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購回防蚊產品網拍販售觸法可罰30萬
民眾在國外的藥妝店選購一些防蚊液、防蚊手環及防蚊掛片等產品回國,這些防蚊產品僅能供自家或贈送他人使用,切勿上網拍賣,如將該類防蚊產品上網拍賣已屬違法行為,經環保局查獲者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國外攜回之防蟲或防蚊產品多含有環境用藥成分,其防蚊功效沒有經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審核取得許可字號,尤其外包裝文字常無法辨視有效成分及濃度,錯誤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危害環境生態及人體健康。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創業者、拍賣業者
特別是網路開店創業者,慎選環境用藥商品,以國內取得主管機關環保署許可之商品為優先選購對象,依照包裝標示之文字及使用方法妥善使用,不可利用航空、海運等進口郵包方式輸入國外環境用藥,因該類商品未經環保署許可,屬偽造環境用藥,如藉由航空、海運郵包報關進口,屬違法輸入偽造環境用藥,可處新臺幣30萬至150萬罰鍰,不可不慎。
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應如何申請
一、請申請人提供地籍謄本(地號、地址)、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及申請執照類別;本局於EMS系統申請管制編號後通知申請人。
二、申請人應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http://mdc.epa.gov.tw/mdc/)登錄申請資料後,待轉檔完成列印一式兩份申請資料,加蓋公司(或行號)及負責人印章之下列文件及資料影本,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1.公司執照(非公司者免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正本留存公司(或行號)備查。
2.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身分證影本、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經核驗後檢還)及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書表。
4.貯存場所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及貯存場所建物使用執照影本(無貯存場所免附)。
5.營業場所及貯存場所位置路線圖、平面圖及環境用藥配置圖。
6.貯存場所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施藥器材說明書。
三、若仍有其他相關的問題需要協助時,也可直接來電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02-27208889轉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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