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密笈 > 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徵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 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1can創業加盟網--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創業達人密笈   專業多一點  勝利多一點

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3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 異物或纖維剝落。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4條
專供三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具及容器,不得添加鄰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丁 酯(DBP) 及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 等四種塑化劑。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5條
嬰幼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 A(Bisphenol A) 之塑膠材質。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
一、品名。
二、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其為二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分別標明。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五、原產地(國)。
六、製造日期;其有時效性者,並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七、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二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溯或追蹤之查核。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
六、違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四條所定管理辦法中有關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規定。
七、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及第三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
八、除第四十八條第八款規定者外,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所定標準中有關食品添加物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3 頁13 筆

目前頁數:2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7)

回應編號:7231

美耐皿食品容器之使用事項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30127304號函辦理。

本案經該署於103年10月28日函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回復意見如下:

 (一)美耐皿樹脂是以甲醛和三聚氰胺為原料縮合而成的塑膠 ,一般而言耐熱溫度約110~130℃,但仍需視塑膠產品 特性而定。

 (二)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及包裝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以下簡稱食安法)及其相關規定。依據食安法第17條 食藥署已訂有「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其中包 括「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之材質及溶 出試驗標準,例如以4%醋酸進行溶出試驗(95℃,30分 鐘)之三聚氰胺濃度應在2.5ppm以下。如使用符合衛生標 準的食品容器具,並依據產品特性正確使用,尚無衛生安全疑慮。

 (三)有關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藥署業編製 「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100問」 手冊,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出版品 項下查詢下載,並供各界參考使用。


回應主題: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8)

回應編號:7230

北市衛生局調查火鍋店美耐皿餐具三聚氰胺溶出情形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探討火鍋店使用中的美耐皿餐具衛生安全,於2016年3月調查5家火鍋店,進行火鍋店煮食溫度及美耐皿餐具三聚氰胺(Melamine)溶出試驗。其煮食溫度介於80.7~89.9℃,小於美耐皿餐具的建議使用溫度上限110~130℃;抽驗9件使用中的美耐皿餐具,包含湯勺、筷子及湯匙,有6件溶出微量三聚氰胺,檢出值分別為「未檢出」及「0.9~5.4 毫克/公斤」,我國針對美耐皿餐具之三聚氰胺溶出限量為2.5毫克/公斤以下,經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複抽結果,皆符合規定。

餐飲業應妥善使用、少用或不用美耐皿餐具,如提供消費者使用之美耐皿餐具有破損或刮痕時,應立即淘汰更換,並建議提供不鏽鋼材質夾子給民眾涮肉,儘量避免使用美耐皿筷子。建議以金屬、陶瓷或玻璃材質餐具盛裝熱湯。此外;應選購有清楚完整標示、避免色彩鮮豔之美耐皿餐具,使用美耐皿餐具前,應先確認餐具的耐熱溫度等材質特性,以降低美耐皿餐具溶出有毒物質的風險,提供民眾「食在安心」餐飲環境。

美耐皿餐具常作為日常生活用品、餐具、盛裝器皿等,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火鍋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業連鎖加盟業者,應正確使用美耐皿餐具,不要將美耐皿湯勺長時間置放於鍋中,亦要避免以美耐皿餐具盛裝過熱或酸性食品、不能微波加熱,且使用海綿擦洗替代菜瓜布,以免留下刮痕而造成細菌孳生、變色,若有刮痕即不應再使用,並建議以不鏽鋼或瓷製餐具取代美耐皿餐具。


回應主題: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9)

回應編號:7229

餐飲業者餐具、盛裝器皿材質應以不鏽鋼或瓷製餐具取代美耐皿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保護民眾使用市售食品容器具衛生安全,至食品容器與免洗餐具販售商店、五金百貨商店、量販店、均一價商店、日系商店等處進行抽驗,共計抽驗30件美耐皿類食品容器具,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3.3%);另針對產品標示進行查核,結果2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6.7%)。臺北市衛生局已令產品販售業者將不符規定產品下架不得販售,經查來源為臺南市業者,已移請轄管衛生局進行查處。  
  
