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號(商店)月平均營業額若是在二十萬元以下,可向稅捐稽徵單位以申請免開統一發票(但稅捐稽徵單位經過審核,不一定會同意),行號(商店)若屬於核定課稅(免開統一發票者),日後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每年須繳一筆營利事業所得稅(行情約在一萬多元,實際課稅金額視稅捐機關核定),除此之外每三個月(每年1.4.7.10等月5日前)稅捐機關會通知要繳交營業稅,一般行情皆在3000~5000元之間,實際課稅金額多寡由稅捐機關核定。
若你是採開立發票之行號(商店)或公司,若發生虧損時,則一毛錢也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但若盈餘時,則須從營業利潤中拿出25%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
採開立發票之行號(商店)或公司,每兩個月還是須依據發票上之營業額繳給稅捐機關5%營業稅,
如店家營收有限下,所繳營業稅金額一次不高於2000元,採開立發票方式會比核定課稅方式省繳許多稅金,但採開立發票會有作帳成本(行情約在2000元左右,實際金額視記帳難易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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