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密笈 > 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徵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 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創業達人密笈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違規食品廣告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特殊營養食品、易導致慢性病或不適合兒童及特殊需求者長期食用之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其食品之項目、促銷或廣告之限制與停止刊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5條
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或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所定辦法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反前項廣告規定之食品業者,應按次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違反第二十八條有關廣告規定之一,情節重大者,除依前二項規定處分外,主管機關並應命其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且應自裁處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於原刊播之同一篇幅、時段,刊播一定次數之更正廣告,其內容應載明表達歉意及排除錯誤之訊息。   

違反前項規定,繼續販賣、供應、陳列或未刊播更正廣告者,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違規食品廣告實務案例及法律應知!

回應主題共有3 頁14 筆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1)

回應編號:9701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

衛生福利部令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11201840號 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規定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三、對同一產品於主管機關裁處書送達後,再次違反廣告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命停業一定期間:
(一)違規廣告宣稱醫療效能,一年內受裁處之次數達二次。
(二)違規廣告使民眾產生錯誤認知,致生人體健康之實害。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影響消費者權益之程度與前二款情節相當。

四、對同一產品於主管機關裁處書送達後,再次違反廣告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命其歇業、廢止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
(一)違規廣告宣稱醫療效能,一年內受裁處之次數達三次。
(二)違規廣告使民眾產生錯誤認知,致人於死。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影響消費者權益之程度與前二款情節相當。

六、依本處理原則所為之裁處,其審酌因素不以前四點所列情形為限,仍應審酌下列各款要件後為之:
(一)違規者曾因本條規定受裁處之廣告次數。 (二)故意或過失之違法行為。 (三)違法者之智識程度。 (四)違規廣告之刊播範圍、刊播次數、刊登篇幅或刊播時數。 (五)違規廣告產品之流通數量、流通範圍及銷售金額。 (六)違法行為持續之期間。 (七)違法所得利益。 (八)違法行為致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上之損害程度。 (九)違法情事發生後,受處分者防堵危險或損害之態度及作為。


回應主題: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2)

回應編號:8890

膨風廣告食藥�蛫H規廣告遭處分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08年1月至6月違規廣告查緝成果,其中食品267件、裁罰1,357萬元(45.7%)金額最高,化�菻~佔334件,件數最多、裁罰金額1,103萬5,000元(37.1%)居次,藥物21件、裁罰510萬元(17.2%)位居第3名 。

 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罰鍰金額包含食品及化�菻~違規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羅O氏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165萬元,特別是該公司之「長庚研發龜鹿四珍帝王養生專案」食品廣告宣稱:「…硬骨增生98%、軟骨增生95%...骨液增生96%...幫你的軟骨再生95%…針對很多人退化性關節炎…」等詞句,涉及誇大、易生誤解。

罰鍰累計第2名為「守O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143萬元,特別是該公司之「FORTE再生抗皺面膜」化�菻~廣告宣稱:「…PCT拉皮抗皺疫苗與人體的自我修復組織吻合度達100%,可刺激人體細胞吸收分泌細胞重組因子,如同施打疫苗產生抗皺抗體…PCT液態拉皮面膜10分鐘增生膠原消除皺紋92%...」等詞句,涉及誇大宣稱。

罰鍰累計第3名為「美商雅OO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勇O貿易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累計罰鍰均達50萬元,其「Pro極速緊緻肌密全能精華」化�菻~廣告宣稱「…道別水腫…覺得消腫的效果很明顯…」及「美國茵她美加倍修護美膚組+1元多1件」化�菻~廣告宣稱「…調節細胞生長速度...促進膠原蛋白增生...維生素A可促進細胞再生能力...維生素E能增加肌膚抵抗力...自由基消除…」等違規詞句,涉及誇大宣稱,而以上違規廣告均經臺北市衛生局依法進行裁罰。 違

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以網路之352件(56.6%)最多,電視共163件(26.2%)居第2,其次為雜誌、報紙74件(11.9%)。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食品及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菻~衛生安全管理法已於108年7月1日正式實施,化�菻~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菻~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藥物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一般商品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


回應主題: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3)

回應編號:8756

食品違規廣告年度統計裁罰529件3347萬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07年度違規廣告查緝成果,其中食品529件、裁罰3,347萬元。

臺北市政府衛生分析107年食品違規廣告,發現136件減肥瘦身宣稱之產品,「纖先暢輕盈美麗勁爆價專案」廣告宣稱「…抑制脂肪吸收87% 抑制脂肪蓄積92% 促進脂肪燃燒97%…經實驗證實能有效抑制食慾與控制體重增加達23% 挑戰10天鑑賞期 降5~8公斤…一個月-8...」等詞句,「長庚研發緩釋B群能量滿分專案」廣告宣稱「…我吃了前2個禮拜我就瘦了5公斤…到現在我持續吃了半年,總共瘦了17公斤…」等詞句,「好速纖 HELA SLIM」廣告宣稱「…經臨床實驗證實腹部脂肪面積大幅減少15.3cm2(平方公分)…平均3個月減掉的脂肪量相當於乒乓球13個…獻給真心想瘦下來的男女…帶走腹部脂肪…真的可以集中對抗肚子的肥胖…」等詞句(,以上違規廣告均經臺北市衛生局依法進行裁罰。

