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想要到大陸加盟的開店創業者而言,加盟創業這一步,該如何跨出才易成功?加盟要注意那些重點? 由於大陸市場太大,有些加盟品牌採區域加盟代理三級方式,因此在簽加盟合約前,為避免日後加盟糾紛和少走冤枉路,
須確實明瞭加盟方式?加盟授權區域範圍有多大?加盟合約期限?所需準備的創業總資金?
一般來說,到大陸加盟開店創業,總部所收的加盟金,會比台灣所收的金額來的多,再加上先期的考察交通費及居住所需費用,除此之外,在開店的準備期上,台灣人目前持台胞證在大陸多個省分城市都可註冊申辦工商個體戶辦理登記,經核准後才會發給營業執照。一般來說要取得營業証照核准,裝潢施工的審核等,會比在台灣開店來的久,辦出營業執照各地收費不一,具體期間和費用
要視當地政策而定。
包括營業証照的核准,裝潢施工的審核等,通常也會比在台灣開店來的長。因此赴大陸開加盟店,在加盟總投資金額上,所需要準備的創業總資金,通常會比在台灣開同一品牌加盟店,所需的創業總資金來的高
。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要到大陸加盟開店的創業者,在決定想要加盟發展的品牌和城市後,千萬不要只想到大陸龐大的消費市場人口,也不要只聽信加盟總部業務所描繪的錢景,就
被賺錢夢充昏了頭,應自行先行前往考察,或是參加加盟總部所安排的考察團,然加盟者在考察時,不能有走馬看花的心態去
觀察市場,應該要用心仔細深入考察評估當地市場的發展潛力(對市場未來銷量的成長率做一預估);另外還要考察市場的實際規模及店面實際營運狀況。
以下是開店商家&大陸加盟開店創業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台灣人要到大陸開小吃店是可行的,但是要有人帶台灣人到大陸開小吃店,自己到處亂碰亂闖是行不通的,畢竟你是台灣人,人脈上或背景支援上都不如大陸人,且一般台灣人在大陸是沒辦法註冊開餐廳,你至少得要找個大陸人持股才行,然大部分會因文化和習性差異不同,而種下日後許多紛爭和糾紛的種子,這也是大多數人到大陸創業失敗的原因。 |
 |
台灣連鎖體系到大陸展店心得
以下是筆者觀察從台灣加盟連鎖體系到大陸展店心得,期盼對有意西進大陸創業者有所參考價值。
大陸幅地廣大南北及城鄉差距甚大,如今從台灣西進大陸的連鎖業者都面臨一難題,就是既要維持服務及品質的一致性,又要顧及各地區域文化習慣法律差異性等難題。
想西進大陸的連鎖業者需瞭解,除資金進入大陸,人才及know-how及經營技巧的移植融入文化習慣,也是西進大陸成敗的關鍵。
|
 |
小吃業赴大陸參展差點血本無歸
賣蚵仔煎、花枝丸、麵店等一群小吃業者,繳交美食展參展費,又自費機票、食宿和各種器材,原本以為去參加美食展,可以去大陸賺點錢,順便看看有無擴展商機的機會,誰知一到參展現場,當地消防安檢確告知不能使用「明火(瓦斯之意)」,詢問承辦單位卻推說不知道有不能使用「明火(瓦斯之意)」此項規定,一群小吃業者當場不知所措。
一群小吃業者向海基會求助,海協會也去函當地縣政府表達關切,最後在惠州市台商協會出面協調下,獲得人民幣二十萬元(約台幣八十九萬元)賠償金給業者,解決此參展糾紛。海基會副祕書長馬紹章表示,這次小吃參展業者能爭取到廠商賠償,主要是因為邀請函和合約條文皆記載清楚可使用「明火(瓦斯之意)」,對方廠商見有憑有據無法規避責任,才能很快解決問題。
過去臺灣小吃業者也曾赴中國參展發生糾紛,2006年5月台灣82家小吃業者和廠商赴杭州,參加杭州世界休閒博覽會台灣美食館引發糾紛,海基會請律師李永然派員前往瞭解、協處,雙方最後因意見差距過大,確定無法安排這些廠商參展,最後是把器材運回,沒有獲得任何賠償。2008年10月,許多台灣小吃業者應邀到北京參展第一屆兩岸美食文化旅遊節,沒想到現場不但沒攤位,連住宿的地方也沒有,小吃業者損失慘重,當場拉白布條,頭上綁布條抗議主辦單位,雙方不斷推擠互罵下引發衝突。該事件最後由海基會和台商協會出面協調,主辦單位最後決定賠償業者部份損失,解決此參展糾紛。
台商到大陸開店做生意或進行參展活動前,應充分了解及評估當地環境,簽約的對象應是法人、公司,發生糾紛才找的到負責的單位;且務必要用白紙黑字把合約條文寫清楚,注意相關法令及處處留下憑據,才有爭取自身權益的依據。
發表對:13410
回應內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