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向個人購入二手中古車營業稅進項稅額申報方式
公司行號向個人購入二手中古車,應取具那些資料,才可做為進項憑證,列報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如何計算?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稅法)第15條之1規定,營業人向個人或機關團體等非營利事業購買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得以該購入成本,按同法第10條規定之徵收率(5%)計算進項稅額,列報為銷項稅額減項。
該筆進項稅額申報時點,係於銷售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之當期,申報扣抵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之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方式為:「購入成本÷(1+5%)×
5%」,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則不得扣抵;應逐輛計算得扣抵進項稅額,購入成本不包含規費及其他費用。
國稅局舉例說明,某中古車商於5月14日向個人乙君購入舊乘人小汽車312,000元,並於9月30日以售價350,000元出售給消費者,可列報之進項稅額為14,857元(312,000元÷1.05×5%),此筆進項稅額14,857元未超過銷項稅額16,667元(350,000元÷1.05
×5%),中古車商應於該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申報該年9月30日銷售額時,同時申報該筆進項稅額,所以出售該輛舊乘人小汽車之應納稅額為1,810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業者,購入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應取具及保存相關進項憑證才可列報,進項憑證包括普通收據、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特種統一發票、買賣合約書或讓渡書及其他憑證等;辦理營業稅申報時,請將該筆資料填寫於「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進項」-「載有稅額其他憑證」欄位,並請另填寫一份「營業人購買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進項憑證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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