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員工有兩個工作,一個正職一個為兼職,依政府函解釋加保要以正職為主,所以這樣的情況下,正職之雇主是需幫員工保健保的,兼職之雇主是可不用幫員工保健保的,但勞保不管正職還是兼職,雇主還是最好替員工(不管正職還是兼職)加保,以防職業災害發生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如不加保將會有下列罰責條款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八章罰則
第69條 投保單位未依第16條規定,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眷屬辦理投保手續者,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2倍之罰鍰。
前項情形非可歸責於投保單位者,不適用之。
投保單位未依第30條規定,負擔所屬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者,投保單位除應退還該保險費予被保險人外,並按應負擔之保險費,處以2倍之罰鍰。
第69條之1 保險對象不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於罰鍰及保險費未繳清前,暫不予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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