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密笈 > 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 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創業達人密笈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相關稅法條文

所得稅法 第 21條
營利事業應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
前項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之設置、取得、使用、保管、會計處理及其他有
關事項之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所得稅法 第 39條  
 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
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
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
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所得稅法 第 42條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符合前項但書規定之
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經稽徵機關核定之以前年度虧損,尚未依法扣除完畢
者,於修正施行後,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
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
,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有前項規定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
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不得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不
得申請退還。

所得稅法 第77條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應按下列規定使用之:
一、普通申報書:一般營利事業,除核定適用藍色申報書者外,適用之。
二、藍色申報書:凡經稽徵機關核准者適用之。
藍色申報書指使用藍色紙張,依規定格式印製之結算申報書,專為獎勵誠實申報之營利事業而設置。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分一般申報書及簡式申報書兩種;其格式及使用範圍,由財政部定之。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商業會計法第34條
會計事項應按發生次序逐日登帳,至遲不超過2個月。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
投資損失:
一、投資損失應以實現者為限;其被投資之事業發生虧損,而原出資額並 未折減者,不予認定。
二、投資損失應有被投資事業之減資彌補虧損、合併、破產或清算證明文件。被投資事業在國外者,應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 關之驗證或證明;在大陸地區者,應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機構或團體之證明。
三、因被投資事業減資彌補虧損而發生投資損失,其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以主管機關核准後股東會決議減資之基準日為準;其無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以股東會決議減資之基準日為準。
四、因被投資事業合併而發生投資損失以合併基準日為準。
五、因被投資事業破產而發生投資損失,以法院破產終結裁定日為準。
六、因被投資事業清算而發生投資損失,以清算人依法辦理清算完結,結算表冊等經股東或股東會承認之日為準。
七、公司依廢止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提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準備,自提列年度起五年內若無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應將提列之準備轉作第五年度之收益課稅。
八、營利事業因解散、撤銷、廢止或轉讓,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清算所得時,其國外投資損失準備餘額有累積餘額,應轉作當年度之收益課稅 。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下列有那些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3 16

目前頁數:2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7)

回應編號:8195

進貨發票對象錯無法適用盈虧互抵補徵稅170萬
 
國稅局查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某一公司原申報全年所得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並以前年度虧損數扣除,申報課稅所得額為0元。經查核發現甲公司與A公司進貨交易500萬元,卻取得B公司開立之發票,雖不影響全年所得額,然而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交易相對人進貨發票金額為500萬元,已超過新臺幣120萬元,且超過同年度進貨、費用或損失依規定應取具憑證金額4,500萬元(含此筆500萬元)之10%,依照財政部101年1月30日台財稅字第10000457660號令規定,不符合情節輕微,認屬會計帳冊簿據不完備,遭該局否准適用盈虧互抵,補徵稅額170萬元。

依據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適用以往年度虧損扣除之條件包括:
1.公司組織。
2.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3.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4.如期申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申報盈虧互抵時,,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如欲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虧損扣除之規定,營利事業必須符合「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如期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四項要件。且營利事業之進貨、費用及損失,務請依規定取得交易相對人之憑證,以免不符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之規定,影響適用盈虧互抵之權益。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8)

回應編號:7608

虧損年度短漏報所得情節輕微者可適用盈虧互抵

國稅局查核某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以98年度虧損2千萬元,自103年度純益中扣除。經查該公司98年度原列報課稅所得額為虧損4,056萬元,嗣後經查獲漏報所得880萬元,核定全年課稅所得額為虧損3,176萬元,致短漏報稅額219萬元,且短漏之所得額占全年核定可供以後年度扣除之虧損金額比例達27%,核非屬短漏報情節輕微,其98年度核定課稅所得額虧損3,176萬元,不得供以後年度抵減,故103年度申報虧損扣除2千萬元,予以剔除補稅。

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其虧損年度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或短漏之所得額占全年核定可供以後年度扣除之虧損金額比例不超過5%,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得視為短漏報情節輕微,免按會計帳冊簿據不完備認定,仍准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盈虧互抵之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申報盈虧互抵時,營利事業必須符合「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如期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四項要件,才能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盈虧互抵的規定,以免事後遭剔除補稅。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9)

回應編號:7607

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須符合四要件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可以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之規定,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也就是營利事業必須符合「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如期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四項要件,才能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盈虧互抵的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申報盈虧互抵時,須檢視虧損年度是否符合四項要件,以免事後遭剔除補稅。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0)

回應編號:7606

公司逾期1天申報就喪失適用盈虧互抵的機會

國稅局查核某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為5月31日,該公司卻在6月1日才完成結算申報,並自行列報課稅所得額為600萬餘元(當年度全年所得額1,500萬餘元,扣除前10年虧損900萬餘元),案經國稅局查核發現該公司逾期申報,乃否准適用前10年虧損扣除的規定,重新核定課稅所得額為1,500萬餘元,並補稅153萬餘元。

公司要適用盈虧互抵,上述法定要件缺一不可,縱然公司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但是逾期申報案件即使只逾1天,即不能適用前10年虧損扣除的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營利事業應注意於每年5月1 日至5月31日止(若遇最後1天為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則順延至下1個上班日)辦理結算申報,不要因為逾期1天申報而造成莫大的損失。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1)

回應編號:7605

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行抵減核定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公司104年度獲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800萬元,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定虧損為1,500萬元,又105年度純益額為2,000萬元,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規定,自105年度純益額中扣除104年度核定虧損時,應將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800萬元,先行自該年度核定之虧損1,500萬元中抵減後,再以其虧損之餘額700萬元,自105年度純益額2,000萬元中扣除。

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可以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的規定,將經稽徵機關核定的前10年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如虧損年度有獲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前10年各期核定虧損者,應將各該期依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申報盈虧互抵時,除應符合所得稅法規定適用的資格要件外,尚需留意免計入所得額課稅的投資收益應從虧損額中減除,另須檢視虧損年度是否有短漏報所得情事,以免事後遭剔除補稅。另填報未分配盈餘申報書之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時,應以資產負債表帳載累積盈虧總額列報,在計算可分配盈餘前,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且在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時,雖可免稅但仍要注意,公司截至上一年度止確實有累積虧損,並正確辦理申報,才可享有免稅權益。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適用盈虧互抵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2)

回應編號:7604

適用盈虧互抵所稱「如期申報」係指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須如期申報

某公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前10年核定虧損本年度扣除300萬元,經國稅局查核發現,甲公司虧損發生年度申報遲延1日,不合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盈虧互抵之規定,全數剔除;甲公司不服主張僅逾期1日申報,且適用盈虧互抵之「如期申報」要件,係針對申報扣除年度之規範,不及於虧損發生年度,應准予扣除,申請復查,未獲變更,循序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經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行政法院判決指出,營利事業縱使僅逾期1日申報,亦屬逾期申報;依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列報前10年核定虧損本年度扣除須符合「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及「如期申報」4項要件者,始得申報扣除以往年度虧損,又「如期申報」非僅指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申報扣除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而係規定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應如期申報;甲公司雖已委託會計師簽證,惟未符合如期申報之規定,自無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營利事業申報扣除以往年度虧損者,應注意須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之相關規定所稱「如期申報」,係指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如期申報,以免事後遭調整補稅。


回應文章共有3 16

目前頁數:2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新竹大潤發旁甜點咖啡店(頂讓) 北市信義捷運旁南洋料理(頂讓) 急讓 頂到賺到  裝潢時尚歐式風格北市黃金地段捷運石牌站旁西餐聽 竹北市雪花冰品飲料店(頂讓) 北市芝山捷運站旁餐飲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adstore.htm]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