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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家啊!聘僱外勞裁罰案倍增

非法聘僱外勞裁罰案倍增法律應知及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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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僱外勞  相關引用法律條文

就業服務法第44條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就業服務法第57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
三、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四、未經許可,指派所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
五、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之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
六、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之結果。
七、對所聘僱之外國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其從事勞動。
八、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
九、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就業服務法第63條
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處前項之罰鍰或罰金。

 

就業服務法第68條
違反第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五十七條第六款規定者,按被解僱或資遣之人數,每人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之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或有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事之外國人,經限期令其出國,屆期不出國者,警察機關得強制出國,於未出國前,警察機關得收容之。
 

就業服務法第72條
雇主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一、有第五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
二、有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款至第九款規定情事之一。
三、有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情事之一,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四、有第五十七條第五款規定情事,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辦理仍未辦理。
五、違反第六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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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非法聘僱外勞裁罰案倍增法律應知及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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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主題:頭家啊!聘僱外勞裁罰案倍增:(7)

回應編號:5810

業務委外公司亦應查驗承攬公司所僱外國人身分!

有許多事業單位往往會將某部分之勞務或作業透過承攬或勞務派遣等方式委由其他事業單位(例如下包廠商、人力派遣公司或環境清潔公司等)負責。但仍應查明承攬公司或人力派遣公司所派遣外國人是否確實合法,並查驗上開外國人之身分證件。

如該承攬或人力派遣公司有非法僱用外國人,除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外,其委外之公司亦已涉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規定,恐均面臨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承攬廠商指派外國人前來工作時能多加留意,務必要查驗上開外國人之身分證件核對其身分,及證件上之照片與本人是否相符。如果外國人自稱是外籍配偶,應查驗其「居留證正本」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例如戶口名簿等),並核對其身分是否確為外籍配偶,及證件上之照片與本人是否相符,並將所查驗之證件影印或照相留存。如外國人自稱是外籍學生,則應詳加查驗「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證」此三種證件之「正本」,並特別注意工作許可證上面之工作效期,確認身分後再予聘僱,就可避免誤用非法外國人誤觸法令受罰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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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5809

年前趕工缺人手非法聘僱外勞得不償失!

農曆春節期間,千萬不可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或將外勞借給鄰居、親友及工廠店面攤位使用,例如原照顧重症患者的家庭看護工,去從事幫傭照顧小孩、大掃除、洗車等工作,一旦遭查獲最高可罰新臺幣 15 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年前查獲樹林某塑料加工廠有 4 名越南籍外勞正「拼眠工」非法從事塑料加工,其中有 3 名外勞為其他工廠所僱用,另 1 人則為通報在案的逃逸外勞,該工廠負責人事後辯稱 4 人係夜間前來工廠訪友並未工作,惟勞工局現場確有查獲違法工作事實,已違反就業服務法面臨最高新臺幣 75 萬元罰鍰。

另新莊區某大樓工地包商亦僱用 4 名越南籍逃逸外勞從事綁鋼筋工作 , 遭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派員當場查獲,包商同樣將面臨重罰。依法查獲違法聘僱外國人,最高處新臺幣 75 萬元重罰,如屬再犯,最重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罰金,另非法媒介外勞工作的仲介者,最高亦將裁罰新臺幣 50 萬元罰鍰。

新北市勞工局統計 104 年度外勞裁罰案件計有 619 件,其中以 「 未經許可非法容留及僱用外勞 」 344 件(佔 55.6 %)案件最多,「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有 89 件(佔 14.4 %)居次。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果聘僱新住民朋友,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仍須查驗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偽冒新住民身分的非法外勞從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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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5808

非法外勞冒稱外配應聘失察挨罰

最近有一聘僱案例,一外籍人士聲稱她老公是臺灣人,並拿出一張有她跟老公、兒子的照片證明,應徵工作,僱主不疑他有他錄取僱用,隔天警察局就通知,此位外籍人士沒有合法證明文件, 是一非法外勞,此雇主最高將會被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

許多非法外勞便常冒稱外配應聘,甚至設法取得外配的證件影本應聘,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 聘僱外配前,一定要請他提出「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兩項「正本」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正本來應徵,另為保全查證過程,可以先將她的證件拍照,再請她手拿證件拍一張 ,如果覺得其所出示證件有問題,可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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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5807

泰式料理店僱非法外勞罰75萬

新北市板橋鬧區 2 家泰式料理店(同一負責人),被查獲聘僱 3 男 2 女計 5 名非法外勞,正在店內從事清潔、料理食材等工作,負責人辯稱 5 人均屬合法的學生或外籍配偶來打工,並推諉全為店長個人行為其並未知詳情,因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將面臨最高新臺幣 75 萬元罰鍰。
新北市外勞人數近 8 萬名高居全國第二,統計 103 年度外勞檢查裁罰案件共有 442 件,其中以雇主違法聘僱及容留非法外勞工作佔 255 件(佔 57.7 %)案件最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不要指派所聘僱的外勞從事無關的工作,雖未明確指派或是不知情,甚至是外勞自願幫忙,但仍屬違法,一旦查獲最高可罰新臺幣 15 萬元。另聘僱外國人依法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如果聘僱的是新住民朋友,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仍務要落實「查」、「核」、「問」3步驟(「查」驗證件、「核」對身分及詢「問」資料),另聘僱外配前,一定要請他提出「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兩項「正本」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正本來應徵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非法外勞,違法聘僱外國人罰責很重,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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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5806

餐飲業者聘僱非法外勞遭二度查獲依規定處雇主3年有期徒刑

臺北市萬華區某家餐飲業者聘僱非法外勞從事工作,內政部移民署人員前往查緝,當場查獲3名不明身分之外籍人士在店內工作,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由於該店於3個月內二度遭查獲聘僱非法外籍人士,如查證屬實,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規定可處雇主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或加重裁處金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將加強宣導與查緝聘僱非法外勞,以杜絕逃逸外勞於臺北市各大市場或夜市從事非法打工。僱用未經勞動部許可之外籍人士,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4條或第57條第1款之規定,可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如5年內再違反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由於此案雇主於3個月內遭二度查獲,經調查釐清相關事證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辦理或加重裁處。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夜市、小吃店及菜市場等開店商家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工作特性較為辛苦、工時較長或係屬需體力之工作,故許多雇主見有人應徵,忘記查驗應徵者基本資料及相關證件,因而發生僱用非法外籍人士從事工作而被裁罰之情形,再次提醒雇主聘僱外籍人士之前一定要落實「查」、「核」、「問」3步驟(「查」驗證件、「核」對身分及詢「問」資料),另聘僱外配前,一定要請他提出「中華民國居留證」與「戶籍謄本」兩項「正本」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正本來應徵以免得不償失。

回應主題:頭家啊!聘僱外勞裁罰案倍增:(12)

回應編號:5805

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恐罰15萬

日前發生一起家庭外籍看護工被雇主指派從事清洗陽台窗戶時,不慎從三樓摔下受傷的不幸事件。 依據就業服務法聘僱外國人之相關規定,不可指派所聘僱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之工作,也不可聘僱非法外籍勞工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第57條第3款之規定要科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廢止其聘僱許可。 

僱用外國人在國內工作必須經過合法申請程序,同時亦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違反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之罰鍰,若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務必注意須聘任合法勞工從事作業,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圖便宜行事而非法聘用逃逸外勞,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處罰鍰。不要發生誤觸法令受罰的情事,也特別呼籲商家要配合主管機關勞動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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