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點好壞決定了未來生意強弱,因此在開店前商圈店點評估階段,就應該針對離峰與尖峰時間做數天的觀察,
實際統計人潮流動與進行消費人數計算。曾經運用「走訪體驗」觀察評估同一個商圈同業店點時,發現同業中午3小時(11~14點)的來客量在80∼105鍋,晚上4小時(5~9點)則較多些約在150∼190鍋間。
從此「走訪體驗」觀察同業中,得到一些頗有參考價值的數據
資訊,這店點每日至少能做到每日200鍋以上,最高可達近300鍋,有足夠的基本盤可以支撐我們這小火鍋店立於不敗之地,且
還有往上衝鍋數的成長空間。另這個商圈消費習性,午晚餐差別幾乎到一倍,經營上
及人力配置應側重在晚餐上,而我方地點是處於下班動線上,比較同業都是處在上班動線上更佔有店點優勢
,房東出的租金合理又合乎租金範圍內,發現這是一很 有競爭優勢的小火鍋店店點。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創業者,開店經營實務上,開店前的商圈店點評估準備工作愈詳盡,愈能幫助自己在商圈內創造差異化特色。若店點評估只是靠有經驗評估人的經驗值來判定,沒有數據做分析,評估的結果可能太過於主觀,因為就算在有經驗的人還是會因業態和地點差異而受影響,「走訪體驗」商圈店點評估的模式,
就可稍補其沒有數據做
為分析之缺,甚至還可繪出附近同業競爭對手的位置圖,及與對手的商品型態與價格比較等,協助你更進一步瞭解此商圈同業競爭樣貌
及擬定經營策略。
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開店創業者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找不到有把握的店點,寧可不開店,千萬不要因急於開店,
輕忽聽信一人之言或簡略去做商圈調查與立地評估,以免造成日後生意上的困擾。
以下是
開店商家& 集市群聚效應 相關經營實務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選對集市地點開對的店,就能有效運用群聚效應
開店創業地點最為重要,選對集市地點開對的店,就能有效運用發揮群聚效應,要注意在「集市地區」開店,如是初開店或規模比不上同業的話,店點最好是避免在「集市」兩端開店,且應選在集市的中間地帶。但如店面夠大,賣的產品種類夠豐富齊全,且店家本身已有多年買賣經驗,那麼建議應租人潮最多的集市前段區,搶佔先機。
同一條街道上,如有同類型態店家聚集,就易發生群聚效應,也可能是創業者眼中開店選點的好地段。然同業店家在同一地區內越開越多或聚集,形成專賣市集所產生聚集效應,對吸引消費者、凝聚人氣和買氣有明顯擴大加乘作用。然同質店可形成市集,但同業隔鄰店家之間應做好消費區隔,才不會為彼此因競爭搶客人而形成價格戰。
同業店家在同一地區內越開越多或聚集,就會形成專賣市集產生聚集效應,對吸引消費者、凝聚人氣和買氣都有明顯加乘作用。和隔鄰同業店家間應做好消費區隔,才不會為彼此因競爭搶客人而形成價格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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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開業地點第一選擇捷運商圈店面
捷運站的便利性,往往在週邊會形成群聚效應,人潮帶來商機,因此開店業者會選擇捷運店面為開業地點的第一選擇,不過要提醒開店業者,在找店面時即使同一個捷運站,也不是每個捷運站都有消費人潮。以捷運古亭站來說,不同出口店租價格高低就有10%~15%落差存在。
一般來講挑選捷運店面為開業地點,店點以雙捷運交會車站出口1百公尺內最具有消費商機,其次是以捷運站出口1百公尺內,才能享受捷運所帶來大量人潮之消費商機。
然有些捷運站看似熱鬧,但其實沒啥逛街人潮,因此親自或者請工讀生,在想設店的店點觀察假日非假日,早中晚計算人潮,幾天下來就知道捷運站周邊有沒有你要的客群了;另外如果店面同側鄰店有便利店,也可以利用便利店發票號碼來查來客數,當做一參考值。 |
較優質及有制度的加盟連鎖體系在新開設加盟分店時,店點評估會由加盟總部派專業人員評估通過始得籌設開店,店點評估總部人員會詳填商圈店點評估表,並做成開店與否的建議方案。但加盟開店創業者不能只是聽從加盟業主的一句話
,適或不適合,就決定店點開設與否,應該有數據和資料參考,才會較客觀,因為有些取巧加盟總部商圈店點評估只是做做樣子,或根本沒做,只想要加盟者簽約加盟,以取得加盟金營收或是日後進貨費用,不是真正在乎關心加盟分店的地點適合與否,因此加盟總部若有提供免費店點評估或代尋找店點,加盟開店創業者要請加盟業主拿出商圈店點評估的數據和資料,以確認確有用心去做好商圈店點評估工作。
商圈店點評估報告上,評估之指標應包括附近的同業競爭店數、經營規模及有無互補互斥店存在。商圈屬性、租金多寡、店面坪數大小、合法性、人潮、車潮的通行量,如有不同時段的人潮流向及動線,則更有利於商圈店點評估做選擇。附近是否有大型商業設施(百貨公司、量販店、大賣場、戲院)、捷運站、車站,營業時間、人口(流動、固定),該商圈的人口數以及人口結構,客源消費力及消費動機、習性、店點前馬路寬度、停車的方便程度,及商圈發展前景預測(人口、交通、住宅)等數據資料。最後商圈店點評估報告不能只評估單一時段,必須有假日、非假日不同的時段分別去做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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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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