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獎次數不符罰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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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如想要舉辦促銷活動,在用字遣詞方面需注意與事實相符,勿誇張以免勿觸法網而不知。
xx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天天都轟動」抽獎活動,其活動辦法內明確標示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四日天天抽出一部汽車及二部機車,天天舉辦抽獎活動認知上應為二十一次,但實際有抽獎次數為四次,雖贈獎名額不變,與廣告表示明顯不符且已明顯影響參加人之中獎機率。
公平交易委員決議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另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條前段規定,命其立即停止、改正其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五萬元罰鍰。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
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之表示或表徵。
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
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
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
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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