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密笈 > 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徵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 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創業達人密笈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聘僱外國人工作相關法律條文

就業服務法第43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就業服務法第第44條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就業服務法第46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三、下列學校教師: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四、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
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
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八、海洋漁撈工作。
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
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
十一、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
從事前項工作之外國人,其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雇主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聘僱外國人,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並以定期契約為限;其未定期限者,以聘僱許可之期限為勞動契約之期限。
續約時,亦同。

就業服務法第48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
前項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前後之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後之健康檢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辦理之;其受指定之資格條件、指定、廢止指定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受聘僱之外國人健康檢查不合格經限令出國者,雇主應即督促其出國。
中央主管機關對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得規定其國別及數額。


就業服務法第52條

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及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
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有重大特殊情形者,雇主得申請展延,其情形及期間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但屬重大工程者,其展延期間,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前項每年得引進總人數,依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勞工、雇主、學者代表協商之。
受聘僱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期間無違反法令規定情事而因聘僱關係終止、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或因健康檢查不合格經返國治療再檢查合格者,得再入國工作。但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且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十二年。
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且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十四年。
前項資格、條件、認定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就業服務法第57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
三、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四、未經許可,指派所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
五、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之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
六、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之結果。
七、對所聘僱之外國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其從事勞動。
八、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
九、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就業服務法第63條
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前項之罰鍰或罰金。

 


就業服務法第73條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
一、為申請許可以外之雇主工作。
二、非依雇主指派即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
四、拒絕接受健康檢查、提供不實檢體、檢查不合格、身心狀況無法勝任所指派之工作或罹患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
五、違反依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九條所發布之命令,情節重大。
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
七、依規定應提供資料,拒絕提供或提供不實。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聘僱外國人工作法律應知及實務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8 頁46 筆

目前頁數:7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37)

回應編號:7284


外勞聘雇糾紛以扣留證件與薪資爭議最多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月至12月接獲派案已達3,834件,較去年同期2,297件增加1,537件,成長率為66.91%。分析1955申訴案件,其中以雇主將外勞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代為保管,扣留證件及財物爭議最多,佔21.75%;其次為薪資給付佔19.22%,其中以儲蓄款要求返還為最多,其次為加班費未依法給付。

國定假日加班未給加班費、工作年資超過一年之外勞,雇主卻沒給外勞特休假亦未給加班費等問題亦相當常見。若經主管機關調解應限期給付仍不給付者,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雇主代為保管證件及財物係屬違法行為,另國定假日加班應給加班費、工作年資超過一年之外勞,雇主應依規定給外勞特休假;切勿因無知一時疏忽或圖便宜行事而違法,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處罰鍰。如果外勞連續曠職3日且都未歸失去聯繫,即符合失聯3日的條件,雇主應於外勞第3日曠工日起之隔日起算3日內依規定以書面資料通知當地勞工局、移民署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完成通報程序。


回應主題: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38)

回應編號:7283

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恐罰15萬

日前發生一起家庭外籍看護工被雇主指派從事清洗陽台窗戶時,不慎從三樓摔下受傷的不幸事件。 依據就業服務法聘僱外國人之相關規定,不可指派所聘僱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之工作,也不可聘僱非法外籍勞工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第57條第3款之規定要科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廢止其聘僱許可。

僱用外國人在國內工作必須經過合法申請程序,同時亦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違反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之罰鍰,若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務必注意須聘任合法勞工從事作業,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圖便宜行事而非法聘用逃逸外勞,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處罰鍰。不要發生誤觸法令受罰的情事,也特別呼籲商家要配合主管機關勞動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回應主題: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39)

回應編號:7282

聘僱非法逃逸外勞負責人可處3年有期徒刑

勞工局查獲某公司違法聘用2名逃逸外勞, 經查該公司之前於98年間層聘用逃逸外勞違法於工地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今於101年遭查獲再次違法屬實,因為是在5年內再度違反,勞工局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規定依法移送法院,負責人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務必注意須聘任合法勞工從事作業,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圖便宜行事而非法聘用逃逸外勞,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處罰鍰。


回應主題: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40)

回應編號:7281

僱用外勞前必定要先檢視該外國人之居留證

開店商家特別是早餐、小吃、各式餐飲店因工作環境較炎熱或吵雜,工作辛苦且工時長,故許多雇主見有人前來應徵,常就不查驗應徵者之基本資料及相關證件,而致發生違法僱用非法外勞從事工作之情形。

依據就業服務法之規定,若開店商家僱用非法之外勞從事工作被查獲,將被處以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僱用外勞前,必定要先檢視該外國人之居留證(係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工作證(係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且要「核」對身分,確認該證件確實為該外籍人士所有。


回應主題: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41)

回應編號:7280

未提供外勞合理妥適工作住宿環境罰鍰30萬

菲籍勞工集體控訴雇主勞動環境惡劣,未提供妥適之膳食及住宿環境,且薪資單未有母語翻譯,未有給付加班費及證件遭雇主扣留及外籍勞工疑似過勞猝死,違反多項勞動法令情事。經勞委會至該公司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發現部分勞工之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並裁以罰鍰。就本次控訴勞工於高溫作業場所,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假日加班未有加班費等事宜,勞委會已責成北區勞動檢查所介入調查。

雇主應善盡生活照顧服務責任,不得扣留外籍勞工證件者,應提供外籍勞工雙語薪資明細表,且全額給付外籍勞工薪資,違反規定業者,爰引就業服務法第67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依其未符合規定之外國人人數採1比1之比例,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人數。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企業,對待外籍勞工務必遵守就業服務法及勞動基準法等相


回應主題:聘僱外國人工作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42)

回應編號:6016

公司所設短期補習班可聘外國廚藝名師教廚藝

勞動部105年3月9日公告,依《公司法》成立公司所設立的短期補習班,開放可以申請聘僱外國教師從事教授廚藝工作;原本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明文規定,補習班聘外籍老師,只能教語文,不能教技藝,因此聘僱外國教師來台從事教授廚藝工作無法依循。

本次公告指定公司法人設立的短期補習班廚藝教學工作者,可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引進外國頂尖人才。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補教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受聘僱的外國教師需獲得國際廚藝機構認證及具有國際廚藝證照,並有國外餐飲業5年以上工作經驗及於知名國際廚藝教學機構2年以上教學經驗。 另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

回應文章共有8 頁46 筆

目前頁數:7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新竹大潤發旁甜點咖啡店(頂讓) 北市信義捷運旁南洋料理店(頂讓) 急讓 頂到賺到  裝潢時尚歐式風格北市黃金地段捷運石牌站旁西餐聽 竹北市雪花冰品飲料店(頂讓) 北市芝山捷運站旁餐飲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adstore.htm]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