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前在台北開設一間二十幾坪大的漫畫店,店租當時講好一個月二萬五千元,
那時根本不知開店是不是能夠存活下來就答應房東一年簽一次約,來年在續約。
辛苦經營半年多後開始打平,生意也較穩定,那時房東也常來店內聊天。
誰知房東的兒子從事家電產品被公司譴算後就找不到工作。
房東就提高店面租金至一個月五萬元讓我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
最後只好打算退租。在附近尋找其他店面是不是可延續下來既有的顧客,
找來找去找不到只好找較遠的地方,這時房東看我一直無法將店面遷走,
就跟我說不如你和我兒子一起經營這家店租金一樣算二萬五千元可以嗎,
那時我想只好就這樣 , 就這樣順利過一陣子後,有一天房東兒子
突然跟我說不如將店面讓給他一個人經營,否則房租漲價你就毫無利潤可言。
那時真想放一把火把書店給燒掉,最後將店面以60萬出讓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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