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原產地台灣廣告不實公平會罰5萬
奇O公司於文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網站,就奇O公司銷售「客房智慧型保險箱NCS-A1」、「客房智慧型保險箱NCS-Y1B」、「冰箱NCF40S」、「冰箱NCF40T」、「電熱水壺NCK-PP1-W」、「保險箱NCS-A3」與「保險箱NCS-C」宣稱「原產地1:台灣」,就「NCF新型態客房冰箱與NCS智慧型客房保險箱」宣稱「品保認證:ISO9001,ISO14001,CCC,CF,UL,CB,台灣BSMI商檢」,以及就「吸收式無聲小冰箱NCF40J-B」、「吸收式無聲小冰箱NCF40JG-B」宣稱「原產地1:台灣」、「通過SGS等國際權威檢測機購測試」與「品質認證:通過ISO14001、UL等多國認證」。
然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該等商品均為中國製造,且品質認證相關宣稱亦無法提供相關認證之依據,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
網站刊載之廣告與商品之原產地、品質為虛偽不實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110次委員會議通過,處奇O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在報紙及網站刊載促銷活動,
應注意網頁、DM宣傳廣告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若有宣稱「原產地」則要與實際銷售商品為原產地所製造,且另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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