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網首頁  知識庫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多知一點  成功多一點   創業加盟前景探討  多知一點  成功多一點

加盟查詢 
登錄  刊登價&流程 

業別
投資  ~

頂讓查詢 
登錄  刊登價&流程

業別
讓價 ~

阿甘創業加盟租店頂店讓店頂讓網站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餐飲業開店市集

咖啡開店市集

早餐開店市集

擺攤市集

小吃開店市集

火鍋開店市集

西式餐飲西餐開店市集

冷飲開店市集

娛樂百貨零售業開店市集
擺攤市集
美容開店市集
網路開店市集
漫畫開店市集
補教業開店市集
發表對本主題看法 回討論文章

網路虛寶交易短漏報稅連補帶罰近800萬

國稅局運用跨機關資訊整合金流資料,發現一甲君銀行帳戶有異常流動情形,查獲甲君於網路上從事銷售虛擬寶物與遊戲點數交易,利用網路私訊或通訊軟體與買方聯繫,以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超商繳費代收轉付服務及個人銀行帳戶收取網路交易貨款,深入查核後發現,甲君4月至次年3月間收取貨款金額高達8千3百餘萬元,未依法辦理稅籍登記,短漏報銷售額合計7千9百餘萬元,爰依查得資料核定補徵營業稅397萬餘元,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及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397萬餘元。

電子商務蓬勃發展金流支付模式多元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因應而生,卻也衍生出部分營業人從事網路交易行為,透過第三方支付工具或個人銀行帳戶收款未依規定報繳稅款逃漏稅捐。然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論收款方式為何,均會有跡可尋,切勿心存僥倖。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營業人如有違章逃漏稅情事,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將可免罰。

更多更詳細 創業加盟開店網路交易稅務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回應文章共有2 11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編號:16860 發表對:16860 回應

境外電商業者年銷售額達48萬元應理稅籍登記

境外電商業者銷售予境內自然人之電子勞務累積達年銷售額48萬元登記門檻者,自106年5月1日起,請依規定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申請稅籍登記。

總統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部分條文,行政院並核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考量境外電商業者依從成本,且為使國內、外電商業者租稅負擔衡平,本次修正增訂第28條之1規定境外電商業者年銷售額逾一定基準者,應申請辦理稅籍登記,依此,財政部於106年3月22日訂定發布前述年銷售基準為新臺幣(下同)48萬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電商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財政部採行境內、外電商業者之登記門檻一致方式,訂定境外電商業者登記門檻為年銷售額48萬元。前開銷售額之計算係採曆年制,且以銷售予境內自然人之金額累計,倘業者前1年度或當年度銷售之電子勞務累積達此登記門檻時,即應自行或委託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為報稅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更多更詳細 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盈餘申報營業所得稅應知稅法知識
                      跨國網路交易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回應編號:16705 發表對:16705 回應

跨國網路交易四大課稅情形

國稅局鎖定透過跨國網購進口貨物之消費者或營業人進行查核,查核範圍包括個人買家直接或間接向該網站購買之貨物或虛擬商品是否繳納營業稅,或個人買家透過「淘寶網」進口貨物轉售及接受國內買家委託向「跨國網購進口貨物以賺取手續費之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是否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等等。

國稅局跨國網路交易涉及課徵營業稅之情形彙整說明如下:

一、依稅法規定,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應繳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另基於加速通關及簡化行政作業,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3千元以下免徵營業稅 。

二、台灣買家向「淘寶網」購買電子書、App等數位商品,單筆支付款項超過3,000元以上,買家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列印或向國稅局索取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繳款書),自行繳納營業稅款。

三、向境外網站購物,貨物進口轉銷售應辦理營業登記,如果「全部」採網路銷售無實體店面,只要每個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但仍應記得就經營網路交易之營利所得併計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四、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接受台灣買家委託,向大陸淘寶網進口貨物,其向買家收取之手續費屬銷售勞務,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納營業稅 。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誇國網拍業者,上「淘寶網」購物或透過跨國網購批貨轉賣之網路賣家及代購代付平台業者要注意相關規定,以免遭查獲補稅並處罰鍰。

跨國網路交易於列報旅費支出時,應注意是否與業務相關,平日即應保存與業務有關之事證,並於國稅局查核時提示相關證明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以下 跨國網路交易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回應編號:16556 發表對:16556 回應

境內買家向境外網站購買勞務商品應否課稅

境內買家向境外網站購買的無形商品

境內買家向境外網站購買勞務(如線上遊戲等虛擬貨幣交易或直接藉由網路傳輸方式下載數位商品等)是否需要課徵營業稅?如果需要課徵營業稅,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為何人?

