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應知及注意事項
應備文件:申請書、商標圖樣、申請人營業證明,若有代理人須具委任狀。
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費 用:政府規費每件新台幣2500元,服務費在3000∼4000元。
商標有效期限:自註冊日算起10年,到期前1年可申請延展,每次延展以10年為限。
申請商標審查時間:初步審核約需8個月左右,還要經過3個月公告,沒人提出異議。
若在公告期若因被人異議而遭駁回時,如果這個商標對妳而言真的很重要,可在法定期限30天內至經濟部辦理「訴願」,若遭訴願駁回,可至行政院辦理「再訴願」,若還是再遭訴願駁回,最後還可以到行政法院辦理「行政訴訟」。
如果到最後還是無法取得商標權,但在上述法律程序期間,你也可在不影響營運下,從容地重新再申請一新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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