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密笈 > 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 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創業達人密笈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醫療院所相關稅法條文

所得稅法第88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
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第九十二條規定繳納之:
一、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
利事業之股利淨額;合作社、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淨額。
二、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所給付之薪資、利
息、租金、佣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執行業務者之報酬,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
三、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營利事業,依第九十八條之一之規定,應由營業代
理人或給付人扣繳所得稅款之營利事業所得。
四、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依第七十一條第二項或第七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或決算、清算申報,有應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盈餘總額者,應於該年度結算申報或決算、清算申報法定截止日前,由扣繳義務人依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並依第九十二條規定繳納;其後實際分配時,不適用前項第一款之規定。
前二項各類所得之扣繳率及扣繳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所得稅法第89條
前條各類所得稅款,其扣繳義務人及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
利事業之股利淨額;合作社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之盈餘淨額;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分配或應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盈餘,其扣繳義務人為公司、合作社、獨資組織或合夥組織負責人;納稅義務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之個人股東、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合夥組織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
二、薪資、利息、租金、佣金、權利金、執行業務報酬、競技、競賽或機
會中獎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其扣繳義務人為機關、團體、學校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事業
負責人、破產財團之破產管理人及執行業務者;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得者。
三、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為營業代理
人或給付人;納稅義務人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
四、國外影片事業所得稅款扣繳義務人,為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納稅義
務人為國外影片事業。
扣繳義務人未履行扣繳責任,而有行蹤不明或其他情事,致無從追究者,
稽徵機關得逕向納稅義務人徵收之。
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每年所給付依前條規定
應扣繳稅款之所得,及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類之其他所得,因未達起扣點
,或因不屬本法規定之扣繳範圍,而未經扣繳稅款者,應於每年一月底前
,將受領人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金額等,依規定
格式,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應於二月十日前,將免扣繳憑單填發納
稅義務人。每年一月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者,免扣繳憑單申報期間延
長至二月五日止,免扣繳憑單填發期間延長至二月十五日止。

所得稅法第92條

八十八條各類所得稅款之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並應於二月十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每年一月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者,扣繳憑單彙
報期間延長至二月五日止,扣繳憑單填發期間延長至二月十五日止。但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繳義務人應隨時就已扣繳稅款數額,填發扣繳憑單,並於十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第八十八條規定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十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納稅義務人。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準用前項規定。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醫療法第22條
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 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醫療法第61條
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醫療法第84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醫療法第10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核准之廣告內容。
二、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所定之辦法。
醫療廣告違反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或擅自變更核准內容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吊銷其負責醫師之醫師證書一年:
一、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
二、以非法墮胎為宣傳。
三、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

醫療法第104條
違反第八十四條規定為醫療廣告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下列有那些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3 14

目前頁數:2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7)

回應編號:7037

醫院診所內擺設商品是否需辦理營業登記

診所內擺設一些維他命、保養、護膚等商品、供來看診之病患購買,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3款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免徵營業稅。

然若醫療機構、醫院、診所、療養院內有兼營提供非屬醫療業務延續之業務,則屬一般商業行為,應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課徵營業稅,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載明相關營業項目。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醫療院所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醫療院所內有兼營業務,若非屬醫療勞務之延續,應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載明相關營業項目,且該部門如與醫療機構同址設置,其執業場所須各設有獨立進出門口,使用空間應明確區隔,避免醫療行為與商業行為混淆。


回應主題: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8)

回應編號:7036

醫療院所及補習班均應依法扣繳稅款

醫療院所及補習班業者,於每年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並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調查者,其執行業務所得,依帳載核實認定。其未依規定提供調查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同法施行細則規定訂定之收費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所得額。

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92條規定,公私立機關、團體、學校、事業或執行業務者,每年所給付之各項薪資、利息、租金、權利金…執行業務所得…等,應依規定扣繳稅款,並於次年1月底前申報扣(免)繳憑單,今年申報期間適逢農曆春節連續假期達3日以上,憑單申報期間延至2月5日,因該日為星期日,順延至2月6日截止,憑單申報人將有充裕時間辦理申報,另憑單填發寄送所得人期間則順延至2月15日止。

部分醫療院所及補習班業者,因採未設帳由稽徵機關逕行核定其所得額,致其給付執業場所租金及員工薪資時,常漏未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遭稽徵機關補稅處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創業者,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扣繳稅款者,除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1倍以下之罰鍰;扣繳義務人已依法扣繳稅款而未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者,除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外,應按扣繳稅額處20﹪罰鍰,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另經稽徵機關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扣繳義務人未依限按實補報或填發者,應按扣繳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