1. 境內買家向境外網站購買的無形商品,是屬於購買勞務,仍然應該要課徵營業稅。如果境外網站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該筆勞務的營業稅,應該由勞務 買受人(境內買家)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在給付報酬的次期開始15日內,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線上列印 或向國稅局索取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繳款書),自行繳納營業稅款。

2.境內買家同1筆購買國外勞務交易應給付的報酬總額在3,000元以下者,免徵營業稅。

網路交易買受人向國外網站的網路賣家購買貨物 

1.我國營業稅是採消費地課稅原則,依據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進口貨物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同法第41條亦規定,進口貨物應由海關代徵營業稅,所以當網路交易買受人向國外網站的網路賣家購買貨物,在該項貨物進口時,將由海關依法代徵營業稅。

2.至於國外網站的網路賣家,依據目前消費稅課稅原則及我國營業稅法第4條規定,因為貨物起運地並不是在我國境內,所以我國並沒有對該外國網路賣家課稅的權力,應該由該國外網路賣家所在地的政府對該銷售行為主張課稅。

「代購代付」平臺業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境內買家在境外購物網站消費購物,是否需要課徵營業稅?如果需要課徵營業稅,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為何人?另外因為境外購物網站的興起,衍生「代購代付」平臺業者替境內買家代買商品並代付貨款,該代購代付業者是否也需課徵營業稅?

1.境內買家向境外購物網站購物,貨物以空運快遞或進口郵包等方式運送至境內,就屬於進口貨物的範疇,基於加速通關及簡化行政作業,現行稅法規定允許關稅完稅價格在3,000元以下者,免徵營業稅。但是如果進口貨物關稅完稅價格超過3千元,就必須課徵營業稅。

2.如果境外購物網站的網路賣家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該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給境內買家,屬於進口貨物,依稅法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持有人(境內買家)就是營業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人,應納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3.因應境外高人氣購物網站興起而衍生的「代購代付」平臺業者,主要是接受境內買家委託,向境外購物網站購買並進口貨物,該代購代付平臺業者提供代購商品及代付貨款服務,所收取的手續費必須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更多更詳細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回應編號:16546 發表對:16546 回應

經營網路購物已明白揭示買賣條件者其開立之發票准於鑑賞期後寄發

營業人經營網路購物,其買賣條件合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特種買賣,且已藉網路交易平台明白揭示者,准其發貨時所開立之發票(發票號碼明載於發貨單)於鑑賞期過後始寄發與買受人。

網路購物有別於實體通路買賣,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為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明定。故網路購物型態雖無書面約定,但其條件如已於網路上公開明白揭示,其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准於鑑賞期過後再行寄發。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及財政部94年5月31日台財稅字第09404536620號函之規定,該等營業人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開立統一發票,並務必將發貨時所開立之發票於鑑賞期過後寄發予買受人,如係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其於電視購物頻道或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將電子發票開立資訊告知買受人,並應於開立後48小時內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開立人如符合前揭規定,視為已將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買受人視為已取得統一發票。

更多更詳細  網路交易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回應編號:16545 發表對:16545 回應

跨國網路交易漏未報繳進口稅捐者儘速自動補報繳

開店商家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店商家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店商家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店商家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跨國網路交易漏未報繳進口稅捐者儘速自動補報繳

有些人跨國網購常「化整為零」,用人頭分批購貨,或高價低報逃漏稅。本次查核作業將從資訊流、金流和物流三管齊下,由國稅局查核常用淘寶網的「交易大戶」,再通報回饋海關,將逃稅漏洞「補起來」。 

