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創業加盟經營管理知識庫 > 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阿甘創業加盟網開店經營知識庫提供-

創業網首頁  知識庫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阿甘創業加盟網--
開店知識  不可不知  開店創業加盟經營知識庫 創業知識  不可不 看
主題: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發表對本主題知識專業建言

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相關法律條文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3條
其他費用或損失:

一、公會會費及不屬以上各條之費用,皆為其他費用或損失。

二、下列其他費用或損失,可核實認定:
(一)因業務關係支付員工喪葬費、撫卹費或賠償金,取得確實證明文據者。
(二)因業務需要免費發給員工之工作服。
(三)違約金及沒收保證金經取得證明文據者。
(四)竊盜損失無法追回,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五)因車禍支付被害人或其親屬之醫藥費、喪葬費、撫卹費或賠償金等,經取得確實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六)購置體育器具及本身舉辦員工體育活動所支付之各項費用。
(七)舞廳等依政府規定所繳納之特別許可年費。
(八)聘請外籍人員來臺服務,附有聘僱合約者,其到任及返任歸國之行
李運送費用。
(九)表揚特優員工或慶典獎勵優良員工等之獎品。
(十)營利事業依法令規定應負擔之廢一般容器及廢輪胎等回收清除或處理費用。
(十一)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營利事業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之條件者,其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之費用,應按其他費用列支,並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三、其他費用或損失之原始憑證,除應取得確實證明文件者外,為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

商業會計法第10條 

會計基礎採用權責發生制;在平時採用現金收付制者,俟決算時,應照權 責發生制予以調整。
所謂權責發生制,係指收益於確定應收時,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帳 。 決算時收益及費用,並按其應歸屬年度作調整分錄。 所稱現金收付制,係指收益於收入現金時,或費用於付出現金時,始行入 帳。

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97條
利息:
一、資本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二、非營業所必需之借款利息,不予認定。
三、借入款項未於帳內載明債權人之真實姓名與地址者,不予認定。但傳票憑證記載詳實,並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之規定保存者,不在此限。
四、支付利息,記載債權人之姓名與事實不符,並查無其人者,不予認定,並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處理。
五、獨資之資本主及合夥組織之合夥人,所借貸之款項,均應以資本主往來論,不得列支利息。
六、營利事業資本主或合夥人支付其配偶之利息,如查明該資本主或合夥人與配偶係採分別財產制,並經依法登記有案者應予認定。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七、因購置土地以外固定資產而借款之利息,自付款至取得資產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列入該項資產之成本。所稱取得,指辦妥所有權登記之日或實際受領之日;其屬拍賣取得者,指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
八、因增建固定資產而借款在建造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以資本支出列帳。但建築完成後,應行支付之利息,可作費用列支。所稱建築完成,指取得使用執照之日或實際完工受領之日。
九、購買土地之借款利息,應列為資本支出;經辦妥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後之借款利息,可作費用列支。但非屬固定資產之土地,其借款利息應以遞延費用列帳,於土地出售時,再轉作其收入之減項。
十、利息支出未扣繳所得稅款者,除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四條規定辦理外,應予認定。
十一、營業人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者,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不予認定。當無法查明數筆利率不同之借入款項,何筆係用以無息貸出時,應按加權平均法求出之平均借款利率核算之。
十二、營利事業向金融業借款,其利息支出之認定,以使用該事業名稱所借入之款項為限;其以個人名義借款轉貸營利事業運用者,除第五款規定情形外,該事業支付個人之利息,如經取得個人出具之收據,並依法辦理扣繳所得稅者,可核實認定。
十三、因土地以外進貨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應以財務費用列支,不得併入進貨成本計算。
十四、向金融業以外之借款利息,超過利率標準部分,不予認定。利率之最高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參酌該區市場利率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
十五、代銷商及經銷商保證金事先約定支付利息,並經查明對方列有利息收入者,應予核實認定。
十六、分期付款購置設備之利息支出,或分期付款價格與現購價格之差額,應併入該項資產之實際成本。但因購置設備向金融事業貸款於取得該項資產後所支付之利息,得以費用列支。
十七、依所得稅法第一百條之二規定,因結算申報所列報之各項成本、費用或損失超限經核定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行政救濟程序確定應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得以費用列支。
十八、依所得稅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補繳暫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依同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加計之滯納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漏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不得列為費用。
十九、利息支出之原始憑證如下:
(一) 支付金融業之利息,為金融業之結算單或證明書。
(二) 支付其他債權者之利息,為收息者之收據。
(三) 支付國外債權人之借款利息,除應取得收息者之收據外,已辦理結匯者應有結匯證明文件;未辦結匯者,應有銀行匯付或轉付之證明文件。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下列有那些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4 19

