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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3542 | 發表對:13542 回應 | ||||||||
加盟茶飲業除了考量品牌知名度及茶飲受大眾歡迎程度外,最重要的還是店點所在。 但實務上要加盟茶飲店開店創業,只要是市面上常聽到常看到或是常說出
口的加盟品牌,幾乎都已有人佔據著重要商圈的熱門地段,
舉列來說,你想加盟一知名加盟品牌,好不容易找到一好店點,但發現附近已有同一品牌的連鎖店了,就會因商圈保障限制的關係,你只能被迫放棄,或找另一品牌,但相同的情況還是會一再的重覆發生,要不你就只好屈就於比較差的商圈店點,賭賭看可行不可行,但只要叫的出名號的茶飲品牌,加盟他們,會因跟它們進批買什麼東西都比一般市價貴,因此成本比同業高一些,能打平及付自己的薪水是最為普遍。 要有知名度高的品牌且要有好的地點,是現今要加盟茶飲品牌店,最大困難所在。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茶飲冰店加盟開店創業者,選擇要以加盟茶飲店的開店創業者,可先找一自己的資金 能負擔及地點不錯的店面,高知名度茶飲品牌列為最優先, 但千萬不要一昧的只想要加盟高知名度茶飲品牌,不然你會因品牌關係一直等待, 最後被迫到比較差的店點開設,加盟茶飲店,有好的品牌,沒好的地點銷售往往下場是叫好不叫座,有好的地點但沒好的品牌 搭配銷售,業績衝不高,最後往往會因點好租金負擔重這因素,導致獲利有限或困難,也是枉然。 有好的店點,搭配好喝有特色的知名品牌茶飲,才是加盟茶飲店勝出的王道! 因此在找好一自己的資金能負擔及地點不錯的店面後,可試著多找一些知名度不高或者是剛開放加盟不久 ,但你自己覺得生意好且有特色好喝的茶飲加盟品牌詢問,這樣做一來可減少許多限制麻煩及時間, 二來若選對加盟品牌會隨加盟品牌規模越來越大而水漲船高,也就比較有機會賺大錢,但相對在競爭激烈的茶飲市場中,其 一開始加盟店競爭力會較弱和加盟店經營失敗風險會比較高是其缺點所在。 阿甘創業加盟網另提供有意從事茶飲冰店加盟開店創業者,一連鎖加盟飲料店調查統計購買飲料的消費傾向顯示,飲料的重度消費者以16-34歲的年輕人爲主,占來店消費總人數的72%強;其中18-29歲的年輕消費者是飲料的最重度消費者,大概占整個來店消費總人數的50%弱,基本上以習慣性購買佔多數,購買飲料的消費傾向最重視口味,其次為購買便利性;20歲以下一般爲不定型消費者,但比較偏愛知名度高的飲料品牌店購買及樂意嘗試和接受新品牌新産品。 以下是加盟連鎖企業& 加盟茶飲冰店地點評估及分析 相關加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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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3538 | 發表對:13538 回應 | ||||||||
今年創業加盟展,碰上物價蠢蠢欲動又碰上電價調漲,參展的加盟總部和想靠加盟開店當老闆的加盟開店創業者,都變得相對保守。參展的加盟總部,亦配合物價蠢蠢欲動又碰上電價即將調漲的大環境,調降下修加盟金或是推出不需加盟金,只要付設備費,就能當老闆的促銷加盟品牌手法,希望吸引加盟開店創業者青睞加盟。 今年去參觀連鎖創業加盟展的族群,還是跟前幾年類似,是以年輕人和中年人為參觀創業加盟展主要族群,其中中年失業待業者這一族群參展者大多數會找進入門檻較低的行業如小吃和攤車業為主要考慮加盟對象;因為中年失業者即使有心開店創業也會因考量家中經濟負擔,不得不選擇進入門檻低付出較低加盟權利金的生意來做;另一主要參觀創業加盟展族群之一是中年上班族,大多數參觀者會詢問加盟對象主要是以投資金額較高,獲利較高的行業為主;另外一大參觀族群就是剛畢業不久的待業者,主要是詢問較輕鬆或者是資金較低的行業為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開店創業者,參觀連鎖創業加盟展,若碰到加盟金訂超低或者免費的加盟品牌要小心有詐,加盟金訂的超低或者是免費,讓人感到不可思異或是很詭異,其實加盟金超低或者是免費,只是它 做生意的「開始」不在加盟權利金上 做文章,讓你覺得佔到便宜或是很划算,讓你一開始「無從比價」,接下來就可以透過加盟合約的關係,從加盟開店創業者你身上再剝 下好幾層皮,卻是透過「後續」來賺錢。 等你加盟後再說你買的只是基本設備,加一些錢添購好一點的生財器具設備,營業操作起來才會順,而你已經花錢花時間花人力決定要加盟開店創業,因此大多數的加盟開店創業者會因為考量當初所投下的錢、時間、人力,而認為再繼續花一點點、花一點點是「可以接受應該」的,而願意繼續付給這些加盟總部。