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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0519 | 發表對:10519 回應 | ||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雅虎公司)及開元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下稱開元公司)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銷售「新格節能14吋桌扇(JFS1479A)」及「新格節能10吋330度渦流循環扇(SF-1058A)」等商品,均宣稱「節能標章認證」,且俱於商品圖片併同標示節能標章圖示,其廣告表示整體予人印象為,系爭商品現獲有節能標章之認證,能較未獲得節能標章之同型電風扇更省電、省錢。案關2款商品雖曾獲節能標章認證,然其節能標章使用期限業於100年6月24日屆至,且未再繼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使用。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雅虎公司、開元公司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才不會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廣告不實!雅虎公司、開元公司各罰5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通過,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雅虎公司)及開元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下稱開元公司)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銷售「新格節能14吋桌扇(JFS1479A)」及「新格節能10吋330度渦流循環扇(SF-1058A)」等商品,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雅虎公司、開元公司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雅虎公司分別自100年5月7日及99年4月29日開始,迄至101年4月30日期間,於其經營之「YAHOO!奇摩購物中心」網路平台,銷售由開元公司所供應之「新格節能14吋桌扇(JFS1479A)」及「新格節能10吋330度渦流循環扇(SF-1058A)」等商品,該等商品廣告內容均宣稱「節能標章認證」,且俱於商品圖片併同標示節能標章圖示,其廣告表示整體予人印象為,系爭商品現獲有節能標章之認證,能較未獲得節能標章之同型電風扇更省電、省錢。 惟公平會調查發現,案關2款商品雖曾獲節能標章認證,然其節能標章使用期限業於100年6月24日屆至,且未再繼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使用。據節能標章推動使用委辦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表示,有關電扇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業於100年2月8日修正公告實施,案關2款電風扇商品於節能標章使用期限屆至後,倘欲續約繼續使用,必須依據修正後之基準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始得使用節能標章;又節能標章證書期滿失效後之產品,不得對外宣傳為節能標章商品,相關廣告文宣亦不得再使用節能標章圖示或文字標註,否則將視為冒用。 因此,本案廣告於案關2款電風扇商品節能標章使用權失效,且嗣後節能標章關於電扇能源效率基準亦已修正更新之情形下,卻仍持續為已獲節能標章認證之廣告宣稱,業與事實不符且有引人錯誤之虞。由於雅虎公司與開元公司俱為本案廣告主,且均自承於本案廣告刊登前,未曾事先查證該案關2款電風扇商品是否確已獲節能標章認證,以及節能標章之使用期限,且於廣告刊登期間,亦疏於注意該等商品節能標章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該2公司俱未善盡各自所應盡之廣告主查證義務,致系爭廣告宣稱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均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
回應編號:10518 | 發表對:10518 回應 | ||
臺北市違規網咖家數已大幅降低4成,去年同期80家,截至101年7月底止,違規家數僅存48家,下降40%,與95年11月違規家數最多時期121家相較,更是下降達60%以上。 目前商業處所收到的網咖檢舉案件,最主要是反映「青少年不當逗留」,市府呼籲店家應盡人員查證義務,避免違規收受未滿15歲之青少年,如經該處掌握具體違規事證,依法可裁處5-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咖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網咖連鎖加盟業者,店家應盡人員查證義務,避免違規收受未滿15歲之青少年,且應於營業場所入口處明顯標示第一項與第二項營業時段限制及警語,且應確實遵守各地方政府所定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以免被依規定罰鍰。 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違規網咖家數大幅下降四成 市府呼籲違規業者儘速合法登記 許多人在學生時代,都曾有與三五好友一同到「網咖」打怪的經驗,隨著近年市府執法趨嚴及加強輔導結果,臺北市違規網咖家數已大幅降低,截至101年7月底止,違規家數僅存48家,較去年同期80家,下降40%,與近年違規家數最多時期(95年11月121家)相較,更是下降達60%以上。 商業處表示,由於此行業容易讓消費者過度沉迷於電腦遊戲所產生之聲光效果,為保護青少年,臺北市針對網咖訂有青少年禁止進入時段及設置地點須距離學校200公尺之規定。 該處也指出,目前所收到的檢舉案件,最主要是反映「青少年不當逗留」,尤其目前正值暑假期間,市府呼籲店家應盡人員查證義務,避免違規收受未滿15歲之青少年,如經該處掌握具體違規事證,依法可裁處5-10萬元罰鍰。 日前,商業處也陸續針對網咖進行一連串行政措施,包含印製青少年進入時段規定之宣傳海報供店家張貼、發函輔導違規業者辦理合法登記、以及辦理營業場所聯合檢查等,期盼網咖業者與本府共同為台北市民提供優質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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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0512 | 發表對:10512 回應 | ||
板橋區光正街與館前東路2家網咖皆為無照營業,自去年7月起共查獲容留未滿18歲青少年十餘次,並累計欠繳罰鍰達15萬元以上,但業者仍我行我素違命繼續營業。經查報小組電話聯繫消防局支援,協請打火弟兄用火場搶救專用的手提砂輪機,切斷配電箱外殼焊接點,再由台電人員拆除電錶,27日上午完成斷電作業。
