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新莊警分局泰山分駐所97年十月初大肆搜索泰山「影音光碟館」,既未穿著制服又無搜索票,就任意拆閱、播放店內合法光碟,還將業者視為重大罪犯「銬上手銬腳鐐」,板橋地院裁定警方非法搜索,所有扣押證物不僅沒有效力,還必須歸還給業者。
位在泰山泰林路二段的「影音光碟館」,經營迄今逾三年,褚姓業者聲稱店內絕無SM、人獸交等猥褻出版品,沒想到新莊警分局泰山分駐所三名員警,卻在十月初沒有取得搜索票,穿著便服逕自侵入店內,還在店內拆封四十多片包裝妥當的光碟片檢查。
褚姓業者認為,新莊警方行為涉及違法搜索及比例原則,遂具狀向板橋地院聲明警方涉及非法搜索。 板院審理發現,新莊警方當時確未持搜索票逕行搜索,但由於執行場所是坊間相當常見的R片店,已經逾越比例原則且顯有瑕疵,裁定新莊警方搜索泰山影音光碟館無效,並應將所有扣押證據全歸還給業者。
資料來源:保安警察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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