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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0436 | 發表對:10436 回應 | ||
日本餐飲業者推出女僕餐廳成功迎合宅男口味,吸引一堆宅男上門消費後,日本漫畫網咖連鎖店業者也在有「女僕咖啡」聖地之稱的秋葉原推出創意新招「性感秘書網咖店」,標榜全日本第一家以「性感秘書」服務為主軸,要成為宅男們前往的新聖地。 性感秘書網咖店店內服務生全都打扮成一流企業的秘書造型,且都是身穿黑色西裝外套及膝蓋以上30公分的超迷你短裙的20幾歲性感辣妹,當顧客一進店門,就有一群女秘書迎客光臨,然後女秘書曲膝彎腰提供免費擦鞋服務,還能與客人們閒聊。性感秘書網咖店店內硬體設備也很講究,強調「單人隔音房」,即使在網咖內觀看成人影片,也不必擔心隔牆有耳。 |
回應編號:8146 | 發表對:8146 回應 | 觀看:8146回應共1筆 | |
台北縣議會97年10月15日三讀通過「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預計一個月後公告生效即正式實施,其條文明訂「禁止18歲以下者進入,否則處罰3萬至10萬元」,全國26縣市當中目前7縣市有訂定網咖自治條例,且其條文是目前通過「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 縣市中標準最嚴苛者。 通過的「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中還明訂網咖設置地點須距高國中小學400公尺以上,由於不涉回溯條款,目前已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3百多家網咖業者將不受設置地點須距高國中小學400公尺以上的影響,但目前尚未取得營利登記的業者,以及未來將要經營網咖業者,就須受設置地點須距高國中小學400公尺以上規範。 北縣最多網咖家數有照、無照合計共達1500多家,現只剩600多家,預期在98年元月菸害防制治法正式實施後,公共場所(網咖)禁止吸菸就會對網咖營收造成直接嚴重影響,北縣現再訂18歲以下禁入網咖的高標準,到時可能會引發北縣網咖的倒閉潮。 |
回應編號:10363 | 發表對:10363 回應 | ||
新北市經發局為維護公共安全,自暑假起即針對無照網咖,進行大規模查察作業,並對重大違規業者採取強制停止供電處分,總計查察822家次非法資訊休閒業者,共裁罰985萬2000元罰金,並對12家無照業者執行斷電、迫使107家業者自動歇業。
但有少數網咖業者於暑假期間以自行停業,待風頭過後再行營業,規避查察,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於19日起連續2日對永和區英飛凌資訊社、新發行、樹林區飛行網、板橋區凌雲網路資訊行,以及五股區泰城電腦資訊社等5家惡質業者進行斷電處分,以維護本市公共場所安全。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 無照網咖鐵腕斷電不停息 維護公共安全絕非口號 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於12月19~20日連續2天對轄內5家重大違規網咖業者執行斷電處分,以鐵腕作風展現市府維護市民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安全的決心。 經發局表示,為維護公共安全,自暑假起即針對無照資訊休閒經營業者(即俗稱之網咖),進行大規模查察作業,並對重大違規業者採取強制停止供電處分,總計查察822家次非法資訊休閒業者,共裁罰985萬2000元罰金,並對12家無照業者執行斷電、迫使107家業者自動歇業。 然市府近日發現,有少數業者於暑假期間以自行停業規避查察,待風頭過後再行營業,如此心存僥倖、藐視法令並挑戰公權力之行徑遠非市府所能容忍,於19日起連續2日對永和區英飛凌資訊社、新發行、樹林區飛行網、板橋區凌雲網路資訊行,以及五股區泰城電腦資訊社等5家惡質業者進行斷電處分,以維護本市公共場所安全零容忍之標準。 經發局局長江俊霆強調,寒假及春節即將來臨,為防止青少年沉溺於不正當場所,市府仍會繼續針對本市列管之249家合法咖網擴大稽查,對於違規網咖業者也將依規定辦理複查,避免相同問題再次發生,違規情節重大者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罰怠金,嚴重者將斷電,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上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
回應編號:10283 | 發表對:10283 回應 | ||
臺北市商業處等單位9月22日上午前往違規網咖斷水斷電工作,展現公權力執法決心!
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明定網咖不得設立於學校200公尺內,臺北市違規網咖業者如經查處仍不改善者,繼續違規經營, 臺北市商業處將執行「斷線專案」,並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對違規網咖執行強制處分,最重可斷水斷電。 相關法律條文 臺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
臺北市針對學校附近違規網咖 執行「斷線專案」 臺北市政府持續加強網咖管理,臺北市商業處等單位9月22日上午前往臺北市「凱宏資訊社」執行違規網咖斷水斷電工作,展現公權力執法決心! 為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臺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明定網咖不得設立於學校200公尺內,該等違規業者如經查處仍不改善者,繼續違規經營,將執行「斷線專案」,並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對違規網咖執行強制處分,最重可斷水斷電,以達將違規網咖徹底斷線之目標。 凱宏資訊社」違反臺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未辦妥營業場所地址登記而擅自營業,且距內湖高中及內湖國小等學校二百公尺以內,情節重大;經商業處於9月22日上午會同本市警察局內湖分局、台灣電力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等相關單位前往營業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14號地下1樓,執行斷水、斷電工作。市府依行政執行法強力執行斷水斷電,展現執法決心,市府也呼籲其他違規業者主動停業,還給學生健康的學習環境。 |
回應編號:9883 | 發表對:9883 回應 | 觀看:9883回應共2筆 | |
16家次違法中有12家網咖違法容留青少年,4家網咖未張貼「未滿18歲禁止進入」標示,1家未設置錄影設備。新北市經濟發展局依違反新北市內網咖24小時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進入規定條款的網咖(資訊休閒業),依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違者裁罰3萬到10萬元。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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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44 | 發表對:44 回應 | 觀看:44回應共4筆 | |
現今網咖每小時收費降到十五元,已經快沒有利潤,還接到一萬元罰款,真是是倒楣到家。想合法化卻卡在縣府要求地點須設在都市計畫商業區內,才能取得登記證,如果半年內規定再不改, 警察再來只好關門喝西北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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