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章宣稱不實公平會開罰5萬
桔O公司於臉書粉絲專頁、公司網站及課程簡章宣稱「全台唯一與英國培生集團取得國際漢語教師證授權」等語涉嫌廣告不實有違公平交易法規定之嫌。
經公平會調查,桔O公司於臉書粉絲專頁刊載「全台唯一與英國培生集團取得國際漢語教師證授權」、「得以自主進行中文師資培訓課程及課程考核……直接由培生集團授權此證書頒發與課程培訓」;於公司網站刊載「英國Pearson證照 全台唯一與英國培生集團取得授權」,於課程簡章宣稱「教學機構通過Pearson認證」等語,廣告整體讓人認為
桔O公司為全臺唯一取得英國培生集團(下稱培生集團)直接授權國際漢語教師證頒發與課程培訓,且通過該集團認證之機構,得以自主進行中文師資培訓課程及考核。惟據
桔O公司自承其未獲得培生集團直接授權進行前揭課程培訓及證書頒發,亦非培生集團認證之教學機構,且該證書為國際漢語教師資格認證,並非為教師證,故該等廣告宣稱
桔O公司為全臺唯一與培生集團取得國際漢語教師證授權及通過培生集團認證之表示,已與事實不符,有引起一般大眾對該服務內容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517次委員會議通過,桔O國際文教股份有限公司於臉書粉絲專頁、公司網站及課程簡章宣稱「全台唯一與英國培生集團取得國際漢語教師證授權」、「教學機構通過Pearson認證」等語,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
桔O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事業為廣告行銷,架設網頁、臉書社團、社群、印製DM宣傳廣告,應負有就廣告內容為真實表示及查證之義務,若未善盡廣告主審核或查證之義務,即逕將廣告上傳登載,即違反廣告主注意義務而顯有過失,有刊登廣告,應注意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另應注意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