加盟總部抓準絕大多數加盟開店創業者到此地步都會買單的心態,所以有意加盟開店創業者在評估挑選加盟對象的時候要特別小心,應該時時睜大眼睛,看清楚加盟廠商到底在玩什麼把戲,再決定加盟與否。 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加盟開店創業者不僅要參觀連鎖創業加盟展和廣泛搜集其最近最新加盟資料,比較所搜集資訊優劣外,還應親自多走幾趟加盟總部與其加盟店,因為明查暗訪不同時間和地點的加盟店,才是瞭解加盟開店創業者加盟體系真實經營狀況最實際最保險的方式。然在明查暗訪前,應對自己明查暗訪的目的及項目,要有明確的認知和確定,因明查暗訪有了明確的考察目的及項目,也就不易被加盟總部所編製的營業假象矇騙和話語所迷惑,加盟開店創業者才能夠避免受騙上當。 以下是加盟連鎖企業& 參加創業加盟展 相關加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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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3531 | 發表對:13531 回應 | ||||||||
隨著連鎖加盟品牌越來越多,加盟爭議糾紛也隨著越來越多,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一很簡單方法給加盟開店創業者們參考,想要分清一加盟體系是不是有心要長久經營,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他有沒有最基本自己的商標所有權和公司執照!
因為,一加盟連鎖體系如果沒有成立自己的公司行號,不就是無照營業,那麼他憑什麼保證您日後的加盟權益?跟你談什麼 內容? 請注意,不論是商標還是公司執照要與加盟品牌的營業項目行業是相同且不是正在申請中的商標和籌備中的公司,而是已經智財局“商標註冊成功”和商業司公司登記有案。 以下是加盟連鎖企業& 加盟商標與公司執照 相關加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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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3530 | 發表對:13530 回應 | |||||||
金震宇公司在招募「UTV金連網」加盟過程中,未充分完整揭露加盟營運過程中費用、商標權權利內容、有效期限授權使用範圍與各項限制條件、經營協助及訓練指導之內容、及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上一年度解除與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等加盟重要資訊,涉違反公平交易法。 震宇公司基於資訊優勢一方,於招募加盟過程未以書面完整揭露前開交易資訊,妨礙交易相對人作成正確之交易判斷,對交易相對人或不特定潛在之交易相對人顯失公平,並足使競爭同業喪失締約機會,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8月28日第1138次委員會議決議金震宇股份有限公司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加盟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命該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善盡企業經營責任,以書面完整說明加盟條件與資訊。加盟業主與交易相對人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商標權等權利內容及有效期限、加盟店所在營業區域設置同一加盟體系之經營方案或預定計畫,及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營業地址等資訊,為加盟店所關切事項,並賴以評估是否締結加盟關係或選擇加盟業主的重要訊息,應依加盟業主資訊揭露案件處理原則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完整揭露前開交易資訊,提供8種加盟重要資訊予交易相對人審閱。且應注意加盟總部於招募加盟交易過程中,若違反加盟應揭露資訊項目或是沒提供至少五天之加盟合約審閱期間,隱匿或遲延揭露重要交易資訊之情事,乃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規定之虞。