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體系建議採取督導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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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加盟連鎖體系建議採取「充分授權、分層管理」模式,每個店有店長(加盟主),每區設有一督導,各區督導則向總公司營運長(營業部最高主管)負責。督導負責監督輔導旗下區域範圍內各分店,每一名督導輔導分店家數依管理經驗最多不要超過15家分店;督導扮演著致關重要的角色,好的督導會促進加盟分店與加盟總部彼此教學相長;同時也可以提供加盟分店開店經營管理經驗的分享及專業咨詢服務,讓加盟分店都能有一正確的對經營心態及服務觀念。
督導主要職責有:
1.負責監控各分店服務品質和商品品質。 是否有按照標準作業流程實施,以統一作業準則及準確度。
2.負責掌握各分店的營業績效,每月針對每一加盟連鎖分店進行考核與評估 ,適時加以協助。
3.定期實施經營管理業績檢討會議與教育訓練。如阿瘦連鎖皮鞋,若有推出新鞋款,一定會把全部店長召集做一教育訓練,務必讓各分店店長都能對新鞋款的特色瞭若指掌、謹記在心,再由各分店店長將新鞋款的特色讓店職員工充分明瞭、謹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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