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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統一發票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

開立統一發票方式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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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統一發票方式相關稅法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 ,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 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營業人依第十四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 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統 一發票。 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其格式、記載事項 與使用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主管稽徵機關,得核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收銀機收據 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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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3條

業人派出推銷人員攜帶貨物離開營業場所銷售者,應由推銷人員攜帶統一發票,於銷售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財政部86/02/20台財稅第861885178號函釋示函令 
百貨公司採用專櫃銷售貨物,供應商依本部77/04/02台財稅第761126555號函釋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百貨公司作為進項憑證者,其開立發票之金額係指貨物銷售價格扣除百貨公司抽成金額後所實收之餘額而言。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開立統一發票方式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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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主題:開立統一發票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19)

回應編號:8498

不論有無銷售額或未購買統一發票使用發票營業人應按時申報營業稅

國稅局常發現有公司或行號於辦理設立登記後,因尚無營業額,或因未購買統一發票,誤以為不用申報營業稅,因而產生滯報或怠報處罰情形。   

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除了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停業或註銷之營業人外,其餘營業狀況正常者,無論當期是否購買統一發票或無銷售額,皆應依規定申報營業稅。倘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將依營業稅法第49條規定,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1,2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3,0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30,000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1,200元,怠報金為新臺幣3,000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因此除了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停業或註銷之營業人外,其餘營業狀況正常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或未購買統一發票,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均應按時申報營業稅以免遭受滯怠報金處罰。


回應主題:開立統一發票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20)

回應編號:8409

提前使用次期發票要先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准

生意興隆,致該期統一發票不敷使用,而須提前使用次期發票,營業人應事先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才可提前使用,並將銷售額申報於開立當期。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非當期之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使用。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另按財政部80年8月3日台財稅第800274079號函釋規定:「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期之統一發票,如經查明係由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業已用罄並無其他不法情事者,除通知該營業人嗣後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外,可免援引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移罰。」依前開規定,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期發票,如經事先申請核准且無不法情事者,固可免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惟提前使用次期發票開立之銷售額仍應併入開立當期報繳營業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銷售貨物一定要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給實際買受人,千萬別跳開統一發票,以免觸犯法律規定;另若當期發票用罄而須提前使用次期發票時,營業人應事先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核准,並將銷售額申報於開立當期,切勿貪圖一時之方便而有借用或漏開發票情形發生,以免違法受罰。


回應主題:開立統一發票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21)

回應編號:8389

營業人跳開統一發票裁處未依法給與他人憑證金額5%之罰鍰

營業人銷售貨物(勞務)開立統一發票時,一定要依規定開給實際買受人,千萬別跳開,以免遭受裁處未依法給與他人憑證金額5%之罰鍰處罰。

國稅局於查核營業稅案件時發現,有甲營業人與乙營業人經常有交易行為,在106年9月間銷售貨物(勞務)時,乙營業人要求甲營業人直接將統一發票開給乙營業人的下游廠商丙營業人,甲營業人遂將應開立給乙營業人之統一發票開給丙營業人,造成跳開統一發票,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應對甲營業人裁處未依法給與他人憑證金額5%之罰鍰,並對丙營業人裁處未依法取得他人憑證金額5%之罰鍰。

乙營業人向甲營業人購進貨物(勞務)未依規定取得統一發票,銷售貨物(勞務)給丙營業人,亦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之違章情形,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相關規定處罰。該局呼籲營業人千萬不要便宜行事,以免受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銷售貨物一定要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給實際買受人,千萬別跳開統一發票,以免觸犯法律規定,除開立發票之營業人及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統一發票之買受人應依法處罰外,實際銷貨營業人涉及漏進漏銷,亦應補稅並遭受處罰。


回應主題:開立統一發票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22)

回應編號:8381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營業人應開立三聯發票不可開立二聯發票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須按買受人身分,為營業人或非營業人分別據以開立三聯式或二聯式統一發票。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營業人,應開立三聯式發票而開立未載明買受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之二聯式統一發票,違反上開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規定,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按其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之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下同)1千5百元,不得超過1萬5千元。屆期仍未改正或補辦,或改正或補辦後仍不實者,將再按次處罰。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未依規定記載事項,第二次以後處罰罰鍰為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2%,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3千元,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若是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營業人,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且發票上除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外,並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不可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以免誤觸法令受罰。


回應主題:開立統一發票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23)

回應編號:8197

店家開立統一發票未蓋統一發票專用章罰鍰1,500元

某店家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因未依規定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而接獲國稅局局罰鍰新臺幣1,500元 。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規定,營業人如非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或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之電子發票者,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若未依上開規定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依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開立統一發票請依時序開立,確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發票,以免屆時遭受處罰。


回應主題:開立統一發票應知稅法及實務案例:(24)

回應編號:8181

營業稅法規定1年內查獲3次漏短開發票所稱「1年內」之定義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第2項規定1年內查獲漏短開統一發票3次係從何時起算。

依據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無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15日前申報)。但在當期經稽徵機關查獲漏短開統一發票,雖合併該期銷售額申報,仍應認定有漏稅之事實,按營業稅法第52條第1項規定處罰。按財政部76年10月2日台財稅第760156760號函釋,所稱「1年內」係指自首次查獲之日起,至次年當日之前1日止。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銷售貨物或勞務應確實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觸犯營業稅法第52條第2項規定,於1年內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者,受處罰鍰,又受停業處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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