臺北市衛生局統計107年違規廣告前三名 ,罰鍰累計第1名為「羅OO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累計783萬5,000元,第2名分別為「塞OO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昭OO學有限公司」,兩家公司累計罰鍰皆達201萬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回應主題: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4)

回應編號:8445

食安疑慮幽靈便當稽查結果 11家傳單資訊不實

便當業者為吸引消費者,隨意編造名稱、地址發送外送便當傳單,引發消費者幽靈便當的食安疑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啟動專案稽查,收集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共計32家便當訂購單進行稽查,稽查重點為「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廚房硬體衛生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食品衛生經初查、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本次查核結果,11家網頁及傳單消費資訊所載名稱、地址有不正確甚至不存在之情況,業者網頁及傳單資訊未完全揭露情況包括「僅提供店名及電話」及「所列名稱及地址與實際不符」。針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資訊,與傳單所列內容不符情況,由臺北市衛生局與北市府消保官共同合作,針對11張資訊不正確的傳單刊登者,參照北市消保自治條例輔導業者限期更正。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為確保食品安全,先於第一時間以廣告資訊與電信資料追查業者實際製作場所,此次「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便當訂購單稽查專案」共計查核32家便當業者,其中4家已歇業或無營業事實,現場食品衛生初查合格共14家業者,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共14家,分析前3大衛生缺失原因以地面髒污及器具不潔、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未出示體檢證明等,經臺北市衛生局限期改善,屆期複查結果均已改善完竣,複查結果全數合格。

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企業經營者違反前項規定者,執行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違反者,依同法第38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應注意企業形象,提升自主廣告管理能力,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故業者發放的傳單提供之店名、地址及電話等消費資訊,應正確詳實。


回應主題: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5)

回應編號:8444

食安疑慮幽靈便當稽查結果 11家傳單資訊不實

便當業者為吸引消費者,隨意編造名稱、地址發送外送便當傳單,引發消費者幽靈便當的食安疑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啟動專案稽查,收集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共計32家便當訂購單進行稽查,稽查重點為「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廚房硬體衛生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食品衛生經初查、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本次查核結果,11家網頁及傳單消費資訊所載名稱、地址有不正確甚至不存在之情況,業者網頁及傳單資訊未完全揭露情況包括「僅提供店名及電話」及「所列名稱及地址與實際不符」。針對業者實際營業場所資訊,與傳單所列內容不符情況,由臺北市衛生局與北市府消保官共同合作,針對11張資訊不正確的傳單刊登者,參照北市消保自治條例輔導業者限期更正。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為確保食品安全,先於第一時間以廣告資訊與電信資料追查業者實際製作場所,此次「網路及捷運5大路網便當訂購單稽查專案」共計查核32家便當業者,其中4家已歇業或無營業事實,現場食品衛生初查合格共14家業者,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共14家,分析前3大衛生缺失原因以地面髒污及器具不潔、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未出示體檢證明等,經臺北市衛生局限期改善,屆期複查結果均已改善完竣,複查結果全數合格。

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企業經營者違反前項規定者,執行機關應命其限期改正。」違反者,依同法第38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應注意企業形象,提升自主廣告管理能力,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故業者發放的傳單提供之店名、地址及電話等消費資訊,應正確詳實。


回應主題:違規食品廣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6)

回應編號:8387

保健食品(膠囊狀食品)標榜、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涉廣告不實並違藥事法

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特會同衛生局人員抽查轄區內土城、五股及永和等3個保健 食品營業處以及永和、中和及新莊等8家美容業者,查核結果發現保健食品及化�菻~標示業者大致均符合規定。

 保健食品標示(膠囊狀食品),主要抽查重點為保健食品只能宣稱依該食品核定之保健功效,不得宣稱醫療效能,且須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營養標示,包括標題、各項維生素含量、各項礦物質含量、出現於營養宣稱中之其他營養素含量及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營養素含量等內容(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凡是保健食品標示中有標榜、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者,都可能涉及廣告不實並違反藥事法。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保健食品是一般食品,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及第45條的規定,對於食品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包括所有使不特定人士知悉產品內容之人,如果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即會被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之罰鍰,若涉及醫療效能,則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回應文章共有3 頁14 筆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新竹大潤發旁甜點咖啡店(頂讓) 北市信義捷運旁南洋料理店(頂讓) 急讓 頂到賺到  裝潢時尚歐式風格北市黃金地段捷運石牌站旁西餐聽 竹北市雪花冰品飲料店(頂讓) 北市芝山捷運站旁餐飲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adstore.htm]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