依金流資料初步發現,許多買家向「淘寶網」多次購買貨物且購買金額超過新臺幣3,000元,將陸續通知買家前來說明,瞭解其是否涉有低報完稅價格以逃漏營業稅情事,如有疑似批貨行為亦將進一步瞭解有無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此外,有部分買家同時也是公司(行號)負責人,該局將比對其所購買商品與所經營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之關聯性,分析是否有公司(行號)假藉個人名義進口貨物涉嫌漏進漏銷之情事。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為避免跨國購物網站成為避稅天堂,國稅局已啟動之大陸購物網「淘寶網」查稅行動,已透過金流等歸納鎖定與大陸淘寶網有大額往來的買家。如有向「淘寶網」購貨銷售者,在未經檢舉及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請儘速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更多更詳細  營業人漏進漏銷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

回應編號:16515 發表對:16515 回應

宅經濟網路上販賣手工點心如何省錢又合法辦理營業登記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餐飲店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餐飲店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在網路上販賣手工點心宅經濟為例營業登記種類基本上填寫”無店面零售業”及”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另還要再視你販售商品後才可以再增添比較適合的項目種類

若你要自行辦理設公司就要跑到經濟部商業司,一般小商店都是辦行號較多也較簡單,除非你是加盟大品牌他會強制你要申請公司,(辦商號收費約為幾千元,辦公司會比辦商號再加個幾千元)。然而在這要提醒你,申辦公司公司登記的名子是全國都不可以有相同名子且經營相同的營利項目,而商業登記的商號店名則只針對該縣市有效,其他縣市仍可註冊相同店名的。

自己申辦約需2000元(名稱預查規費300元+商業登記規費1000元+印鑑費約300元+發票章約250元+其他雜項費用+交通費)如果你嫌麻煩,不管是商號(行號或工作室)還是公司,只要花些錢也好辦事,就交給會計事務所代辦,請人代辦要加代辦費約需3000共需5000元

若申請商業登記為商號(行號或工作室),可向國稅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免用統一發票,不需報稅,稅率1%,應繳納稅額由稅務員核定,3個月繳納一次,比如說認定你每個月的營業額是10萬元, 那營業稅按百分之一課徵,也就是三個月要繳3000元的營業稅。

使用統一發票,2個月申報一次營業稅,稅率5%,應繳納稅額=銷貨-進貨X5%。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高雄新興大學外租地火鍋店(頂讓) 台中市西區寶寶攝影店(頂讓) 高雄鳳山衣服/鞋子/包包店(頂讓) 新竹市夜市炸雞店面跟設備(頂讓) 新竹市區商場旁
養生按摩店
(頂讓)
近西門捷運站55坪黃金店面(出租)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一般商店能省就省辦商號(行號或工作室)就好不須設立公司

依據法律規定,一家商店司不論規模大小,有營業就必須向辦理營業登記,核准之後才能營業。 一般商店登記分成兩部分,一個是公司登記,也就是公司設立的登記。另一個則是商號(行號或工作室)登記,也就是營利事業登記。

申請設立公司依規定一律要開發票,商號則可申請開或不開發票,開發票要繳的稅額有二種(營業稅5%及營利所得稅約2%上下)另外每月付會計記帳費用要2~3千元,所以能省就省辦商號(行號或工作室)就好。

一般小商店(稅捐機關規定營業額不到20萬,可不用開發票,然實務上營業額超過20萬很多,甚至達70,80萬營業額的,申辦不用開發票,稅捐機關也能順利通過不用開發票),你可去當地地方政府建設局辦個商號(行號或工作室)再去稅捐機關辦個設籍課稅就好(如此固定一季繳幾千塊稅金,就不用開發票)。

若你要自行辦理設公司就要跑到經濟部商業司,一般小商店都是辦行號較多也較簡單,除非你是加盟大品牌他會強制你要申請公司,(辦商號收費約為幾千元,辦公司會比辦商號再加個幾千元)。

