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於際連鎖加盟大展前特別提醒參展民眾,簽約前應看清楚合約,要求加盟業主確實提供完整之加盟書面資訊及遵守公平交易法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相關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特別提醒參展民眾,簽約前應看清楚合約,要求加盟業主提供完整之加盟書面資訊、充分暸解加盟雙方權利與義務,審慎評估加盟及經營能力,慎選加盟體系;另呼籲加盟業主善盡企業經營責任,確實遵守公平交易法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相關規定。 公平會表示,近年加盟事業發展迅速,營業範疇遍及多種行業,而且交易糾紛時有所聞,公平會蒐集相關案例,參考國外加盟相關規範,彙整及分析加盟業主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之行為態樣,訂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做為該會執法標準與加盟業主經營遵循之參據。該規範說明內容重點包括: (一) 例示8大資訊揭露事項:加盟業主依規定揭露資訊,就不會被認為隱匿重要資訊。例示事項包括:1.加盟開始營運前之費用(如加盟金、教育訓練費、購買商品、資本設備等相關費用)。2.營運過程費用(如權利金之計收方式,及經營指導、購買商品或原物料等定期應支付之費用)。3.智慧財產權內容。4.經營協助及技術指導之內容與方式。5.商圈分布經營方案。6加盟店分布及解除終止契約之統計。7對於加盟經營關係之限制內容(如商品、原物料、資本設備及裝潢工程等供應條件,及商品或原物料之訂購項目及數量)。8.契約變更、終止及解除之條件與處理事項等資訊。前揭加盟重要資訊,應以書面方式提供予有意加盟者。 (二)事前審閱與交付契約:加盟業主於簽立與加盟經營關係有關之書面契約前,應給予加盟店至少5日或合理契約審閱期間;另書面契約應簽立正本二份,由加盟雙方各執一份。 (三)締約後限制競爭行為:加盟業主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後,如果利用其相對優勢地位或加盟店對加盟業主的依賴關係,而有差別待遇、搭售、限制交易對象、強制採購數量或其他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行為,將有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之虞。 (四)前揭8大加盟資訊揭露事項僅為例示性質,實際個案中倘有其他重要資訊未揭露,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者,仍將依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認定是否違法。 (五)同時加盟業主招募加盟之廣告文宣,及與加盟店之交易行為,仍應注意公平交易法第21條及第24條相關處理原則之規定。 公平會亦表示,連鎖加盟已是當前創業途徑之一,為減少加盟交易糾紛,加盟業主應善盡企業責任,在招募加盟時,應確保使用廣告文宣正確無誤,同時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應以書面方式充分完整揭露加盟條件包括所須費用、加盟店分布等,並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相關規定。同時加盟業者或民眾如有加盟資訊揭露、締約後不正當限制交易相關問題,可向公平會服務中心洽詢(02)2351-0022;或參閱公平會加盟規範說明(網址: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67&docid=11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