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密笈 > 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徵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 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創業達人密笈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

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國定假日出勤工資 相關引用法律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勞動基準法第40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法律應知及實務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5 頁27 筆

目前頁數:3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13)

回應編號:9188

端午節4天連假各日出勤工資給付皆不同

109年端午節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如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並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運用「8週彈性工時」形成4天端午節連假。

假設月薪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如下:

一、6月25日(星期四):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6月26日及27日(星期五、六):因109年6月20日的休息日與6月26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後,6月26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6月26日及27日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三、6月28日(星期日):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事業單位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端午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有工會者,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後實施。

 

回應主題: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14)

回應編號:9118

清明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今年清明節為4月4日(星期六),兒童節於4月3日(星期五)放假,事業單位清明節4月4日(星期六)因適逢休息日,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4月2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4月2日清明節補假日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至於4月4日出勤者,雇主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舉例說明,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清明節補假日經協商約定為4月2日,假設月薪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於4月2日至5日連假期間,各日得否出勤及其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4月2日清明節補假日(星期四)及4月3日兒童節(星期五):
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4月4日(星期六):
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三、4月5日(星期日):
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 勞資雙方應協商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1日,補休日則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回應主題: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15)

回應編號:9063

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如勞工同意配合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如果同意換取補休,亦屬可行,惟雇主不得片面規定員工僅得申請「補休」。

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109年1月25日及26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1月28日及29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因為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1月28日及29日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至於1月25日出勤者,雇主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補充說明,民間企業如欲比照本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調整為7天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將109年2月15日的休息日與1月23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由於調整之後,1月23日已成為休息日,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進一步舉例,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補假日經協商約定為1月28日及29日,並比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運用「8週彈性工時」形成7天春節連假。

假設月薪(新臺幣,以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1月23日(星期四)及1月25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2小時+150元6小時=1,900元
二、1月24日(星期五)及27日至2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三、1月26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創業者,從事零售量販業、旅遊業、餐飲業、物流業及客運業等常需於春節連假出勤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勞動基準法及內政部規定,農曆除夕、初一至初三為法定應放假日,即俗稱國定假日,雇主若經徵得勞工同意讓勞工出勤,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若應放假之日適逢休息日或例假日,勞資雙方應協商另擇其他工作日補休1日,補休日則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回應主題: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16)

回應編號:8712

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內政部所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明定「農曆除夕」(108年2月4日)及「春節」(108年2月5日至7日)均為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為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而形成「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將108年1月19日的休息日與2月8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調整後,1月19日成為上班日,2月8日則成為休息日;如果雇主再有徵得勞工於2月8日工作之必要者,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創業者, 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如果同意換取補休,亦屬可行。惟雇主不得片面規定員工僅得申請「補休」。 若開店商家欲比照公務人員之行事曆作息,可於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後,應遵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將部分休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後實施。如勞工同意配合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回應主題: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17)

回應編號:7816

國定假日當日出勤勞動基準法並沒有規定僱主需加倍發給工資及補休規定

勞動基準法並沒有規定,勞工於國定假日當日照常出勤,得加給工資以外,還要併予補休之規定;但,若是天然災害來襲日剛好是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休息日規定或依勞動基準法三十七條特別休假規定之假日時,雇主又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且徵得勞工或工會同意同意於國定休假日出勤工作,當日出勤之工資,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前項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如果自願換取補休,亦屬可行,惟雇主不得片面規定僅得申請「補休」,不予加發工資。

但,若是上開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即應再給勞工補休。服務業或相關輪班制工作者,勞資雙方亦可採取事前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則該日即形成一般出勤工作日,亦為可行,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事業單位應事先公布協商調整後之休假,並於排班表上註記休假日或國定假日,避免爭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勞動部於106年7月10日發佈新聞稿澄清重申《勞動基準法》並未規定國定假日或天然災害上班必須同時給付加班費及補休之規定。


回應主題: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知相關法規:(18)

回應編號:7571

勞動節國定假日雇主應知放假給薪補休規定違者罰款2萬

勞動節,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為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且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放假1日且照給工資(即除給當日工資外,再加給一日工資,抑或擇日補休)。

雇主若因業務需求要求勞工當日出勤,工資依法應加倍發給;此外,若上開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休。服務業或相關輪班制工作者,勞資雙方亦可採取事前協商將「勞動節」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則該日(5月1日)即形成一般出勤工作日,亦為可行,建議事業單位應事先公布協商調整後之休假,並於排班表上註記休假日或國定假日,避免爭議。

雇主如有聘僱部分工時勞工(如:工讀生、PT人員),5月1日當日原本排定有出勤之義務者,事業單位應給予放假1日,並依約定時薪及當日工時照給工資;另外,事業單位對於按時計薪的勞工,所給付之時薪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如時薪制勞工於上開應放假日出勤,則雇主應針對勞工出勤時數加倍給薪,當日出勤工資應以時薪乘再乘以工作時數(8小時以內)核計。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雇主應先行與勞工協商相關排班、休假調整事宜,並制定書面排班表與勞工確認,此外,休假出勤工資也應依法記錄於員工薪資清冊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 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事業單位不可不慎。


回應文章共有5 頁27 筆

目前頁數:3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新竹大潤發旁甜點咖啡店(頂讓) 北市信義捷運旁南洋料理店(頂讓) 急讓 頂到賺到  裝潢時尚歐式風格北市黃金地段捷運石牌站旁西餐聽 竹北市雪花冰品飲料店(頂讓) 北市芝山捷運站旁餐飲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adstore.htm]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