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水患損失責任誰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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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店面承租人店面或地下室在納莉水災中,商品、設備、財物損失嚴重,致使店面承租人為減輕財務負擔與店面出租人發生許多糾紛。如不願再續租店面,有意中途解約取回押金,或將店面轉租出現二手房東現象,誰該領取賦稅減免與補償金。
阿甘將相關資訊公佈於站上,希望對減少糾紛有些幫助。
水患天災是屬於「不可抗拒的外力」所造成,可要求店面出租人負責修繕,不能要求店面出租人賠償損失,也不得要求提前解約。阿甘建議創業者在租店面時可以和店面出租人洽商,簽訂一條臨時解約條款
店面出租人應負房屋修繕責任,回復至出租店面時原有功能。
政府賦稅減免及補償金方案,店面承租人簽訂契約時因無公證,故店面承租人無法提出有利證據來申請領取賦稅減免與補償金。
一般租賃契約上都有規定,禁止二手房東或店面轉租他人,但如店面出租人不禁止則不在此限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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