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於8月28日第1138次委員會議決議金震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震宇公司)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加盟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命該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公平會表示,金震宇公司招募「UTV金連網」加盟過程中,並未充分完整揭露加盟營運過程中之費用、商標權之權利內容、有效期限授權使用範圍與各項限制條件、經營協助及訓練指導之內容、及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上一年度解除與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等加盟重要資訊。前開資訊為有意加盟者據以評估是否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選擇加盟業主的重要訊息。 公平會復表示,金震宇公司基於資訊優勢之一方,於招募加盟過程未以書面完整揭露前開交易資訊,妨礙交易相對人作成正確之交易判斷,對交易相對人或不特定潛在之交易相對人顯失公平,並足使競爭同業喪失締約機會,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之行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最後表示,連鎖加盟經營範疇遍及各行各業,已是當前熱門的創業途徑,為減少加盟交易糾紛,加盟總部應善盡企業經營責任,以書面完整說明加盟條件與資訊,並確實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之規定。同時亦呼籲有意以「加盟」方式創業民眾,應慎選加盟體系,在簽約前應看清楚合約,詳細暸解加盟的權利與義務,以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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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3526 | 發表對:13526 回應 | ||||||
接手頂下一間知名品牌早餐加盟店,讓店業者表示加盟總部在 中訂有禁止轉讓條款和商圈保護條款,然在過程中讓店業者有當場詢問加盟連鎖總部因故是否可轉讓,得到總部默許但沒有得到書面證明,頂讓接手經營後經營不到一個月,發現有一同品牌招牌在對街(用google
map測量300公尺內),正在裝潢且掛上紅布條上寫即將開幕。
我直接向加盟總部詢問, 上不是有商圈保護條款,加盟總部調查後表示,這間分店加盟權利合約有效日期只剩12天,當初加盟店主有表示不在續約,自動放棄優先續約加盟的權利,該地段加盟權利已有人加盟,順便告知我12天內要主動拆卸招牌和12天後不得再使用有關品牌logo商標等,不然將是侵權。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頂讓加盟店業者,應謹慎詳細閱讀 每一條文及文字規定,瞭解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有那些及其收取費用有那些,並瞭解應配合那些事項及其理由,針對日後加盟權益和責任負擔,若有任何不明瞭或不明確的地方,千萬不能只聽轉讓店家的說法,應向加盟總部詢問確認清楚。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頂讓加盟店業者,加盟連鎖經營實務上,唯有在付錢簽頂讓合約前,仔仔細細瞭解加盟店店面所有營運狀況及加盟運作過程,才能減少日後不必要加盟爭議糾紛的產生。如果可請到有親朋好友是同業、專家一起去評估,不僅可以較客觀估算這家加盟分店的頂讓價值外,另一方面對這店點適合與否及未來獲利能力高低也會較有專業性的看法,以降低頂讓加盟店失敗的風險。 以下是加盟連鎖店& 轉頂讓加盟店 相關加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頂讓加盟分店要不要換簽加盟新約一般較有制度的加盟總部是絕不允許有加盟店私下頂讓分店行為發生的,加盟合約內通常也都會約定禁止頂讓條款,但違規的懲處通常會故意擬得模稜兩可,其目的就是要讓加盟總部日後保有彈性處理空間,事情可大可小,要到時對違規者從輕發落還是下重手懲處,全依加盟總部依當時情況去解釋,也就是完全由加盟總部來決定,因此頂讓加盟店這一點上讓店業者要很謹慎小心處理,頂店業者亦不能只聽讓店業者所言,要問清楚要不要重付加盟金給加盟總部,要不要換簽加盟新約還是延續舊約,加盟總部有關你要頂讓分店的態度及後續加盟處理有那些程序。 頂店業者接手頂讓加盟分店,日後和加盟總部配合是長長久久的事,若一開始就無法順利和加盟總部取得共識或順暢溝通管道的話,處處有所爭議,勸你頂讓還是多問多挑選其他加盟店,會比較適當。