回應主題: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9)

回應編號:7035

醫療院所支付聘僱人員薪資及執業場所租金應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事宜

國稅局查核發現有部分未設帳由稽徵機關逕行核定所得額之診所,漏未辦理員工薪資及房東租金所得扣繳及扣(免)繳憑單申報。

醫療院所等業者不論有無設置帳簿記載,只要有給付符合所得稅法規定應扣繳申報之所得如薪資、租金等,即需依規定辦理扣繳及扣(免)繳憑單申報事宜。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醫療院所等業者,一般小型診所除執業醫師外,多聘有藥師、護士及掛號行政人員等,又執業場所亦多有向他人承租,則所支付之薪資及租金,應依所得稅法第88、89及92條規定扣繳稅款及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否則被查獲除須補扣、補報外,將另課處罰鍰。 若屬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而自動補扣、補報者,可減輕處罰。


回應主題: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10)

回應編號:7034

張醫師因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漏報遭裁罰

執行業務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已填報執行業務收入總額、必要費用及所得額,但有漏報執行業務收入(包括健保收入、掛號費收入、部分負擔收入、一般收入及其他收入)或虛列成本、費用、損失者,即構成違章,除補稅外,另處以罰鍰。

醫療院所未設帳,由稽徵機關逕行核定者,其各項收入與費用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全民健保收入(含部分負擔收入)係以健保局分列項目參考表扣繳憑單給付總額(分列項目表註二第2點)加計部分負擔金額(分列項目表第14欄最右邊合計數),健保費用則為核定點數(含部分負擔)(分列項目表註二第1點)乘以0.78;

2、掛號費收入以收入金額之22%計算(即78%為費用率);

3、自費收入(醫療費用收入含藥費收入)則依各科別分別以收入金額60%~55%不等計算(即40%~45%為費用率),另牙醫診所配合政府政策辦理老人假牙裝置者,須以該項補助收入22%計算(即費用率為78%)。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醫療院所等業者,醫療院所業者申報時,務必依上開說明逐項分類詳細填寫,以免造成違章遭處罰鍰。


回應主題: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11)

回應編號:7033

醫師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收據


醫師執行業務收取費用應開立收據予病患,該收據應編號並記載看診日期、醫療機構名稱、統一編號、病患姓名、收費項目及金額、收費總金額。

國稅局辦理私人設立醫療院所之訪查業務時,為調查醫療院所之收入,請其提示之收入憑證,或有記載不全,或有編號不連續,或有僅開立乙張憑證與其約診簿記載實情不符者,惟執業醫師常主張係因病患並未索取收費憑證致未開立,或不知相關規定致記載不全,以及因誤寫憑證將其丟棄致保存之收入憑證編號不連續等情事。

依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執行業務收入應給與他人憑證,並自留存根或副本。憑證應予編號,記載事項包括日期、執業名稱、地址、統一編號、交易對象姓名或名稱、收費項目及金額、收費總金額。給與他人之憑證,如有誤寫或收回作廢者,應黏貼於原號存根或副本之上。次按醫療法第22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準此,醫師收取醫療費用作為執行業務報酬,應依規定開立收據,不因病患是否索取而影響其應開立收據之行為。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醫療院所等業者,醫師執行業務收取費用應注意上開規定,開立並保存收費憑證及確實填載憑證內容,以免因違反規定致影響帳證之完整性。


回應主題:開醫療院所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12)

回應編號:7032

執行美容醫學及植牙業務醫療院所應確實申報非健保給付收入

國稅局發現美容醫學診所之執業醫師最常漏報「非健保給付收入」,例如美容整形、瘦身減重等收入。 國稅局將針對有高額自費項目之醫療院所、高知名度之美容醫學醫師或執行植牙業務醫師,其申報自費收入偏低、函查回復結果收入異常或申報收入與成本不相當等案件,將加強實地查核,以遏止逃漏稅捐。

國稅局查核執行業務所得,運用各項課稅資料、查核系統及各部門之通報機制,致短漏報所得亦更容易現出原形。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醫療院所等業者,執業醫師如申報後發現有收入漏未列報,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及時再行補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被查獲補稅送罰。


回應文章共有3 14

目前頁數:2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新竹大潤發旁甜點咖啡店(頂讓) 北市信義捷運旁南洋料理(頂讓) 急讓 頂到賺到  裝潢時尚歐式風格北市黃金地段捷運石牌站旁西餐聽 竹北市雪花冰品飲料店(頂讓) 北市芝山捷運站旁餐飲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adstore.htm]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