若你要自行辦理設公司就要跑到經濟部商業司,一般小商店都是辦行號較多也較簡單,除非你是加盟大品牌他會強制你要申請公司,如果你嫌麻煩,不管是商號(行號或工作室)還是公司,只要花些錢也好辦事,就交給會計事務所代辦,(辦商號收費約為幾千元,辦公司會比辦商號再加個幾千元)。

以下 營業稅節稅秘笈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營業稅節稅秘笈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1):營業稅可申請「依查定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書審申報」達節稅效果

查定課徵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可申請稅率1%稅額計算依查定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稽徵機關發單通知繳納課稅方式,以達節稅效果。

範例
( 一 ) 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
以當期(月)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之餘額,為當期(月)應納 或溢付 營業稅額。某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其 銷售額 300,000 元,銷項稅額 為 15,000 元,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為 10,000 元,其應納稅額為 5,000 元,計
算如下:
300,000 × 5 % =  15,000 元 ................ 銷項稅額
15,000   -  10,000 =  5,000 元 ................. 應納稅額( 二 ) 查定課徵營業人:
?以資本主薪資,員工薪資及房屋租金等營業費用除以費用率,計算其每月銷售額,再將查定銷售額乘以稅率而得到應納營業稅額。
查定銷售額  × 稅率 (1 %或 0.1 % ) =查定營業稅額。
某小規模營業人, 100 年 10 至 12 月份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定每月銷售額 為 100,000 元,經按其申報符合規定之進項稅額 10,000 元,得扣減百分之十,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 100,000×3 ) × 1 % -  10,000 × 10 % =  2,000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 民宿連鎖加盟業者, 只要不符合免辦營業登記,即應儘速向營業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依法報繳稅,如每月營業額達20萬元以上,即應開立統一發票。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營業稅節稅秘笈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2):避免錯誤受罰案例之1

實務上較常發生之營業稅違章案件,營業人應多留意,以免受罰。

( 一 ) 應於規定期限內申報銷售額,並繳納營業稅;未購發票或無營業稅額亦需申報。  

◎ 案例: A 貿易公司於 100 年 3 月 20 日申請設立登記,並經所在地稽徵機關核准自 4 月份起使用統一發票,公司因剛開業未接到訂單,故 4 月份並未申購發票,公司會計張小姐於接獲主管稽徵機關查詢電話及通知公文後,始自 100 年 5 月份起購買發票,而 5 、 6 月間公司因仍無營業情事,張小姐以為無銷售額自不須繳稅也不必申報銷售額及統一發票明細表,案經主管稽徵機關查獲發現未申報之情事而被處罰滯怠報金。  

◎ 所犯錯誤: A 貿易公司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5 條之規定,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 15 日內申報銷售額及統一發票明細表。

( 二 ) 作廢發票之收執聯及扣抵聯,要訂在同張發票存根聯上,以避免發生漏報有效發票之銷售額。  

◎ 案例: B 實業公司李姓會計小姐開立之 100 年 6 月份 UF12345678 號統一發票,因書寫錯誤致遭買受人甲公司退回並要求另行開立,但李姓會計小姐卻因疏忽而將該張作廢發票之收執聯及扣抵聯,訂在 UF12345677 號 ( 即作廢發票之前一張有效發票 ) 上,致在申報統一發票明細表時,漏報該張有效發票銷售額 200,000 元,營業稅額 10,000 元,案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據營業人進銷項憑證交查異常查核清單發現有漏報銷售額情事。  

◎ 所犯錯誤: B 實業公司李姓會計小姐因疏忽未將作廢發票訂在同張發票存根聯,而漏報前一張有效發票之銷售額,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5 條之規定。

( 三 ) 申報銷售額前,應逐筆檢查有無已開立之發票,誤予截角,以免發生漏報銷售額、稅額情事。  

◎ 案例: C 商號於申報 100 年 11 、 12 月份統一發票明細表時,誤將 100 年 11 月 8 日 XT12334566 號之有效發票截角,致漏填該筆銷售額 365,000 元,營業稅額 18,250 元,案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據營業人進銷項憑證交查異常查核清單發現,除應補稅外,並應再處所漏稅額 5 倍以下罰鍰。  

