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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無照繁殖寵物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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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繁殖寵物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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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無照繁殖相關法律條文

動物保護法第22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前項特定寵物之種類、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專任人員、申請許可之程序、期限與換證、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條件、寵物繁殖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之許可證有效期間,以三年為限。
依第二項所定辦法施行前,已經營該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自辦法施行公告之日起二年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屆期未申請者,依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處理。


動物保護法第22-2條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他人。
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應備有登載寵物相關資訊之文件,並提供予購買者。
前項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於電子、平面、電信網路及其他媒體進行廣告行銷宣傳時,應標示其許可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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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動物保護法第25-1條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那些無照繁殖寵物法律應知及實務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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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主題:無照繁殖寵物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1)

回應編號:6000

寵物用品店無照繁殖依法罰五萬元

105年2月1日夜間位於臺北市信義區肥貓寵物美容用品店發生火災,現場造成26隻犬貓死亡悲劇,懷疑有非法繁殖等情事,另貴賓犬疑有遭割除聲帶行為,涉及違反動物法,已於105年2月3日移送警察局進行動物刑事偵辦,並於105年2月5日由信義分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經北市動保處調查該店負責人為提供穩定寵物美容教學品質,自100年至今共繁殖29隻貴賓犬,經訪談共15名民眾、美容學生及志工,所得證詞並無牴觸,另其美容學校網頁標有「學校專業培育的"比賽級"麻豆犬們」做為廣告,答覆詢價中有「學費5萬是不含模特兒犬,模特兒犬多加5千」字樣,顯見犬隻與學費有對價關係,符合繁殖業者之構成要件,依動保法無照繁殖屬實裁罰5萬元整,待釐清起火原因若有人為疏失,再依過失致死可處1萬5千元到7萬5千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寵物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無照繁殖犬隻行為,依動物保護法第25-1條規定:「違反第22條第1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寵物無照繁殖相關法律條文

 

回應主題:無照繁殖寵物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2)

回應編號:5999

無照繁殖場最高共罰60萬

台北市動保處經大半年蒐證,在北投山區破獲北市首例非法大型寵物繁殖場,業者經營逾20年,現場查獲包含柴犬、紅貴賓、法國鬥牛犬等名犬達300多隻,動保團體估有數千隻不法繁殖動物流入市面。

業者雖辯稱是認養動物,但現場證據明確,針對該業者無照繁殖、買賣等,動保處對該業者處最高60萬元罰款外,也會持續追查銷售流向。

回應主題:無照繁殖寵物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3)

回應編號:5998

申請特定寵物業者才可繁殖犬隻

台北市動保處1至8月共稽查118家一般寵物業者、36家特定寵物業者無照繁殖、買賣、寄養,發現有3家寵物業者不合格,1家業者無照寄養、1家業者無照繁殖,1家業者無照買賣,已依動保法,分別開罰2.5萬元、5萬元、10萬元。

沒申請特許的寵物業許可證的一般寵物業者依法只可販售寵物食品或經營寵物美容,申請特定寵物業者才可繁殖犬隻或經營寵物住宿。

回應主題:無照繁殖寵物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4)

回應編號:5997

無照繁殖販售犬隻違反動保法第22條

高市動物保護與動保警察聯合查察無照繁殖場,由動保團體、動保警察與動保處通力合作,當場查獲48隻柴犬無照繁殖,動保處立即為犬隻植入晶片並限制移動,本案除依法裁罰外亦將輔導業者改善飼養環境與辦理合法登記。

無照繁殖販售犬隻依動物保護法第25-1條規定:「違反第22條第1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回應主題:無照繁殖寵物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5)

回應編號:5996

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稽查專案行動展開稽查!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保處)自今年4月份至12月份針對全市領有及未領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相關產業者,合法販售犬隻的業者共計42家;一般其它寵物業者共計三百多家,實施「100年度臺北市非法寵物繁殖買賣業者稽查專案行動實施計畫」。

本稽查行動可能遭遇之情況與處理方式如下:
一、遇店家領有執照並且妥善照顧販售之動物者,將予以口頭表揚。
二、遇店家無特定寵物業許可而販賣犬貓或從事寄養者,將現場製作筆錄並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且限期令其改善。
三、遇店家展示販售之犬貓如有流鼻水、眼屎、下痢等生病情況,店家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未給予必要之醫療,經本處獸醫師現場病理學及診斷試劑診斷,確定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將現場開立勸導單並令其限期於一週內改善,屆期未改善,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