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輛遭補稅百萬案例
國稅局透過汽車車體製造廠商申報之營業稅與貨物稅資料進行比對,針對兩者稅額差距異常案件深入追查,查獲改(加)裝車身或加裝設備達10,000元以上者,未報繳貨物稅,遭補稅及罰鍰1,521,282元。
車輛改(加)裝車身或加裝設備,其改(加)裝價格在10,000元以上者,應依規定申報繳納貨物稅。所以,凡是能固定於車身上,使其與車身不可分離,其裝置後能增加該車輛之功能或提升該車輛之使用價值者,均屬汽車加裝設備,一般常見加裝設備有車頂置物架、電動遮陽棚、固定裝置的寢具設備及冰箱、汽車衛星導航或數位電視等。
國稅局持續加強運用貨物稅申報資料與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進行跨稅目比較分析,勾稽追查貨物稅產製廠商繳稅情形,提醒廠商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車體產製廠商若有已稅車輛或底盤改(加)裝車身或加裝設備,其改(加)裝價格在10,000元以上,應自行檢視有無應報繳貨物稅情事。倘因一時不察,未依規定申報繳納貨物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均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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