◎ 所犯錯誤: C 商號會計小姐於申報 100 年 11 月份統一發票明細表時,將 XT 12334566 號有效發票誤予截角,明細表並註明為空白,實際為漏報銷售額,涉嫌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第 35 條規定。

 

營業稅節稅秘笈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3):避免錯誤受罰案例之2 
 

( 四 ) 進項憑證若以影本申報扣抵時,應檢查是否有重複扣抵情事。  

◎ 案例: D 實業公司於申報 100 年 9 、 10 月份銷售額時,已將 100 年 9 月份進貨統一發票號碼 WP 12334456 銷售額 508,000 元,稅額 25,400 元,於 100 年 11 月 15 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但該公司會計小姐因作業疏忽,誤以為尚未申報扣抵,而向銷貨公司再取得該張發票影本,並於申報 100 年 11 、 12 月份銷售額時,重複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案經營業人進銷項憑證交查異常查核清單發現,除應補稅外,尚須按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  

◎ 所犯錯誤:會計小姐因作業疏忽,重複申報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涉嫌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5 條第 1 項之規定。        

( 五 ) 勿取得虛設行號或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發票作為進項憑證。  

◎ 案例: E 實業公司於 100 年 5 月 6 日向未辦登記之 Y 商號進貨計新台幣 500,000 元,未依法取得進貨憑證,而以 F 實業公司所開立之發票 UF12334456 號作為進貨憑證,於 100 年 7 月 15 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25,000 元,案經主管稽徵機關 ×× 專案查緝小組查獲該 F 公司專以開立不實發票販售圖利,經通報 E 公司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查處其違章之行為。 

◎ 所犯錯誤: E 實業公司進貨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暨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1 條之規定。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營業稅節稅秘笈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4):避免錯誤受罰案例之3 
( 六 ) 有進貨退出或折讓情事,應於發生之「當期」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 案例: G 實業公司於 100 年 5 月 3 日向 H 公司進貨,取得進項憑證發票銷售額 323,500 元,稅額 16,175 元,並於 100 年 7 月 15 日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全數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惟此筆進貨於 100 年 6 月 2 日發生進貨退出金額 39,800 元,稅額 1,990 元,並開立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惟卻未於發生當期 100 年 7 月 15 日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案經營業人進銷項憑證交查異常查核清單發現,違章受罰。  

◎ 所犯錯誤: G 實業公司因進貨退出而收回之營業稅額,未於發生之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5 條第 2 項規定致遭受罰。

( 七 ) 收銀機油墨應時常添加,以避免開立發票因油墨不清或漏蓋統一發票專用章,致造成應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而受罰。  

◎ 案例: P 公司 100 年 9 月 3 日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 WU12335566 號,發票金額 1,200 元,未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即交付予買受人甲,該張發票經對獎獲致三獎,檢據領取中獎獎金時,代發統一發票獎金單位發現上情,由財政部印刷廠轉交 P 公司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處新臺幣 1,500 元之罰鍰。  

◎ 所犯錯誤: P 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漏未蓋統一發票專用章,違反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8 條第 1 項規定,應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 1 ﹪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 1,500 元,最高不得超過 15,000 元。

( 八 ) 開立發票給營業人,不要忘記填寫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 案例: J 實業公司銷貨予 K 公司,王姓會計小姐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予 K 公司時,未填寫買受人名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所犯錯誤: J 實業公司違反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1 款營業人使用三聯式統一發票,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之規定,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8 條規定處罰。

( 九 )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進項憑證,不可申報扣抵。  

◎ 案例: L 公司會計張小姐將張姓負責人交際應酬所取得之進項憑證 BU12345566 號,銷售額 28,000 元,稅額 1,400 元,與所購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憑證 BU12348899 號,銷售額 450,000 元,稅額 22,500 元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所轄主管稽徵機關發現該 L 公司持不得扣抵之進項費用及固定資產憑證虛報進項稅額,涉嫌違章。  

◎ 所犯錯誤: L 公司所持不得扣抵進項憑證向主管稽徵機關虛報進項稅額,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3 、 5 款之規定,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處罰。

