應於年度終了前,編製彙總表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會備查。
前項彙總表應由勞保局相關處室主管審核並經稽核室查核。

十四、依第十二點免執行之罰鍰數額,應由勞保局詳列於登記簿備查,並註明追償情形。債權憑證並應妥慎保管,俟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聲請再予執行。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法律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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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主題: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7)

回應編號:6649

有了勞保,為什麼還要參加就保(就業保險)?

有了勞保,為什麼還要參加就保,這兩個有不一樣嗎?其實這個兩個保險是不一樣的,保障項目也完全不同。

就業保險92年開辦,現在大家常聽到的失業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就是有就業保險又符合條件的被保險人可以申請到的給付。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係鼓勵被保險人提早就業,對於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者,所發給之給付。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係按被保險人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係指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為補助其生活所需而發給之給付。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如何計算
實際參訓起迄期間在1個月以上,始得核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逾1個月以上未滿30日之畸零日數,依下列方式核算:
(1) 已受訓10日以上且訓練時間達30小時者,發放半個月。
(2) 已受訓20日以上且訓練時數達60小時者,發放1個月。

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辦法之補助

失業被保險人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依每次領取給付末(迄)日之當月份,由勞工保險局全額補助本人及其眷屬自付部分之健保費。

例一:被保險人於3月1日辦理求職登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3月15日完成失業認定,經勞工保險局審核准予核給自3月15日至4月13日期間失業給付,並補助被保險人及其眷屬4月份當月之全民健康保險費。
例二:被保險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自4月8日開始上課,勞工保險局於被保險人受訓期滿30日後,審核准予核給自4月8日至同年5月7日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並補助被保險人及其眷屬5月份當月之全民健康保險費。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
1.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滿3歲前。
(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2.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回應主題: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8)

回應編號:6648

哪些人應該參加就業保險

受僱的本國籍勞工及本國人的外籍、大陸或港澳地區配偶應由雇主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凡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及依法在臺工作的外籍、大陸或港澳地區配偶,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也就是說雇主及外籍員工(除依法在臺工作之外籍、大陸或港澳地區配偶外)不能參加就業保險。
除了雇主及外籍員工之外,下列3種人也不能參加就業保險:
a. 依照法律規定應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是軍人保險的員工。
b. 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的員工。
c. 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的老闆所僱用的員工。

有2份工作,就業保險可由被保險人擇一參加
被保險人如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依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3項規定,得由被保險人擇一參加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如欲擇一參加就業保險,請以書面向本局說明,經審核確有重複加保情形者,即依來函辦理,將僅向被保險人所選擇參加就業保險的單位收取就業保險費用。
勞保2份工作都要保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含兼職人員),其受僱單位如果都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則均應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

 

回應主題: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9)

回應編號:6647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的月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保險費率及保險費負擔比例為何?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的月投保薪資及投保薪資調整,準用勞工保險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所以投保單位應按被保險人的月薪資總額,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的規定,覈實申報其月投
保薪資及調整投保薪資,以免影響被保險人請領各項勞保給付及就業保險給付的權益。
就業保險的保險費按被保險人當月的月投保薪資1%計收。保險費負擔比例與受僱勞工的勞工保險費負擔比例相同,即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政府補助。

 

回應主題: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10)

回應編號:6646

那就業保險的適用對象、保費計算跟給付項目跟勞保有什麼不同?

勞保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員工5人(包含工讀生、臨時工)以上的事業單位,就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如果員工人數不足5人,事業單位可以自願幫員工加保勞保。另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也可以到本業的職業工會加保。

就業保險跟勞保不同的是,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只要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就是就保的強制投保單位!15歲以上至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以及依法在台工作的外國籍配偶、大陸配偶和港澳地區配偶,都是強制參加就保的對象。要特別提醒的是,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是無法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就業保險的;另外,除事業單位的雇主跟外籍員工外,下面三種對象也不能參加就業保險:

a. 依規定應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是軍人保險的員工。

b. 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的員工。

c. 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的老闆所僱用的員工。

除了前面提到無法參加就保的對象外,大部分的受僱勞工同時都會有勞保跟就保,就保的費率目前是1%,通常都含在勞保的費率裡,所以我們常常聽到今年的勞保費率是9%,其實其中的1%是就業保險喔!

 

回應主題: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11)

回應編號:6645

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期間,是否可領失業給付?

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期間,仍得請領失業給付,惟爭議結果確定申請人不符失業給付請領規定時,應於確定之日起15日內,將已領之失業給付返還。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回應主題:就業保險實務案例及應知法規:(12)

回應編號:6644

投保單位如何繳納就業保險費


投保單位可持保險費繳款單至本局委託之代收機構繳納,本局委託代收及轉帳代繳勞保費之機構方可辦理代收及轉帳,委託之代收機構請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li.gov.tw/ )查詢。
投保單位若未參加勞工保險,僅參加就業保險時,其保險費應如何繳納?
符合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1項規定之被保險人,未參加勞工保險者,其保險費應由投保單位以保險人指定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方式繳納之,自動轉帳之扣繳日期為次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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