目前頁數:3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3)

回應編號:6487

確實是由營利事業負擔者才可列報為其他費用

舉辦員工文康、招待員工旅遊及聚餐等費用支出可否列報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會因營利事業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而有所不同。 若營利事業如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其員工旅遊、文康及聚餐所支付之費用,在規定限額內以職工福利科目列報,超過的部分,則以其他費用列支;反之,營利事業如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者,其舉辦員工旅遊、文康及聚餐所支付之費用,就必須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除非福利金不足時,其超出部分,確實是由營利事業負擔者,才可以列報為營利事業的其他費用。

另營利事業招待員工旅遊、文康及聚餐支出是否要列為員工所得,須視其所舉辦的旅遊是否只限特定員工才可以參加來判斷,如果只是招待特定員工(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等)時,則屬「公司」對各該員工補助,應併列為員工的所得;反之,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文康及聚餐,如果是全體員工都可以參加者,其所支付的費用,免視為員工的所得。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處理員工旅遊支出時,應多加留意稅捐問題,若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國內、外旅遊所支付的費用,免視為員工之所得。然若屬營利事業對員工之補助,則應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且應依上列規定記帳報稅,千萬不要因為列帳錯誤或漏辦理扣繳而發生掃興情事。

 

回應主題: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4)

回應編號:6486

營利事業因車禍連帶賠償應於實際支付年度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

有一公司員工駕駛公司車輛載運施工器具與騎乘機車發生碰撞,騎乘機車人因傷重不治死亡,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以公司為連帶債務人,請求連帶賠償1,000萬元,公司申報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以車禍發生時點,自行估列當年度其他損失800萬元。經國稅局審理,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3條第2款第5目規定,取得確實證明文件後,始得核實認列,本案公司因未提出該筆損失年度已支付並取得確定證明文件供核,所以否准認列。

依商業會計法第10條第2項規定所謂權責發生制,係指收益於確定應收時,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帳 。營利事業員工駕駛車輛發生車禍,導致被害人傷重死亡,經被害人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以公司為連帶債務人,請求連帶賠償,所生賠償金須於已支付並取得確定證明文件之年度,始得列報其他費用或損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網路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公司行號因員工車禍為連帶債務人,須負連帶責任,車禍支付被害人或其親屬醫藥費、喪葬費、撫卹費或賠償金等,經取得確實證明文件後,始得核實認列,即以費用確定應付之時,作為認列公司費用或損失時點,而非以車禍發生時間作為認列費用或損失時點。

 

回應主題: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5)

回應編號:6485

發生竊盜損失記得保留報案紀錄及失竊損失證明清單

有營利事業因遭竊損失,已向警察機關報案,已受有保險賠償收入,須提示那些證明文件,才能准予認列公司之損失?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3條第2款第4目規定,營利事業於辦理結算申報時,應將取得之保險賠償金額及實際受損金額分別列報於結算申報書「其他收入」及「其他損失」項下。另竊盜損失無法追回,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可核實認定為其他費用或損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營利事業若發生竊盜損失應保留向警察機關報案之紀錄及失竊損失證明清單,備供稅捐稽徵機關查核。

 

回應主題: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6)

回應編號:6484

竊盜損失認列其他損失項下

營利事業發生竊盜,若報案後竊盜損失部分仍無法追回時,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者,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僅需於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3條之規定,檢具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就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列報為其他損失即可,無需向稽徵機關報備。

閒置固定資產不可列報折舊費用及其他損失項下

國稅局查核時發現有公司於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列報其他損失1億5千餘萬元,經分析其損失內容,原來係該公司閒置機器設備所產生之折舊費用,經該公司說明稱,該等機器設備因性能已過時,當年度並未實際供生產使用,是其折舊依規定不得列報為當期「折舊費用」,故將之列報於「其他損失」項下。惟查該公司折舊之提列方法係採用工作時間法,依前揭查核準則規定當年度不得繼續提列折舊,致遭剔除補稅。

依據現行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95條第2款前段規定:「固定資產之折舊,應按不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逐年依率提列不得間斷;其未提列者,應於應提列之年度予以調整補列;其因未供營業上使用而閒置,除其折舊方法採用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外,應繼續提列折舊。」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於開始使用後,如因故未能提供營業使用而轉列為閒置資產時,除折舊方法採用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不可提列折舊費用外,其餘採用平均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折舊方法者,仍應繼續按原折舊方法繼續提列折舊,不能間斷;其未提列者,應於當年度予以調整補列,不得於次年度再行補提列折舊費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營利事業對於閒置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應先行檢視營利事業原採用折舊提列方法,倘為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則其未供營業上使用而閒置機器設備或資產,不得續提列折舊,以免遭剔除補稅。