( 十 ) 一般計稅營業人銷售非本業之商品、勞務或固定資產,均應開立統一發票。  

◎ 案例: M 公司於 100 年 9 月購買之自用乘人小汽車,因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於 100 年 12 月出售時未開立發票亦未申報,案經主管稽徵機關查獲,除應補稅外並裁處罰鍰。  

◎ 所犯錯誤:依營業稅法第 1 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應依規定課徵營業稅,縱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惟於銷售時,仍應開立發票報繳稅款。

( 十一 ) 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予他人憑證而未給予、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未給予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 5 ﹪罰鍰,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 100 萬元。  

◎ 案例: N 企業行未辦理營業登記即自 100 年 9 月起營業,案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於 100 年 12 月查獲,其每月銷售額 60 萬元至 80 萬元不等,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查獲有未依法取得進貨憑證與未給予他人憑證情事,除處漏稅罰 、未依規定給予憑證(採擇一從重)及 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之罰鍰外,另就未依規定取得憑證,經查明之總額處 5 ﹪罰鍰。  

◎ 所犯錯誤: N 企業行未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營業登記,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8 條及第 35 條之規定,應依同法第 45 條、 51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 ( 未給予憑證 ) 之規定擇一從重處罰;又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部分違反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1 條之規定,應依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規定處罰。

更多更詳細 營業稅節稅秘笈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回應文章共有2 11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內湖AI全自動咖啡販賣機(頂讓) 新竹市近車站手搖飲店(頂讓) 新北板橋火鍋店
(頂讓)
中山大學觀海樓餐廳(店面出租) 竹北高鐵旁優質鍋物店(頂讓) 苗栗苑裡自助炭烤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經營管理無關信息   阿甘將一律刪除

微笑多一點  生意好一點     歡迎開店業者 來此發表高見   微笑多一點  生意好一點

阿甘創業加盟網 www.ican168.com 網站地圖索引

加盟創業資訊
 
加盟總部搜尋
   登錄加盟資訊
   修改加盟資訊
   作廢加盟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加盟創業檢核表
加盟合約書範本
加盟創業市調
加盟知識探討
頂讓店面資訊

頂讓店面位搜尋
    登錄讓店資訊
    修改讓店資訊
    作廢讓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頂讓統計分析
店面頂讓合約
頂店檢核表
讓店檢核表
頂讓店面實務探討
供貨廠商資訊

供貨協力商搜尋
    登錄供貨商
    修改供貨商
    作廢供貨商
    廣告刊登流程

餐飲業廠商檢核表
零售協力商檢核表

供貨廠商探討
出租店面資訊

店面攤位出租搜尋
    登錄租店資訊
    修改租店資訊
    作廢租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出租店面契約書
  出租店面檢核表

  出租店面實務探討
創業加盟市集

餐飲美食創業市集
  
火鍋創業市集 
  咖啡創業市集
  餐車擺攤創業市集
  異國料理創業市集
  早午餐創業市集 
  特色小吃創業市集 
  日式料理創業市集 
  中式料理創業市集 
  西式料理創業市集
  麵食料理創業市集
  茶飲冰品創業市集

娛樂百貨創業市集
  小資女性創業市集
  生活技能創業市集
  美容創業市集
  網路開店市集

補教業創業市集
開店創業知識庫

創業加盟經驗知識庫
開店創業經營知識庫
加盟連鎖經營知識庫
創意創新經營術
店家趣聞軼事
熱門行業創業探討
創業開店市調  
創業開店診斷檢核 
創業技藝職訓機構
創業開店資源下載
創業心理命相

創業命盤解析
成功特質測驗
創業方式測驗
行業適性測驗
經營管理測驗
測驗總攬說明
站外頻道
 

痞客邦 PIXNET
新浪 sina
blogger

微博
臉書 Facebook
推特 Twiter
撲浪 plurk
阿甘電子報

廣告服務中心

加盟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頂讓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店面出租刊登/價格/流程
協力廠商刊登/價格/流程

    阿甘服務中心 阿甘簡介服務條款 隱私權聲明使用者分析使用時段分析   留言給阿甘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