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業者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總計罰鍰1億1,680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執行大閘蟹聯合稽查行動,經查,計有42批中國大閘蟹報驗,其中8批(輸入量40,276.5公斤)戴奧辛含量不符規定;其中有4批總共短少9,312.6公斤產品之流向,其餘皆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封存,另經地方政府衛生局追查流向,已責令販賣業者陸續回收並責成轄區衛生局清點封存,全案亦由司法機關偵辦中。
另未取得輸入許可前,已移動、啟用或販賣,將裁處違規業者於1年內暫停具結保管之申請。又「喬OO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因其情節重大,故意違法且產品檢驗不合格,將針對販賣部分加重處分,依法得處販賣價格20倍之罰鍰,推估將裁處新台幣9,840萬元罰鍰;另「約OO際貿易有限公司」如確查有販售情事,同樣得處販賣價格20倍之罰鍰,推估裁處新臺幣1,840萬元罰鍰,總計新台幣1億1,68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食品業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輸入業者在尚未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前,擅自移動、啟用或販賣之行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3條具結先行放行之規定,食藥署將裁處違規業者於1年內暫停具結保管之申請,另針對業者未取得輸入許可即販賣具結產品,依法加重裁處販賣價格最高上限20倍之罰鍰。
食品業者切莫抱持僥倖心態,貪圖短利,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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