頂讓加盟店要格外小心,之前我男朋友大張旗鼓的在報紙PO店面頂讓廣告,就被加盟總部依違反合約有損商譽罰錢。 因此要頂讓加盟店要看之前 簽加盟合約的時候 ,在加盟合約書裡面有沒有註明禁止頂讓條文之類的 ,一般加盟合約內都有明定禁止頂讓條款較多。若加盟合約書裡面沒有明定禁止頂讓條款,加盟店如果要打店面頂讓的廣告 ,實務上最好還是要把加盟商標蓋起來,就是不要露出加盟品牌商標,私下進行頂讓交易,免得加盟總部知道後找你麻煩。 |
回應編號:13518 | 發表對:13518 回應 | ||||||
隨著連鎖加盟店越來越多,加盟爭議糾紛也隨著越來越多,發生加盟爭議糾紛,雖然一般 中都會明列處理方式及管轄法院,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然在經營加盟連鎖實務上,若加盟開店創業者與加盟連鎖企業發生加盟爭議糾紛,加盟開店創業者履次向總部相關單位抗議沒有獲
得預期回應或申訴無效,有些加盟開店創業者就會改走體制外抗爭,媒體公務機關投書陳情或找消費者基金會或者
是各縣市消保官投申訴,若加盟連鎖體系因消保官介入把加盟糾紛事件鬧大
或加盟糾紛登上新聞煤體,其所產生負面影響,對加盟開店創業者與加盟連鎖企業雙方往往都是以雙輸的局面收場較多。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連鎖體系經營管理者 加盟連鎖經營不比經營單店,也不等同於直營店,開放加盟絕對不是 在賭博,必需是在謹慎評估慎思可行後而行。加盟連鎖企業在開放加盟前,應先思考本身是否已擁有一套成功的獲利營運模式及 明確市場定位所在,加盟經營體制運作是否已經順暢無礙,以免到時因店數或規模擴張後發生經營管理不善致使加盟糾紛不斷或資金週轉不靈,導致加盟連鎖體系無法續經營,甚至淪為曇花一現的加盟連鎖企業。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開店創業者,加盟連鎖經營實務上,加盟糾紛發生原因大多與 有所關連,因此為避免加盟糾紛發生,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加盟開店創業者, 應謹慎詳細閱讀 每一條文及文字規定,瞭解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有那些及其收取費用有那些,並瞭解應配合那些事項及其理由,若覺不合理或有不明瞭處就應該在加盟前主動提出詢問清楚,以避免日後加盟糾紛的產生。 以下是加盟連鎖企業& 加盟糾紛 相關加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從多次加盟糾紛爭議事件,大多數發生加盟爭議糾紛後,加盟總部起初對外的立場和發言態度一開始都是非常強硬,且完全理會或不針對加盟主所提出的疑問給予答覆,反而自行搬出另外一套說法來應對,如加盟業者違約被抓被罰心生不滿所導致,甚至宣稱要訴諸法律以威嚇相對處於弱勢的加盟主。此種應對方式,對於後續吸引加盟創業者加盟絕對是嚴重扣分,或者對於品牌愛好的支持消費者來說亦是一負面感受,整體加盟連鎖體系都得承受好不容易共同辛苦長期努力慢慢建立起來的品牌商譽損傷,此種應對方式弊多於利可是大大的不智。 據統計分析加盟糾紛爭議發生,加盟總部與加盟業者協調溝通不良,造成雙方認知互動不良,佔有很高的比例。因此加盟總部與加盟店簽加盟合約時或在有改變加盟連鎖體系內部管理規則時,應主動向加盟業者說明清楚加盟合約條款內容,加盟總部會要求加盟店配合舉辦的活動及加盟店每年或每月要負擔費用的用途,以事先取得加盟雙方的共識認知,以預防日後加盟糾紛爭議發生。 一優良的加盟總部,不光只是提供好的原物料經營技術與維護良好品牌聲望外,更包括當加盟雙方有出現加盟糾紛爭議時,有處理應變能力,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正面處理能力,不使糾紛抗議的情勢再在惡化。且最好是在有出現加盟糾紛爭議前,就加以溝通化解,或是能妥善的將糾紛爭議局限於加盟體制內的抗爭,以預防走向破壞品牌聲譽,兩敗俱傷的媒體公務機關投書陳情體制外抗爭事件發生,才是正確的應變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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