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親子遊樂場業者,應否課徵娛樂稅?
親子遊樂場如有提供電動遊樂設施,並出售門票,應依法課徵娛樂稅;惟如僅提供球池、溜滑梯等設施,未提供電動遊樂設施,尚非屬娛樂稅法課徵範圍,免繳納娛樂稅。
經營電動玩具供人娛樂,如有收費,係屬其他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娛樂稅率為2.5%。
舉辦棋藝比賽,僅對參賽者收取報名費,未對入場觀賽之民眾收取門票,應否課徵娛樂稅?
答: 依娛樂稅法第8條規定,凡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如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故舉辦棋藝比賽,未對入場觀賽之民眾收取門票,不須課徵娛樂稅,惟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經營KTV業者,應否課徵娛樂稅?
答: 設置KTV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或票價,係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依法應就所收票價或收費額課徵娛樂稅。(財政部79.12.14台財稅第790345622號函)
經營閉路電視要不要課稅?
答:
設置閉路電視、錄影機等設備放映影片、錄影帶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或票價者,係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依法應就所收票價或收費額課徵娛樂稅。(財政部70.8.6.台財稅第36518號函)
經營資訊休閒服務業(網路咖啡店),要不要課徵娛樂稅?
答:
(一)提供具有娛樂性質的營業場所及電腦設備採收費方式供人使用,要課徵娛樂稅。
(二)僅利用電腦資料庫或網路功能,提供消費者擷取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不具有娛樂性,不必課徵娛樂稅。
經營供人娛樂之收費電動彈珠台,要不要課徵娛樂稅?
設置電動彈珠台營業,收取費用供人娛樂者,要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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