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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

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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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相關法律條文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3條

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訴案件,或發現有上開違反情事之日起七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展開調查,並得依職權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
前項申訴處理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勞動基準法第50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勞動基準法第51條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78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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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勞工勞動條件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實務案例及法律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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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主題: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13)

回應編號:9312

勞資爭議事件出席會議時可否請公假

勞工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主管機關召開之協調或調解會議或經法院之傳喚出庭時,勞工可否請公假?

依台勞動二字第一○○四一九號函釋,有關勞工與雇主因勞資爭議事件出席主管機關召開之協調或調解會議或經法院之傳喚出庭時,可先請事假或特別休假。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請留意如該爭議事項經有權機關(法院或主管機關)判(認)定係出自於雇主違法所引起,雇主應改給公假。


回應主題: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14)

回應編號:9290

天然災害發生後勞工已無假可請怎麼辦

勞工如因天災後交通阻塞,無法返回工作崗位,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天然災害過後,勞工因有事故(如需重建、整理家園等)必須親自處理者,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亦可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另勞工若有親屬因災害不幸罹難,符合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者,得依該條各款所定喪假日數請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給。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若依法令已無假可請,然仍有請假需求時,得與雇主協商留職停薪;雇主不得逕以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為由,逕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予以解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勞工如因天災後交通阻塞,無法返回工作崗位,依規定,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回應主題: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15)

回應編號:9276

雇主要求生理假出示證明罰鍰2萬以上


「生理假」號稱天王假,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且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提供生理假相關證明或就醫證明等文件,亦不得將生理假視為曠職,否則可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至少2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罰單。

性工法施行細則明確指出「經期不適症狀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縱使就醫,醫師也是根據病人描述生理症狀而診斷,而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也難以區分忍耐程度,因此在認定上十分困難。為使生理假的設置符合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意旨,雇主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同法第21條規定,女性勞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全年請假天數沒有超過3天,不用併入病假計算,其餘天數併入病假計算;不論併入或不併入病假的生理假薪資,都需要給員工半薪,雇主亦須注意差勤系統之請假假別是否正確,以免觸法。

勞工提出生理假申請,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雇主不得要求提出佐證資料。 雇主如果拒絕員工請生理假、視為缺勤或因此給予其他不利的處分,勞工如果申訴,經查證屬實,將開罰2萬以上罰單。


回應主題: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16)

回應編號:9270

實施五天工作制如何計給喪假、事假及產假

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實施五天工作制時,雇主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及婚假得以每日八小時乘以應給假日數計給之,前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二月一日台82勞動二字第○四六五三號函釋在案,至於喪假、病假及事假亦可依上開方式計給之。

此外,以半小時、半日、分鐘…等等作為請假單位,皆無不可,惟產假無論勞工每日之工作時數多寡,均應以曆日之一日為計算單位。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要制定工作規則請假流程規範前,應先了解現行法律勞工請假規範與相關知識,否則雇主所制定的工作規則請假流程規範非,不僅可能無效,還可能成為違法證據。另雇主應將請假 程序流程、補辦程序流程、確認及懲戒辦法等明文規範在工作規則請假流程規範內並且公開揭示,嗣後若勞工未按辦法請假,雇主即有準則(工作規則)予以懲戒。


回應主題: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17)

回應編號:9205

勞工請事假期間遇法定假日工資應如何發給?
 
勞工事假期間,如遇例假、國定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前經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三○二六六五號函釋在案,其不計入請假期內者,工資自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由雇主照給。

至於連續請事假完畢後適逢公司例假日,雇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給予例假,當日工資依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由雇主照給。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照內政部74年4月27日(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及74年5月13日(74)台內勞字第315045號函釋,勞工事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因此勞工事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由雇主照給。


回應主題: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假別及給假原則)勞動條件應知實務案例:(18)

回應編號:9204

勞工請婚假有幾天?含例假日在內嗎?

勞工請婚假,依法例假日不計入婚假,雇主必須給足整整8天且不得扣薪水及全勤獎金。其它,像是延後婚假或分次請假等,則視各公司行號規範而定,或應事先徵求雇主同意,否則就只能動用特休假。

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 3 字第 1040130270 號令,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前開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依照內政部74年4月27日(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及74年5月13日(74)台內勞字第315045號函釋,勞工事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另依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亦明文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勞工請婚假應注意事項: (1) 勞工婚假可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 (2) 婚假8天不包含例假日。 (3) 婚假以一次給請足為原則。 (4)婚假期間工資照常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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