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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成本或費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虛報成本或費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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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條文

所得稅法第110條
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未依本法規定自行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本法規定課稅之所得額者,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應照補徵稅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

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分別依前二項之規定倍數處罰。但最高不得超過九萬元,最低不得少於四千五百元。

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納稅義務人為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者,應就稽徵機關核定短漏之課稅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分別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倍數處罰,不適用前項規定。

 

所得稅法第38條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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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下列有那些虛報成本或費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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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主題:虛報成本或費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7)

回應編號:5893

免稅所得之成本費用或損失應作合理分攤

國稅局邇來查核發現營利事業以有價證券或期貨買賣為業者,於計算該免稅所得時,漏未將其出售有價證券之收入及成本,分別列入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然依所得稅法第24條第1項暨財政部訂定之「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規定,涉有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者,其相關之成本、費用或損失,除可合理明確歸屬,得個別歸屬認列外,應作合理之分攤。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漏未依規定分攤相關之成本、費用或損失,且自各該免稅收入項下減除,即會造成短漏報課稅所得額。 為避免遭稽徵機關除補稅外,還會依相關規定處罰,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合理分攤應歸屬之相關費用及損失,正確計算免稅所得。

回應主題:虛報成本或費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8)

回應編號:5892

列報不實加班費將遭補稅加罰款

國稅局查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有公司列報加班費300餘萬元,較其上年度加班費30餘萬元增加幅度高達10倍,經詳細核對其薪(工)資印領清冊、銀行蓋章證明存入之清單及加班紀錄等資料,發現其中200餘萬元並無支付事實,亦即該公司有虛報加班費之逃漏稅情事,除補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應降低事業單位因不瞭解法令而觸法之情形,及確實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照護勞工;營利事業申報加班費,除應與業務有關外,更應妥善保存加班紀錄及支付證明等文件,才能據實憑以認定,以避免發生勞資糾紛損及企業形象。

 

回應主題:虛報成本或費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9)

回應編號:5891

公司行號應據實申報員工薪資

部分公司行號為降低所得,利用人頭虛報、浮報或低報其薪資所得,藉以虛增營業成本或費用,達到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目的。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公司行號應覈實申報員工薪資,否則一旦被國稅局查獲虛報或浮報或低報其薪資所得,除剔除或減列薪資費用,予以補稅處罰外,另尚涉及扣繳申報不實亦將依規定處罰。另有些公司行號為減少員工之勞、健保費用,高薪低報員工薪資,雖然未短漏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仍有薪資扣繳申報不實之違章情形,除依規定補繳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並予處罰外,也會將相關資料通報勞、健保主管單位。如有類似申報錯誤情況,在未經國稅局調查或經人檢舉前,儘速向國稅局辦理扣繳申報更正事宜,以免遭處罰。

 

回應主題:虛報成本或費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10)

回應編號:5890

餐飲業加計漏報所得後無應納稅額仍被罰款9萬

有一經營餐飲業務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簽證申報案件,原申報虧損300萬元,後因虛列薪資支出500萬元經國稅局查獲,重新核定該公司全年所得額為200萬元,經計算漏稅額為85萬元(500萬x17%),但前10年尚有符合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但書得盈虧互抵之核定要件,虧損400萬元可供扣除,最後雖然核定課稅所得額為0元,無應納稅額,但仍被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最高裁處罰鍰9萬元。

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所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分別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倍數處罰,但最高裁處罰鍰不得超過9萬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應確實檢視有無漏報收入或虛列成本費用,導致漏報所得情事,切勿心存僥倖,以為申報虧損即可無應納稅額,若經查獲有短漏所得,又未及時自動誠實補報,即使最後核定結果並無應納稅額,還是會被國稅局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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