另外,也針對淡水區學府路同樣違規情節重大、並多次查獲容留未滿18歲青少年、累積欠繳罰鍰達22萬元的無照業者「,當場執行斷電處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咖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網咖連鎖加盟業者,應於營業場所入口處明顯標示第一項與第二項營業時段限制及警語,且應確實遵守各地方政府所定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以免被依規定罰鍰。 以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無照網咖私焊電箱 市府鐵腕斷電 協請打火弟兄來開鎖 為避免青少年暑假期間流連網咖,新北市政府今日再次擴大執行公共安全檢查,對無照網咖業者採取鐵腕作為,實施斷電措施,展現市府保護青少年之決心。
經發局表示,(27)日上午遭斷電的板橋區光正街「晴川網咖」與館前東路「晴苑網咖」,2家皆為無照營業,自去年7月起共查獲容留未滿18歲青少年十餘次,並累計欠繳罰鍰達15萬元以上,但業者仍我行我素違命繼續營業,無視市府多次命令停業處分,惡性相當重大。
當市府稽查人員抵達斷電現場,赫然發現2家無照業者私自以電焊方式,封住裝設電錶的配電箱外殼,明顯意圖阻擾市府拆除電錶。經查報小組電話聯繫消防局支援,協請打火弟兄用火場搶救專用的手提砂輪機,切斷配電箱外殼焊接點,再由台電人員拆除電錶,才完成斷電作業。
另外,今日下午,市府也針對淡水區學府路同樣違規情節重大、並多次查獲容留未滿18歲青少年、累積欠繳罰鍰達22萬元的無照業者「X舞電子競技館」,當場執行斷電處分。
以上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
回應編號:10505 | 發表對:10505 回應 | ||
暑假期間禁止兒童及少年進入網咖時段比照例假日
為維護暑假期間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與消費安全,臺北市資訊休閒業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資訊休閒業協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於營業場所入口處明顯標示營業時段限制及警語。且於暑假期間,禁止15歲以下之少年無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或無學校出具證明及滿15歲未滿18歲之人於夜間11時至翌日8時進入其營業場所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咖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網咖連鎖加盟業者, 應於營業場所入口處明顯標示第一項與第二項營業時段限制及警語,且應確實遵守各地方政府所定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以免被依規定罰鍰。 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暑假期間禁止兒童及少年進入資訊休閒業(網咖)營業場所之時段比照例假日規定(夜間11時至翌日8時 臺北市商業處表示,本(101)年度中、小學暑假期間自101年7月1日起至8月29日止,為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與消費安全,該處已函請臺北市資訊休閒業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資訊休閒業協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規定,於暑假期間,禁止15歲以下之少年無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或無學校出具證明及滿15歲未滿18歲之人於夜間11時至翌日8時進入其營業場所。 該處並呼籲本市資訊休閒業者確實遵守規定,市府相關單位亦將不定期查察,以共同營造一個優質、健康的休閒環境。 以上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
回應編號:10472 | 發表對:10472 回應 | ||
暑假腳步將近,為避免事業單位濫用工讀生變相成為廉價勞工,勞工局實施青春專案勞動檢查,檢查重點為工資、工時等項目,抽查對象包含補教業、餐飲業、零售量販業及視聽娛樂業等行業,若經查核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將依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3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工讀生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月薪1萬8,780元、時薪103元),也應為工讀生投保勞工保險、提繳勞工退休金,確保工讀生的勞動權益。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勞動基準法第23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以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保障暑期工讀生 勞工局對補教餐飲零售量販及視聽娛樂業專案勞檢
暑假腳步將近,不少學生會利用暑假期間加入工讀行列,為了確保工讀生也能享有合法的勞動條件,勞工局將於6月至8月間,針對轄內僱用工讀生比例較高之事業單位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以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工讀生應有權益。 |
回應編號:10437 | 發表對:10437 回應 | ||
新北市列管的無照網咖業者達157家,在強力取締下,去年度已執行16家次斷電處分,迫使多達100家業者於年底自行停歇業。 板橋區及汐止區有兩家無照網咖業者,自去年7月起即多次被開單罰款,累計罰鍰達33萬元以上,且已對這兩家無照網咖業者命令停業但兩家業者仍我行我素,持續無照營業,今日市府依行政執行法,處以斷電處分。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 以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新北強力打擊無照網咖 執行鐵腕斷電
暑假即將來臨,為避免青少年流連不當場所,新北市政府今日再次對無照網咖業者採取鐵腕作為,實施斷電措施,展現市府執行公共安全及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之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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