回應主題: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7)

回應編號:6483

贊助費應與業務相關營利事業始得認列費用

國稅局查核一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發現該公司列報一筆國外贊助費新臺幣250萬元在其他費用項下,該公司主張係國外客戶之贊助費,係為銷貨所產生之必要費用,然經查核贊助對象與國外客戶並非同一人,又當年度與該贊助對象並無商業交易往來,且該公司未能提示與業務相關之證明文件,與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不符,因此國稅局剔除該筆其他費用項目並依規定要求該公司補稅42.5萬餘元。

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因此營利事業為達成商業目的而贊助交易對方的活動或廣告所給付之贊助費,應係為取得收入之必要支出,且與業務相關,始得認列為費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營利事業於發生各項費用支出如贊助費時,除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提示與業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外,始得認列,以免因不符規定遭國稅局補稅,影響自身之權益。又當年度若有因違反各種稅法所處罰鍰、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暨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加計之利息,經繳納並取得正式收據者,即就可自稽徵機關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回應主題:認列其他費用或損失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8)

回應編號:6482

營利事業因違反法律規定被罰鍰不得列報費用或損失

國稅局查核轄內某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營業費用中,列報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規所科處的罰鍰100萬元,爰依前揭法條規定剔除該項支出,並補稅17萬元。

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各種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其立法意旨係前開罰鍰屬政府對於違反法律規定所為的處罰,若准其列為費用或損失,等同以政府稅收補貼營利事業,將抵銷處罰的效果。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依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 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因此若發生費用時,應依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詳予記錄,如有與本身業務無關,或因違反各種法規所科處罰鍰等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者,申報時均應自相關費用科目項下調整減除。


回應文章共有4 19

目前頁數:3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近火車站及雲科大火鍋店(頂讓) 內湖AI全自動咖啡販賣機(頂讓) 新竹市近車站手搖飲店(頂讓) 新北板橋火鍋店
(頂讓)
中山大學觀海樓餐廳(店面出租) 竹北高鐵旁優質鍋物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創業加盟網 www.ican168.com 網站地圖索引

加盟創業資訊
 
加盟總部搜尋
   登錄加盟資訊
   修改加盟資訊
   作廢加盟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加盟創業檢核表
加盟合約書範本
加盟創業市調
加盟知識探討
頂讓店面資訊

頂讓店面位搜尋
    登錄讓店資訊
    修改讓店資訊
    作廢讓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頂讓統計分析
店面頂讓合約
頂店檢核表
讓店檢核表
頂讓店面實務探討
供貨廠商資訊

供貨協力商搜尋
    登錄供貨商
    修改供貨商
    作廢供貨商
    廣告刊登流程

餐飲業廠商檢核表
零售協力商檢核表

供貨廠商探討
出租店面資訊

店面攤位出租搜尋
    登錄租店資訊
    修改租店資訊
    作廢租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出租店面契約書
  出租店面檢核表

  出租店面實務探討
創業加盟市集

餐飲美食創業市集
  
火鍋創業市集 
  咖啡創業市集
  餐車擺攤創業市集
  異國料理創業市集
  早午餐創業市集 
  特色小吃創業市集 
  日式料理創業市集 
  中式料理創業市集 
  西式料理創業市集
  麵食料理創業市集
  茶飲冰品創業市集

娛樂百貨創業市集
  小資女性創業市集
  生活技能創業市集
  美容創業市集
  網路開店市集

補教業創業市集
開店創業知識庫

創業加盟經驗知識庫
開店創業經營知識庫
加盟連鎖經營知識庫
創意創新經營術
店家趣聞軼事
熱門行業創業探討
創業開店市調  
創業開店診斷檢核 
創業技藝職訓機構
創業開店資源下載
創業心理命相

創業命盤解析
成功特質測驗
創業方式測驗
行業適性測驗
經營管理測驗
測驗總攬說明
站外頻道
 

痞客邦 PIXNET

臉書 Facebook
推特 Twiter
撲浪 plurk

廣告服務中心

加盟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頂讓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店面出租刊登/價格/流程
協力廠商刊登/價格/流程

    阿甘服務中心 阿甘簡介服務條款 隱私權聲明使用者分析使用時段分析   留言給阿甘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