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刊載電冰箱宣稱「能效等級1」廣告不實公平會罰40萬
台灣三O電子於其網站刊載4款型號電冰箱「能效等級1」,予人印象為該等商品皆獲有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效率第1級認證,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嫌。
經公平會調查,台灣三O電子於其網站刊載RT46K6235BS/TW、RT32K5535SL/TW、RT43K6235SL/TW及RT53K6235BS/TW等4款型號電冰箱「能效等級1」,予人印象為該等商品皆獲有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效率第1級認證,並透過能源效率第1級而辨識該等商品為同品項中,具有最佳之能源效率等級,惟據經濟部能源局表示,RT46K6235BS/TW等4款型號電冰箱曾於105年2月17日獲核准登錄為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然自107年1月1日起,依經濟部106年5月10日公告修正「電冰箱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之標準,RT46K6235BS/TW等4款型號電冰箱已非能源效率第1級商品,而為能源效率第3級商品,惟該公司仍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4月9日於網站持續刊載能源效率第1級之表示而未予修正,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該等商品之品質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核已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7年8月29日第1399次委員會議通過,台灣三O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其網站刊載RT46K6235BS/TW等4款型號電冰箱「能效等級1」,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刊載加盟招商廣告,應注意網頁、DM宣傳廣告宣稱內容,若有使用行銷用語宣稱唯一、第一、最大、知名,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宣稱
有多少專利、標章認證等語,
亦應提出有客觀數據或報告佐證。另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