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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773 | 發表對:773 回應 | ||
店面採光及動線設計和櫃檯位置, 對防竊都有很大關係 要訓練店員養成收銀好習慣 一人在時不能離開櫃檯 二職員以上時要離開櫃檯一定要請人代看 |
回應編號:772 | 發表對:772 回應 | ||
裝感應器 只要東西沒經過處理消磁 被人外帶時就會有響聲 但費用較貴 |
回應編號:477 | 發表對:477 回應 | 觀看:477回應共1筆 | |
在十五年前,我個人開一家運動服飾的零售店,我曾處理一則偷竊事件,令我有一些遺憾,今天提出與各個朋友分享。 由於店裡常發生失竊事情,我就要同仁小心注意,有一天,發現有四位國中生一齊入店,直上二樓,同仁告訴我他們的行為可疑,於是我們就暗中注意,當我發現他們那了一個運動包,分別放入他們的背包,我想時機成熟了,就要同仁問他們就要檢查背包,當時這些孩子們靣色鐵青,也承認偷竊行為,我當場要了電話分別打電話給他們家長,不多久四個家長全來了,我提出二個選擇,一是賠償我商品的二十倍價錢,另一選擇是送警查辦,家長無奈,大罵土匪,但還是付了二十倍的價釴給我。這件事情也就告一段落。 時過境遷,午夜夢迴,偶而會想起此事,腦海中浮現孩子們無奈的表情及家長憤怒的對話。每每思考,如果重新再來一次,我會如何? 十五年了,我曾在大型零售業服務,也指導別人開業,我都以此為戒,希望有一個好的失竊處理模式。 我認為失竊率與管理的用心度有直接關係,管理用心失竊率一定降低,店舖內裝隔局是否透視性良好也是防止失竊的重要法則。如果我們做好這些事前的防範工作,失竊比率會相對減少的。 但失竊還是會失竊,我們總該防範的,一旦發生,我認為可以原諒就原諒吧請他們結帳就算了,尤其是那些因一時好奇而下手的孩子們。但如果是失竊率高居不下,那麼你最好鐵下心來送警查辦,以防再犯。絕不可以此威脅賠償數十倍的金額。 |
回應編號:400 | 發表對:400 回應 | ||
如發現對方偷竊可以走到竊賊旁邊 拍拍其肩膀 請到那邊結帳 效果不錯你可以試試看 |
回應編號:174 | 發表對:174 回應 | ||
由於加盟連鎖店的整體形象建立不易,只要一家店面在處理顧客糾紛、抱怨或偷竊事件時,如不慎很可能會傷害到其他的連鎖店家及破壞品牌所努力長期塑造的形象。 所以如遇到顧客糾紛、抱怨或偷竊事件時, 應該以盡快讓店面維持正常運作為第一優先。加盟連鎖總部在培訓店長時,應該將處理顧客糾紛、抱怨或偷竊事件時的應對技巧,列為經營訓練重點之一。在平時連鎖總部應該提供顧客糾紛、抱怨或偷竊事件時的處理步驟和注意事項的作業手冊,予加盟連鎖分店門市人員 。 |
回應編號:173 | 發表對:173 回應 | ||
某連鎖體系門市抓到竊嫌,店家按照公司規定處理要求竊嫌賠償二十倍,但因店家在處理此事件時表示若不賠錢的話,只好報警處理,誤觸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結果該竊嫌因竊盜罪,店家因恐嚇取財罪雙雙被移送法辦。 阿甘將本事件有關法律條文提供給網友作一參考: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二百二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歸定或另有契約規定外,應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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