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價格廣告不實!公平會開罰5萬元
康O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與艾OO國際有限公司 於17Life團購網刊載Wifi無線訊號強波器「Tenda
FH303 300M」商品,宣稱「原價$2290 節省$1340」、「$950起」及「4.1折」等文字,整體予人之印象為系爭商品於17Life團購網原售價格為每台2,290元,促銷期間每台最低以950元特價銷售,折扣最高可達4.1折,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嫌。
惟經公平會調查發現,2,290元係案關商品製造商所制訂之全球建議售價,康O公司及艾OO公司未曾以2,290元販售,且系爭商品之原價低於2,290元。是以,康O公司及艾OO公司案關廣告之原價表示乃與事實不符,有使觀者產生「Tenda
FH303 300M」原價係2,290元之錯誤印象,並因拉大與特價之差距,致擴大折扣比例、提高商品招徠程度,有助於增加交易機會,而對其他競爭對手產生不公平競爭影響,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270次委員會議通過,康O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與艾OO國際有限公司
於17Life團購網刊載Wifi無線訊號強波器「Tenda FH303 300M」商品,就其商品之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康O公司與艾OO公司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補教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若有在報紙及網站刊載促銷活動,
宣稱「促銷價」、「斷頭價」、「特優價」價格銷售,則要與實際銷售與消費者自廣告所獲促銷前後價格優惠幅度印象相符,且應注意網頁、
DM宣傳廣告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