臺北市衛生局本次專案抽驗共計30件食品容器具產品,包含美耐皿類材質之餐盤、碗、杯子、筷子、湯匙等,檢驗項目為材質試驗(重金屬鉛及鎘)、溶出試驗(甲醛、酚、三聚氰胺含量),結果1件餐具「筷子(黑)」檢出甲醛10.9ppm(標準:陰性),不符規定。經調查確認違規後,檢出甲醛不符規定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之塑膠』」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7款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正,可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另臺北市衛生局針對30件食品容器具標示進行檢查,其中2件不符規定,主要違規原因為未詳實標示淨重(或容量、數量)、品名、負責廠商資訊、製造日期,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責任廠商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並令其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
  
美耐皿餐具常作為日常生活用品、餐具、盛裝器皿,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應正確使用美耐皿餐具,避免以美耐皿餐具盛裝過熱或酸性食品、不能微波加熱,且使用海綿擦洗替代菜瓜布,以免留下刮痕而造成細菌孳生、變色,若有刮痕即不應再使用,並建議以不鏽鋼或瓷製餐具取代美耐皿餐具。


回應主題: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0)

回應編號:7228

食藥署啟動104年度免洗筷稽查抽驗專案計畫

食品藥物管理署將啟動「104年度免洗筷稽查抽驗專案計畫」,由衛生機關派員至大賣場、量販店、生鮮超市、免洗餐具批發商等,抽驗市售免洗筷檢驗二氧化硫、聯苯及過氧化氫,若經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將責成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免洗筷衛生標準」,免洗筷係指以竹或木為原料經加工製成後,不再經洗滌即可供使用之筷子,為一次性使用者。除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蟲蛀、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現象,亦不得檢出含有過氧化氫及聯苯等成分,惟二氧化硫殘留量應為500 ppm以下。另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違者爰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處新台幣3~30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批購進免洗筷時,應特別注意包裝是否完整,有無破損發霉現象,色澤太白與嗅聞存有酸味的免洗筷有過度漂白與含有過量二氧化硫的風險。


回應主題: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1)

回應編號:7227

食品藥物管理署啟動塑膠類食品容器具專案稽查

食品藥物管理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啟動「強制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加強稽查計畫」,針對塑膠材質食品容器具製造工廠進行產品稽查;本次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著重於製造工廠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之標示及衛生標準符合性等重點項目查核。

經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淨重、容量或數量、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製造日期;其有時效性者,並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等,並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規定;違反上述規定者,命其限期回收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8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蒐集到一些導致飲食衛生不佳的原因敘述如下,盼對從事餐飲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有所助益。
餐飲業衛生不佳 ,大部分原因有:
1.員工個人衛生習慣不佳。
2.未穿戴乾淨工作服及帽子。
3.使用器具用品的習慣不佳。
4.容器設備未經有效清潔消毒。
5.未加蓋妥善保存食品原物料。
6.穿戴戒指、手表、手環、佩帶飾物等,工作不須有的物件。
7.冷凍效果不佳導致食物腐壞。
8.廚房工作人員未戴口罩。
9.冰箱溫度不符合標準。
10.冰箱內生熟食混雜擺放。
11.廚房地板過濕。


回應主題:餐飲業使用食品容器具盛裝器皿相關法律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12)

回應編號:7226

食藥署啟動市售塑膠類奶瓶及奶嘴稽查專案計畫

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將啟動「市售塑膠類奶瓶及奶嘴稽查專案計畫」,將至賣場、超市、超商或婦幼用品專賣店等,針對塑膠類奶瓶進行標示查核並抽驗市售塑膠類奶瓶及奶嘴,若經查獲違規,將責成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重複性使用之塑膠類奶瓶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淨重、容量及數量、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製造日期、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等項目,應落實執行上游朔源管理、做好品質把關,以提供民眾選購。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有關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之衛生管理,食藥署已訂有「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針對塑膠類食品器具及容器訂有材質試驗及溶出試驗標準,其中包括塑化劑、重金屬等物質之溶出限量規定,此外嬰幼兒奶瓶亦嚴格規定不得使用添加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


回應文章共有3 頁13 筆

目前頁數:2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新竹大潤發旁甜點咖啡店(頂讓) 北市信義捷運旁南洋料理店(頂讓) 急讓 頂到賺到  裝潢時尚歐式風格北市黃金地段捷運石牌站旁西餐聽 竹北市雪花冰品飲料店(頂讓) 北市芝山捷運站旁餐飲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adstore.htm]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