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水道未依規定裝設將罰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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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工務局近期將主動對餐飲業者展開普查 ,普查餐飲業者是否有依規定裝設該有的設備,即在汙水排放口處裝設油脂截留器,如把汙水直接排到下水道的業者,將受到三千到六千元罰款,並要求限期改善。
法規參考資料如下
下水道法第32條規定; 下水道用戶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一 不依規定期限將下水排洩於下水道者。
二 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未經檢驗合格而聯接使用,或經檢驗不合格而 不依限期改善者。
三 拒絕下水道機構依第二十四條規定之檢查或檢驗者。
四 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依限期改善者,經依前項第四款規定連續處罰
三次而不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報請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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